西安市、咸阳市、榆林地区、延安地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长庆石油勘探局的税收管理,研究解决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陕、甘、宁、蒙四省区国家税务局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了协作会议。现将会议期间四省区研究产生的《陕、甘、宁、蒙四省区国税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实施增值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将《纪要》精神尽快传达到有关基层税务部门,以便正确贯彻执行。

  附件:

《陕、甘、宁、蒙四省区国税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实施增值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长庆石油勘探局的石油生产、销售涉及陕、甘、宁、蒙四省区。多年来,四省区坚持税法原则,加强协作配合,较好地解决了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使新税制在长庆石油勘探局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四省区国家税务局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了协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陕西省国税局副局长王怀宝、甘肃省国税局副局长杨继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戚宁森、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王月仙等二十人。国家税务总局程顺稳同志专程来兰参加了此次协作会议。会上长庆石油勘探局作了汇报,甘肃省庆阳地区国税局汇报了税收征管情况,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传达了九五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新疆召开的有关油田企业征税问题的会议精神,通报了到部分油田的税收考察情况。大家本着坚持税法原则、服务企业、互相协调、解决问题的目的,对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讨论,对基本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长庆石油勘探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统一使用甘肃省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发放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号,按增值税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

  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凭甘肃省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发放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在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二、长庆石油勘探局生产销售的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的应纳税金统一由局财务处汇总计算后划缴产地税务机关。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批准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1.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某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该产品当期销项税额

  -该产品应分摊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该产品应分摊当期批准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1.该产品当期销项税额=该产品当期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该产品应分摊当期准予抵扣该产品应税销售额当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全部主要产品应税销售额

  3.该产品应分摊当当期批准抵扣的期该产品应税销售额期批准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初存货已征税款全部主要产品应税销售额公式中主要产品是指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

  四、应交税金的划缴方法:

  1.原油、天然气的增值税按当月各省产量(不划分用途)占总产量的比例由财务处于次月十五日前计算划缴产地税务机关。

  2.各炼油厂加工销售的成品油的增值税由财务处于次月十五日前按销售收入(含自用部分)计算划缴产地税务机关。

  3.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长庆石油勘探局要参照上年税收负担率和当年产量计算按月预缴税款,年终由甘肃省庆阳地区国税局组织四省区国税局进行清算。

  五、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对勘探局以外的单位(包括勘探局所属的其他独立核算单位)销售的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其销售单位为纳税人就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所发生进项税金统一由财务处汇总后在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应纳税金中分摊。

  六、长庆石油勘探局内部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货物、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七、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鉴于石油工业的特殊性,对其建设、开采过程中购进货物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但下列项目除外:1.固定资产;2.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或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的各类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办事处以及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耗用、使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八、长庆石油勘探局和所属单位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单位凭甘肃省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发放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在当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领购,并由当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防伪税控系统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向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领购。

  九、进项税额的统计和报送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各单位发生的进项税金由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油气田进项税额统计表》(表式附后),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并加盖戳记后,于次月20日前上报局财务处,由财务处汇总计算后,作为抵扣当期进项税金的依据。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企业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填报不实的,一律由填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并通知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不予抵扣。

  十、长庆石油勘探局销售原油、天然气及炼化产品的应纳税金,由局财务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申报;下属各二级单位销售其他货物及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金由销售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十一、新旧征税办法的衔接问题长庆石油勘探局九四年、九五年通过年终汇算比按预征率计税少征的税款,全部作抵减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不足抵减的部分,从勘探局欠交各省的增值税中,按比例分摊抵扣。

  长庆石油勘探局以前年度欠交税金,应按财务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记帐,限期入库。

  十二、四省区国税局委托甘肃省庆阳地区国税局负责长庆石油勘探局的纳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办理税务登记及年检工作;2.受理并审核纳税申报;3.审查、监督税款的计算和划缴;4.组织年终清算;5.负责税务违章 处理。

  十三、本《纪要》委托庆阳地区国家税务局监督执行,执行中发现大的问题及时报四省区国税局协商解决。

  十四、各省区要及时将《纪要》精神传达到有关基层税务部门,务必保证《纪要》的贯彻执行。

  十五、本《纪要》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待国家税务总局有进一步明确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王怀宝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杨继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戚宁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王月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