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