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全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

  现将《非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诊疗规范(试行)》、《尖锐湿疣诊疗规范(试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疗规范(试行)》、《生殖器疱疹诊疗规范(试行)》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200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性病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暂行)》(卫防慢发〔1991〕第16号)自本文件颁布之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非淋菌性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诊疗规范(试行)

  2.尖锐湿疣诊疗规范(试行)

  3.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疗规范(试行)

  4.生殖器疱疹诊疗规范(试行)

  5.性病治疗推荐方案(2000年)

  附件1:非淋菌性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诊疗规范(试行)〔nongonococcal urethritis(mucopurulent cervicitis),NGU(MPC)〕

  1.诊断标准

  NGU及MPC的诊断应根据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

  1.1 接触史 患者有非婚性接触史或配偶感染史。

  1.2 临床表现

  潜伏期平均为1~3周。男性病人表现为尿道炎,常有尿痛或尿道分泌物。尿痛的程度比淋病轻,有时仅表现为尿道的刺痛和痒。尿道分泌物常为浆液性或粘液脓性,较稀薄,量也较少。女性病人有尿急、尿痛等尿道炎症状,但主要为宫颈内膜炎。宫颈有充血、水肿、触之易出血、黄色粘液脓性分泌物增多以及下腹部不适等症状。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病人症状轻微或无任何临床症状。

  1.3 实验室检查

  用涂片、培养检查,无淋病奈瑟菌的证据。男性尿道分泌物革兰染色涂片检查可见多形核白细胞,在油镜(1000倍)下平均每视野≥5个为阳性。晨起首次尿或排尿间隔3~4小时的尿液(前段尿15ml)沉渣在高倍镜(400倍)视野下,平均每视野≥15个多形核白细胞有诊断意义。或者男性病人〈60岁,无肾脏疾病或膀胱感染、无前列腺炎或尿路机械损伤,但尿白细胞酯酶试验阳性者也可诊断为NGU.女性宫颈粘液脓性分泌物,黄色,在油镜(1000倍)下平均每视野多形核白细胞>10个有诊断意义(但应除外滴虫感染)。

  目前由于对衣原体的培养和诊断试剂盒的使用尚无条件或不够规范,临床实验室诊断中只需见到有炎症细胞(多形核白细胞)并排除淋球菌感染即可作出诊断。

  1.4 病例分类

  1.4.1 报告病例 具备1.1,1.2,及1.3各项指标。

  1.4.2 确诊病例 经实验室检查,证实有沙眼衣原体或其他致病的病原体。

  2.处理原则

  2.1 治疗原则

  2.1.1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2.1.2 及时、足量、规则治疗;

  2.1.3 不同病情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案;

  2.1.4 同时治疗性伴;

  2.2 判愈与预后 病人的自觉症状消失。男性病人无尿道分泌物,尿沉渣无白细胞;女性病人宫颈内膜炎临床表现消失。在判愈时,一般可不作病原体检查。

  NGU(MPC)经及时正规治疗,预后良好。如病人经治疗但症状持续存在,或症状消失后又出现,最可能的原因是其性伴未经治疗,发生再感染,或是由于引起尿道炎或宫颈炎其他原因的存在,应劝告病人复诊以查明原因。

  2.3 管理及预防:要加强防治性病的宣传教育,早期发现患者并给予有效治疗。加强性伴通知,在高危人群中进行筛查,发现和治疗患者。

  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在患病期间不从事可能扩散疾病的职业,如保育员、护理及浴室工作等。在医院及托儿所等处如发现工作人员患病及入托幼儿有外阴阴道炎,要注意观察。为防止间接传染应分开使用体温表,对浴室、毛巾及床单等应进行消毒。

  为预防感染,性伴任何一方染有本病未彻底治愈之前,应避免性生活,并应严格分开使用毛巾、脸盆、床单等可致传染的物品;污染物可煮沸消毒。

  个人预防可用避孕套。

  附件2:尖锐湿疣诊疗规范(试行)(condyloma acuminatum)

