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76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38项,下放29项,收费项目取消9项)

  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市文化局 取消(5项)

  1、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审批

  2、设立电影发行经营单位的审核

  3、图书报刊经营的审批

  4、一次性内部资料印刷的审批

  5、私人收藏文物登记备案

  (二)市教委 取消(7项)

  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批

  2、设立成人高中学校的审批

  3、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核发

  4、民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审核

  5、民师职称资格证更换的审核

  6、民师转正的审核

  7、实用人才毕业生资格的核准

  (三)市经贸委 取消(2项)

  1、节能产品推荐的审核

  2、环保产品推荐的审核

  下放(2项)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直)

  2、农村电工作业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四)市地震局 取消(6项)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批

  2、县(市)、区地震测报网点的审批

  3、地震灾害预测的核准

  4、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的备案

  5、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方案的审核

  6、人工地震动的核准

  (五)市化工局 取消(1项)

  化工质检机构认证的审核、审批

  (六)市残联 取消(1项)

  康复扶贫贷款的审核

  (七)市卫生局 取消(1项)

  除“四害”消杀卫生许可证的审核

  (八)市乡镇企业局 取消(3项)

  1、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的审核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核

  3、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下放(1项)

  乡镇企业登记备案(下放县、市、区)

  (九)市土地局 取消(1项)

  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审核

  下放(2项)

  1、临时用地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集体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十)市水利局 取消(3项)

  1、水利系统科技成果上报的审核

  2、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审核

  3、水利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交流项目的审核

  下放(3项)

  1、养殖使用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渔鹰捕鱼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3、河道采砂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十一)市科委 取消(8项)

  1、科普及实用技术传播工程的审核

  2、申请进科技园区高新技术项目的审批

  3、科技开发企业的认定

  4、科技新星工程项目的认定

  5、技术创新试点企业的审核

  6、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

  7、市级科技示范基地的审批

  8、市科技示范乡镇的审批

  (十二)市粮食局 取消(5项)

  1、粮食关系入户的审批

  2、粮食关系迁移的审批

  3、国有粮食企业接收人员的审批

  4、粮油零售资格的审核

  5、三门峡市面粉准销证的核准

  (十三)市统计局 取消(5项)

  1、各行业统计工作评先表彰的审批

  2、工业企业大中型资格条件的审核

  3、商业企业大中型资格条件的审核

  4、建筑企业大中型资格条件的审核

  5、交通、运输企业大中型资格条件的审核

  (十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2项)

  1、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的备案

  2、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的核准

  (十五)市重工局 取消(1项)

  重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审核

  (十六)市轻纺局 取消(1项)

  轻纺行业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审核

  (十七)市计委 取消(12项)

  1、农业自筹资金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

  2、企业自筹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一般性建设项目的审批

  3、企业自筹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一般性基建项目施工图的审批

  4、权限内新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审批

  5、新建市直集体企业的审批

  6、农业切块资金的审批

  7、超权限新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审批

  8、农转非计划的审批

  9、农转非许可证的审批

  10、计划内民师“农转非”的审批

  11、计划内民师转公办教师的审核

  12、投资许可证的审核

  (十八)市物价局 取消(9项)

  1、电影票价的审批

  2、录像放映票价的审批

  3、音像收费标准的审批

  4、驾驶员培训优惠费的审批

  5、尿素零售价的审批

  6、尿素出厂价的审批

  7、碳铵出厂价的审批

  8、蜂窝煤价格的审批

  9、地方水泥价格的审批

  (十九)市劳动局 取消(14项)

  1、企业招用工计划的审批

  2、计划内临时工选招的审批

  3、技工学校招生的审批

  4、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的审批

  5、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审批

  6、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审批

  7、企业工效挂钩的审批

  8、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与年检

  9、企业招收农民工的审批

  10、劳动保障年检的审核

  11、《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审核

  12、企业工资调整方案的审核

  13、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核准

  14、职工流动户口迁移的核准

  (二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1项)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审批

  下放(1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核准(下放县、市)

  (二十一)市地质矿产局 取消(2项)

  1、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登记的核准

  2、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

  (二十二)市计生委 取消(1项)

  避孕药具零售许可证的审批

  (二十三)市农业局 取消(2项)

  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准调证》的审批

  2、《种子质量合格证》的审批

  下放(1项)

  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二十四)市旅游局 取消(2项)

  1、旅游外汇、旅游计划、旅游价格的审核

  2、旅游行业资格等级考试、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审核

  (二十五)市商贸局 取消(1项)

  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二十六)市民政局 取消(8项)

  1、福利企业等级认定

  2、公民死亡证明的审批

  3、市本级核发门牌证

  4、福利企业特定产品许可证的审核

  5、福利企业自营出口权的审核

  6、社会福利企业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的审核

  7、本市地名密集出版物的审批

  8、文明敬老院的验收、命名

  下放(5项)

  1、殡葬用品生产销售许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核(下放县、市、区)

  3、婚姻登记的核准(下放县、市、区)

  4、收养登记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5、出具公民尸体火化证明(下放事业单位)

  (二十七)市体委 取消(6项)

  1、国家、省体育先进县的审核

  2、市级职工体育先进单位的审批

  3、市级体育先进乡镇的审批

  4、市级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

  5、市级国民体质监测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审批

  6、习武场所的审批

  (二十八)市外贸局 取消(9项)

  1、出口车皮计划的审批

  2、在国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审核

  3、乡镇企业进出口先进单位的审核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

  5、外贸风险基金使用的审核

  6、简易建筑修缮费的审核

  7、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基金使用的审核

  8、国有控股企业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的审核

  9、公派长期出国人员粮食关系恢复的核准

  (二十九)市交通局 取消(5项)

  1、汽车配件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2、摩托车维修点开业的审核

  3、搬运装卸停歇业的核准

  4、道路运输服务业停歇业的核准

  5、公路养路费征收吨位的核准

  下放(14项)

  1、地方道路建筑控制区的审批

  (下放县、市、区)

  2、地方道路设立非路用标志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3、地方道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4、地方道路试刹车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5、挖掘、占用地方道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6、地方道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7、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通行地方道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8、超限而不可解体车辆通行地方道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9、地方道路树木更新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10、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11、公路设立非路用标志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12、公路试刹车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13、公路两旁树木更新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14、县内班线客运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三十)市房管局 取消(14项)

  1、标准价出售公房的审批(遗留问题,仍按规定处理)

  2、购买安居工程住房的审批

  3、住宅小区商业网点改变用房性质的审批

  4、直管公房使用权安置的审批

  5、自管房产单位达标的审批

  6、房屋修缮单位资质的审批

  7、住宅合作社资质的审批

  8、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审核

  9、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审核

  10、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备案

  11、外国人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出借凭证的备案

  12、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审批

  1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质的审核

  14、物业管理合同制度的备案

  二、取消的收费项目(9项)

  (一)市劳动局(1项)

  1、劳服企业管理费

  (二)市人防办(1项)

  1、集体所有制企业人防工程建设费

  (三)市交通局(7项)

  1、公路货运附加费

  2、公路客票附加费

  3、公路运输管理费

  4、停驶车辆报停费

  5、养路费登记卡收费

  6、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费

  7、征收民工车辆建勤费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