  1.诊断标准

  1.1 接触史 有非婚性接触史、配偶感染史或间接感染史。

  1.2 临床表现

  1.2.1 男性及女性在生殖器、会阴或肛门周围,偶尔口腔、乳房等处出现多个粉红色、灰白色或灰褐色丘疹或乳头状、鸡冠状或菜花状高起的赘生物。少数呈乳头瘤样增殖的巨大型尖锐湿疣,即Buschke-Loewenstein巨大型尖锐湿疣。

  1.2.2 症状 自觉有痒感、异物感、压迫感或疼痛,常因皮损脆性增加而出血。女性可有白带增多。

  1.2.3 女性患尖锐湿疣应与假性湿疣(绒毛状小阴唇),男性应与珍珠样阴茎丘疹相区别。男性及女性还要与扁平湿疣、鲍温样丘疹病、生殖器汗管瘤等相鉴别。

  1.2.4 用5%醋酸液涂抹皮损处,3~5分钟后变白。

  1.3 实验室检查

  1.3.1 皮损活检 有HPV感染的特征性凹空细胞的组织病理学变化特点。

  1.3.2 必要时在皮损活检中用抗原或核酸检测显示有HPV.常见的是HPV6、11型,少见为HPV16、18型。

  1.4 病例分类

  1.4.1 报告病例 具备1.1及1.2指标

  1.4.2 确诊病例 具备1.1,1.2及1.3中的任何一项指标。

  2.处理原则

  2.1 治疗原则

  2.1.1 注意患者是否同时有淋球菌、衣原体、支原体、滴虫、霉菌等病原体感染,如有,应同时治疗。

  2.1.2 患者配偶与性伴若有尖锐湿疣或其他性病,应同时治疗。

  2.1.3 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2.2 判愈及预后

  判愈标准是去除增生疣体,尖锐湿疣预后一般良好,但复发率较高。

  2.3 管理及预防

  2.3.1 尖锐湿疣每例患者只应报告一次。过去未曾诊断的患者首次诊断时应当报告。

  2.3.2 尖锐湿疣患者应避免性生活,或使用避孕套,以防传染给配偶。

  2.3.3 患者应及早治疗。

  2.3.4 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是预防本病的最佳方法。

  附件3: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疗规范(试行)(lymphogranuloma venereum, LGV)

  1.诊断标准

  1.1 接触史 有非婚性接触史或配偶感染史。

  1.2 临床表现

  本病由沙眼衣原体L1、L2、L3型引起。

  1.2.1 潜伏期5~21天,平均7~10天。

  1.2.2 早期有初疮,在外生殖器部位出现单个(偶有多个)小丘疹、糜烂、溃疡,数日后自愈。

  1.2.3 1~4周后出现单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压痛。它可被腹股沟韧带上下分隔形成“沟槽征”。破溃形成瘘管似“喷水壶状”,愈后遗留瘢痕。可有发热、关节痛、肝脾肿大、结节性红斑等。

  1.2.4 晚期发生直肠狭窄、生殖器象皮肿。

  1.3 实验室检查

  1.3.1 在感染4周后用衣原体作补体结合试验呈阳性,1∶64以上有诊断意义。或作微量免疫荧光血清学试验。

  1.3.2 肿大的淋巴结作病理检查有星状脓疡,周围有上皮细胞栅状排列。淋巴结抽取物中的白细胞用免疫荧光法显示有包涵体。有条件可作沙眼衣原体培养。

  1.4 病例分类

  1.4.1 报告病例 具备1.1及1.2各项指标。

  1.4.2 确诊病例 具备1.1,1.2,1.3各项指标。

  2.处理原则

  2.1 治疗原则 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治疗必须规则、足量、完成规定的疗程;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定期追踪观察;性伴必须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2.2 判愈与预后 经正规治疗后,患者活动性症状和体征消失。早期治疗预后良好,晚期可发生直肠狭窄、象皮肿等后遗症。

  2.3 管理与预防 避免非婚性接触,最近与患者有性接触者应作预防性治疗。可参考其他性病的有关措施。

  附件4:生殖器疱疹诊疗规范(试行)(genital herpes)

  1.诊断标准

  1.1 接触史

  有非婚性接触史或配偶感染史

  1.2 临床表现

  本病由单纯疱疹病毒引起,可分为原发性和复发性两种临床表现。

  1.2.1 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1.2.1.1 潜伏期3~14天

  1.2.1.2 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有群簇或散在的小水疱,2~4天后破溃形成糜烂或溃疡,自觉疼痛。

  1.2.1.3 腹股沟淋巴结常肿大,有压痛。

  1.2.1.4 患者常有发热、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

  1.2.1.5 病程约2~3周

  1.2.2 复发性生殖器疱疹

  原发皮损消退后皮疹反复发作,复发性生殖器疱疹较原发性全身症状及皮损轻,病程较短。

  1.2.2.1 起疹前局部有烧灼感,针刺感或感觉异常。

  1.2.2.2 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群簇小水疱,很快破溃形成糜烂或浅溃疡,自觉症状较轻。

  1.2.2.3 病程7~10天

  1.3 实验室检查

  有条件和必要时作下列检查

  1.3.1 细胞学检查(Tzanck涂片)以玻片在疱底作印片,Wright染色或Giemsa染色,显微镜下可见到具特征性的多核巨细胞或核内病毒包涵体。

  1.3.2 检测病毒抗原 从皮损处取标本,以单克隆抗体直接荧光法或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单纯疱疹病毒抗原。

  1.3.3 病毒培养 从皮损处取标本作病毒培养,发现有单纯疱疹病毒和细胞病变。

  1.4 病例分类

  1.4.1 报告病例 具备1.1,1.2指标

  1.4.2 确诊病例 具备1.1,1.2指标及1.3任何一项指标。

  2.处理原则

  2.1 治疗原则 及时足量使用抗病毒药物,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和控制疱疹的传染与复发。

  2.2 判愈与预后 患处疱疹损害完全消退,疼痛、感觉异常以及淋巴结肿痛消失。虽易复发,但愈后好。

  2.3 管理与预防 首次诊断的生殖器疱疹病例应报告。其余可参考尖锐湿疣的管理与预防。

  附件5:性病治疗推荐方案(2000年)

  「梅毒治疗方案」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共2~3次;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1次/日,肌注,持续10~15天,总量800~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2g/日),口服,持续15天;或

  多西环素100mg,2次/日,口服,连续15天;或

  红霉素,用法同盐酸四环素。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连续3周,共3次,总量720万U;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1次/日,肌注,连续20天为一疗程。也可根据情况休药,2周后进行第2个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续30天;或

  多西环素100mg,2次/日,口服,连续30天;或

  红霉素,用法同四环素。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力衰竭,应予以控制后,再开始抗梅治疗。不用苄星青霉素。为避免吉海反应的发生,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泼尼松,10mg/次,2次/日,连续3天。水剂青霉素G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次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四日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肌注,1次/日,连续15天为一疗程,总量1200万U,共两个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必要时可给予多个疗程。

  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下列方案治疗,但疗效不如青霉素可靠。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续30天;或

  多西环素100mg,口服,每日2次,连服30天;或

  红霉素,用法同四环素。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吉海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泼尼松,10mg/次,2次/日,连续3天。

  水剂青霉素G,每日1200~2400万U,静脉滴注,即每次200~400万U,每4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次。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1次/日,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素G240万,1次/周,肌注,连续3次。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下列方案,但疗效不如青霉素。

  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续30天;或

  多西环素100mg,2次/日,口服,连服30天;或

  红霉素,用法同盐酸四环素。

  五、妊娠梅毒

  1.根据孕妇的梅毒的分期不同,采用相应合适的青霉素方案进行治疗,用法及用量与同期其他梅毒患者相同(禁服四环素、多西环素),必要时可增加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3.对青霉素过敏者,只选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先天梅毒(胎传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

  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10~15万U/kg/日,出生后7日以内的新生儿,以5万U/kg/次,静脉注射每12小时1次;出生7天以后的婴儿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14日。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日,肌注,1次/日,连续10~14日。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日,1次分两臀肌注。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进行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水剂青霉素G,20~30万U/kg/日,每4~6小时1次,静脉注射或肌注,连续10~14日。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日,肌注,连续10~14天为一疗程。可考虑给第二个疗程。

  对较大儿童青霉素用量,不应该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用量。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7.5~12.5mg/kg/日,分4次口服,连服30天。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七、HIV感染者梅毒

  苄星青霉素G240万U肌注,1次/周,共3次;或苄星青霉素G240万U肌注一次,同时加用其他有效的抗生素。

  八、疗后随访及判愈标准

  梅毒经充分治疗,应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包括临床和血清(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如在疗后6个月内血清滴度未有4倍下降,应视为治疗失败,或再感染,除需加倍重新治疗外,还应考虑是否需要作脑脊液检查,以观察神经系统有无梅毒感染。一期梅毒在1年以内、二期梅毒在2年以内多数病人可转阴。少数晚期梅毒血清可持续在低滴度上(随访3年以上)可判为血清固定。神经梅毒要随访脑脊液,每半年一次,直至脑脊液完全转为正常。

  「淋病治疗方案」

  一、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炎:

  头孢曲松250mg,一次肌注;或

  大观霉素2g(宫颈炎4g),一次肌注;或

  环丙沙星500mg,一次口服;或

  氧氟沙星400mg,一次口服;或

  头孢噻肟1g,一次肌注。

  二、淋菌性咽炎:

  头孢曲松250mg,一次肌注;或

  环丙沙星500mg,一次口服;或

  氧氟沙星400mg,一次口服。

  注:大观霉素对淋菌性咽炎疗效较差。

  三、淋菌性眼炎

  新生儿:头孢曲松25~50mg/kg(单剂不超过125mg),静脉或肌肉注射,1次/日,连续7天。或大观霉素40mg/kg肌肉注射,1次/日,连续7天。

  成人:头孢曲松1g,肌注,1次/日,连续7天。或大观霉素2g,肌注,1次/日,连续7天。

  注:同时应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每小时1次。

  四、妊娠期淋病:

  头孢曲松250mg,一次肌注;或

  大观霉素4g,一次肌注。

  注:孕妇禁用氟喹诺酮类和四环素类药物。

  五、儿童淋病:

  头孢曲松125mg,一次肌注;或

  大观霉素40mg/kg,一次肌注。

  体重大于45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疗。

  六、淋菌性附睾炎:

  头孢曲松250mg~500mg,1次/日,肌注,连续10天;或

  大观霉素2g,1次/日,肌注,连续10天。

  七、淋菌性盆腔炎:

  头孢曲松500mg,1次/日,肌注,连续10天;或

  大观霉素2g,1次/日,肌注,连续10天。

  应加服甲硝唑400mg,2次/日,口服,连续10天或多西环素100mg,2次/日,口服,连服10天。

  八、播散性淋病:

  头孢曲松1g肌注或静脉注射,连续10天以上。或大观霉素2g肌注,2次/日,连续10天以上。淋菌性脑膜炎疗程约2周,心内膜炎疗程要4周以上。

  若考虑同时有衣原体或支原体感染时,应在上述药物治疗中加用多西环素100mg,2次/日,口服,连服7天以上;或阿奇霉素1g,一次口服,并作随访。

  判愈和愈后:

  治疗结束后2周内,在无性接触史情况下符合如下标准为治愈:①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②在治疗结束后4~7天作淋球菌复查阴性。

  淋病患者若能早期、及时、适当治疗,一般预后良好,但若延误治疗时机或治疗不当,亦可产生合并症或播散性淋病,造成严重后果。

  「非淋菌尿道炎(粘液脓性宫颈炎)的治疗方案」

  一、初发NGU(MPC)病例

  多西环素100mg,口服,2次/日,连服7~10天;或

  阿奇霉素1g,一次顿服,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或

  红霉素500mg,口服,4次/日,连服7天。或乙琥红霉素800mg,口服,4次/日,连服7天。

  氧氟沙星300mg,口服,2次/日,连服7天。

  米诺环素100mg,口服,2次/日,连服10天。

  二、复发性或持续性NGU(MPC)病例

  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案,推荐方案为

  甲硝唑2g单次口服,加红霉素500mg,口服,4次/日,共7天;或

  乙琥红霉素800mg,口服,4次/日,连服7天。

  三、孕妇MPC病例

  禁用多西环素和氧氟沙星,推荐方案为:

  红霉素500mg,口服,4次/日,共7天;

  也可用:

  红霉素250mg,口服,4次/日,共14天;或

  乙琥红霉素800mg,口服,4次/日,共7天;或

  阿奇霉素1g,一次顿服。

  四、新生儿衣原体眼结膜炎

  可用红霉素干糖浆粉剂,剂量每日为50mg/kg,分4次口服,连服2周。如有效,再延长1~2周。用0.5%红霉素眼膏或1%四环素眼膏,出生后立即滴入眼中有一定的预防衣原体感染的作用。

  对患者的性伴也应进行性病的检查和治疗。

  治愈的标准是病人的自觉症状消失,无尿道分泌物,尿沉渣无白细胞。在判愈时,一般可不作病原体培养。分子生物学方法可查出死菌的抗原和DNA,因此不能用来判愈。

  NGU经及时正规治疗后预后良好,症状消失,无任何后遗症。如病人经治疗但症状持续存在,或症状消失后又出现,最可能的原因是其性伴未经治疗,发生再感染,或者是由于引起尿道炎或宫颈炎的其他原因的存在,应劝告病人复诊以查明原因。目前已发现有少数对四环素有耐药性的支原体株。

  「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案」

  一、局部药物治疗

  1.0.5%足叶草毒素酊 即0.5%鬼臼毒素酊,外用,2次/日,连用3日,停药4日,为1疗程。可用1至3个疗程。任何部位的尖锐湿疣,包括男性尿道内及女性阴道内的尖锐湿疣均可用此药,效果好。本品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2.10%~25%足叶草酯酊 外用,每周一次,搽药2~4小时后洗去,注意保护损害周围的正常皮肤、粘膜,用药6次未愈则应改用其他疗法。本品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3.50%三氯醋酸溶液外用,每日1次,通过对蛋白的化学凝固作用而破坏疣体。注意保护损害周围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6次未愈则应改用其他疗法。

  4.5-氟脲嘧啶(5-Fu)软膏外用,每日1次,勿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孕妇禁用。

  5.5%咪喹莫特(imiquimod)霜 每周三次,外用,用药6~10小时后洗掉,最多使用16周。此药为外用免疫调节剂,通过刺激局部产生干扰素及其他细胞因子而起作用。

  二、物理疗法

  1.激光治疗 采用CO2激光治疗,用于多发性疣及尿道内疣。

  2.冷冻治疗 采用液氮冷冻,相对价廉,治愈率为63~88%。

  3.电灼治疗 有效率约94%,复发率约22%。

  三、手术治疗

  适用于单发或巨大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的判愈标准是疣体消失。尖锐湿疣的预后一般良好,治愈率较高,但各种治疗均有复发可能。

  「软下疳的治疗方案」

  阿奇霉素1g,一次顿服;或

  头孢曲松250mg,一次肌注;或

  红霉素500mg,口服,4次/日,共7天;或

  环丙沙星500mg,2次/日,口服,共3天(孕妇及哺乳妇女忌服);或

  大观霉素2g,一次肌注。

  治愈标准:临床上溃疡处疼痛和脓液消失,上皮愈合,肿大的淋巴结消退,溃疡愈合及病原菌培养检查,每周一次,直到培养阴性即可判愈。早期及有效的治疗可完全恢复,严重的损害治愈后可有瘢痕形成。

  「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治疗方案」

  多西环素100mg,2次/日,连服21天;或

  红霉素500mg,4次/日,连服21天。孕妇首选;或

  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14~28天;或

  米诺环素100mg,2次/日,连服10天。

  其他疗法:横痃可穿刺吸脓,以促进愈合。直肠狭窄可行扩张,象皮肿可作整形手术切除。

  治愈指患者经治疗后,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

  「生殖器疱疹治疗方案」

  一、抗病毒治疗

  1.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阿昔洛韦200mg,口服,5次/日,连服7~10日,或

  伐昔洛韦300mg,口服,2次/日,连服7~10日,或

  泛昔洛韦250mg,口服,3次/日,连服5~10日。

  2.复发性生殖器疱疹 最好在出现前驱症状或损害出现24小时内开始治疗

  阿昔洛韦200mg,口服,5次/日,连服5日,或

  伐昔洛韦300mg,口服,2次/日,连服5日,或

  泛昔洛韦125~250mg,口服,3次/日,连服5日。

  3.频繁复发患者(1年复发6次以上),为减少复发次数,可用抑制疗法

  阿昔洛韦400mg,口服,2次/日,或

  伐昔洛韦300mg,口服,1次/日,或

  泛昔洛韦125~250mg,口服,2次/日。

  以上药物均需长期服用,一般服用4个月到1年。

  4.严重感染 指原发感染症状严重或皮损广泛者。阿昔洛韦 5mg~10mg/kg体重,静脉点滴,每8小时1次,用5~7日或直至临床症状消退。

  二、局部治疗 保持患处清洁、干燥。皮损处可外涂3%阿昔洛韦霜、1%喷昔洛韦乳膏和酞丁胺霜等。

  「艾滋病的治疗方案」

  一、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治疗

  已批准生产的有三大类共11种化学治疗药物。包括5种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2种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1)及4种蛋白酶抑制剂(PI)

  (1)齐多夫定(叠氮胸苷ZDV或AZT),标准用量200mg,3次/日,或300mg,2次/日。主要副作用为白细胞减少、贫血、恶心。

  (2)地丹诺辛(双脱氧肌苷DDI),标准用量20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为恶心,腹泻、胰腺炎。

  (3)扎西他滨(双脱氧胞苷DDC),标准用量0.75mg,3次/日。主要副作用为末梢神经病、阿夫他性溃疡。

  (4)司他夫定(双氢双脱氧胸苷d4 T,),标准用量4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为末梢神经病,AST、ALT升高。

  (5)拉米夫定(3硫胞苷3TC),标准用量150mg,2次/日。主要副作用为恶心、贫血。

  (6)奈韦拉平(NVP),用量为200mg,1次/日,2周后改为400mg,1次/日。主要副作用是皮疹,约占40%。

  (7)台拉维定(DLV),用量为40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是皮疹,约占44%。

  (8)洛韦胺(LVD),用量为10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是恶心、腹泻。

  (9)沙奎那韦(SAQ),用法为60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是腹泻、恶心、腹部不适。

  (10)英在那韦(IDV),用法为80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是肾结石、高胆红素血症。

  (11)利杜那韦(RTV),用法为600mg,2次/日。主要副作用是恶心、呕吐、乏力、腹泻、高甘油三脂症。

  (12)尼非那韦(NFV),用法为750mg,3次/日。主要副作用是疲乏、腹泻、注意力不集中。

  根据作用机理,其联合应用为:
  ---------------------------------------------
    A(NRTI)  |  B(NRTI)  |  C(PI)  |  D(NNRTI)
  -----------|-----------|---------|------------
    AZT      |  DDC      |  IDV    |  DLV
       *     |           |         |     **
    d4T       |  DDI      |  NFV    |  LVD
             |  3TC      |  RTV    |  NVP
             |           |  SAQ    |
  ----------------------------------------------
  *由于外周神经的危险增加,d4T和DDC不能联用。

  **生产公司已停止了LVD的进一步的开发。

  上表中:二联治疗A+B;三联治疗A+B+C或A+B+D;四联治疗A+B+C+D或A+B+2×C.

  联合治疗药物选择的标准:

  ①经证实有效,②协同作用,③没有交叉耐受,④无蓄积毒性,⑤应用实用性。

  二、免疫调节治疗

  主要用于免疫调节的药物有4种。

  (1)a干扰素300万U皮下或肌肉注射,每周3次,3~6个月/疗程。有抗病毒和免疫调节作用。

  (2)白细胞介素2(IL-2)250万U,连续静脉点滴24h,每周5d,共4~8周。可使患者淋巴细胞数增加,改善免疫功能。目前采用重组IL-2〔(1),(2)均有发热等副作用〕。

  (3)丙种球蛋白定期使用,能减少细菌性感染的发生。

  (4)中药 如香菇多糖、丹参、黄芪和甘草甜素等亦有调整免疫功能的作用。目前有些研究工作已发现某些中药或其成分,在体外实验能抑制HIV,具有良好的前景。

  三、常见合并症的治疗

  (1)口腔念珠菌感染

  AIDS患者常反复发生口腔念珠菌感染,有时延及扁桃体及咽后壁,可使制霉菌素片(每片50万U)100万U研碎加甘油、调成糊状局部涂,或调成粘稠糊状慢慢吞咽,或伊曲康唑200mg/日×7日,或氟康唑50~200mg/日×14日,口服亦可静脉点滴200~400mg/日。

  (2)卡氏肺囊虫肺炎

  临床表现:呼吸困难,明显PO2低(70mmHg左右),但胸片显示其病变不太重时,结合病史及抗HIV 抗体阳性要考虑本病,可口服复方新诺明(TMPco)2~4片/次,3~4次/日,恢复后尚需间断服用以防复发。长期服用时要注意血象及尿和肾功能。国外用戊烷脒(Pentamidine)4mg/kg/日,溶于150~200ml5%葡萄糖液中缓慢点滴,疗程3周,或戊烷脒600mg溶于6ml注射用水中气雾剂吸入,1次/日,如治疗卡氏肺囊虫肺炎,连续3周。

  (3)细菌性感染

  有反复发作的沙门菌感染,如血培养阳性可口服喹诺酮类药物。美国最近报道在AIDS患者中结核病和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发病率很多,且进展迅速,可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三联或四联抗结核药,强化治疗2个月,异烟肼、利福平巩固治疗4个月。用药过程中亦需注意肝肾功能。

  (4)隐球菌脑膜炎

  治疗重点是降颅内压,可用20%甘露醇,或作脑室引流,抗生素方面可用二性霉素B首剂0.1mg/日,以后逐日增加至0.6~0.7mg/日,静注1~3月,或半年。或氟康唑200~400mg/日静脉点滴,病情稳定后可改口服氟康唑。

  (5)疱疹病毒感染

  带状疱疹可口服阿昔洛韦200mg/次,5次/日×10日,或伐昔洛韦300mg,2次/日×10日。单纯疱疹或巨细胞病毒感染可口服阿昔洛韦或伐昔洛韦,每日用量同前,疗程7天。

  (6)弓形体病

  口服磺胺嘧啶(SD)100~200mg/kg/日,分4次/日,疗程2~3周。和乙胺嘧啶首剂75mg,以后25mg/日,疗程2~3周。亦可口服螺旋霉素0.3~0.4g,3次/日,疗程3~6周,但作用不太肯定。

  (7)隐孢子虫病

  主要表现腹泻,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另有等孢子球虫(Isospora)和小孢子虫(Microsporidia)均可引起腹泻、小肠吸收不良,诊断有时要作粪便涂片的特殊染色和电镜检查才能诊断,治疗是补液和电介质及调整免疫功能,口服螺旋霉素0.6~1g,4次/日,疗程3~6周,或口服甲硝唑400mg,3次/日,疗程2~3周。

  (8)肿瘤

  对发展较快的Kaposi肉瘤可用长春新碱(或长春花碱),博来霉素或阿霉素联合治疗,或干扰素,历时半年至一年,效果较好,亦可局部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