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林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省农林厅 2001年2月)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特大毁灭性、传染性病害。我省是松材线虫病危害的重灾区。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采取一系列综合防治措施,200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共完成疫情普查面积140万亩;清除病死树53.6万株;灭虫处理病枝材3.13万立方米;生物防治面积2.9万亩;疫点更新改造面积8165亩;拔除疫区1个(镇江市京口区);基本消灭疫点14个,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与各疫区市政府签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状》中所规定的各项防治任务。但至去年4月20日,仍有极少数疫点单位未能按期全面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如雨花台区境内的省人武学校、通讯二站等。另外,部分地区由于防治措施不力,疫情有所蔓延和上升。据去年秋天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全省病害发生面积20.05万亩,病死树数量50.06万株,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12%和22%,新增疫区两个(盱眙县、苏州新区)。由于监测不力,盱眙县病害已扩散至1.3万亩,虽采取紧急措施,但已错过扑灭病害的最佳时机。

  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对我省生态环境建设造成极大影响。为坚决遏制其扩散蔓延,逐步实现“控制、压缩、扑灭”的目标,确保我省珍贵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就加强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对我省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巨大威胁

  松树是我省丘陵地区的主要造林树种,对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主导作用。由于松材线虫病的发生与蔓延,已累计枯死松树500多万株,减少松林面积9万余亩,部分山头重现荒山秃岭,短期内难以恢复,对林业建设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省内一大批风景名胜区更是面临严重威胁。

  目前,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趋势还没能有效遏制,如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封锁除治,一旦蔓延开来,全省100多万亩松林必将面临毁灭性的危险,对我省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促进全省林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内容,切实抓实、抓好,坚决遏制住病害扩散蔓延的势头。

  二、全面启动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项目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布置,松材线虫病实施工程治理。这是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为扭转松材线虫病连年严重危害局面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减轻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有效措施。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的核心是实施项目化管理、规范化除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狠抓疫木管理与灭虫处理为重点,封锁疫区、阻止疫情蔓延;以拔除疫点为突破口,逐步压缩发病面积;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除治效果;以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为依托,确保重点风景名胜区松林安全;以强化防治资金管理为保障,专款专用、增强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全省力争压缩病害面积5%,减少病死树10%.按照这一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项目,实现“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方案”与“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各项目标。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突破

  对面积较小、相对孤立的疫点,或者地理位置重要、潜在威胁极大的疫点,要作为重点拔除对象,采取一次性全面皆伐、块状皆伐或强度清除感病松树的措施,集中力量限期拔除,不可久拖不决。疫点拔除后要对其周围松林继续进行3年的监测。省农林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拔除的疫点,并在投入上予以重点支持。

  对发生呈片状分布,但病死树率不高的发生区,采取常年清除病死树和由外向内逐步实施更新改造的措施,以降低病死树数量,压缩发生区范围。

  对发生面积较大、病死树率高,或病死树集中于高山陡坡处、清理困难的,在大量疫木没有出路之前,采取全面封锁、封山育林的措施,防止疫情人为扩散。具备大量疫木灭虫处理能力的,要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实施此项措施的具体地点,由省农林厅确定。

  对各类发生区和传媒天牛虫口密度较大的松林,在天牛幼虫期和成虫期,采取释放肿腿蜂、白僵菌、树干注药和喷洒化学药剂等综合措施开展防治,以降低天牛密度。

  将中山陵、牛首山、茅山、宝华山、环太湖地区等著名风景区列入重点保护区,采取一系列综合防治与林相植被恢复技术,维护风景优美的自然景观。

  四、加强疫木的灭虫处理和管理

  凡是疫情发生区采伐的松枝材皆为疫木。加强疫木的灭虫处理和管理是减少人为传播疫病,提高防治效果的关键。首先,抓好疫木的源头管理。要组织专业队统一清除疫木,并建立疫木统一收购与集中处理机制,规范疫木的收购、流通、加工等环节,严格实行疫木清除与灭虫处理的核销制度。其次,有计划地开展疫木定点安全加工利用。在病害除治期间,经省农林厅同意,由指定厂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运输工具等条件,对疫木进行严密、有序彻底的灭虫处理。对疫木的灭虫处理只允许采用烧毁、切片的方法进行。烧毁疫木时,事先要做好消防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各地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病死树的清除与灭虫处理。第三,木材加工等企业严禁收购、加工、利用疫木及其加工品,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对疫点附近的木材加工企业,尤其是包装箱厂定期进行检查。

  五、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体系

  尽快在全省松林分布区范围内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采取定点、定人、定期的方式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早扑灭。对已发生松材线虫病危害的市、县,在做好现有发生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的基础上,必须高度重视未发生区的监测工作。要建立专门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督查队伍,加强检查与督查。特别是对与发生区毗邻的松树分布区,要以乡镇、林场为单位,常年定点、定人、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危害的市、县,也要培训监测队伍,建立监测制度,确定重点监测区域,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和传媒天牛的监测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

  全省疫病监测的重点区域是环太湖风景区,包括宜兴市、马山区、吴县、溧阳天目湖景区和高淳游山景区。

  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实行专群结合。发现可疑枯死松树,要及时请有关专家鉴定。一旦确定为新疫点要及时将发生地点、面积等情况报省农林厅。

  六、进一步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科技支撑力度

  首先,要将目前各种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有机地组合,尽快应用于防治工作。要加快化学防治、航空遥感监测、快速检疫检测技术、疫木处理方法的完善与推广运用,加大利用天牛引诱剂及白僵菌、肿腿蜂等生物防治的力度,有效降低传媒昆虫—松褐天牛种群密度。其次,鼓励各地结合防治实践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基础研究和实用技术研究,进一步找出有害生物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联合攻关,力争在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努力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

  七、松材线虫病防治要与营造林项目紧密结合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林相遭到严重破坏,急需恢复。各地在制订营造林规划时,要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清理迹地的更新补植和疫点皆伐迹地的更新造林,在防治过程中,需封山育林的也应一并列入计划统筹安排。

  对未发生区要开展松林卫生伐,清除枯立木、衰弱木,提高松林的抗病性,结合低产林改造和林相结构调整,有计划地降低林间黑松比例,逐步将林相改造成混交林、复层林。今后,新营造的生态公益林要避免栽植大面积纯林,阔叶林的营造比例不能低于30%.

  八、多渠道筹集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提高使用效率

  松材线虫病防治需要较大的投入。防治经费实行地方投入为主,国家重点扶持,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资金筹集机制。省投入的重点用于支持工程治理项目的疫点拔除和重点地区的监测上,地方配套资金与省投入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1.今年省里还将拿出部分经费试行以奖代补。对工程治理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各地要加强对防治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经费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使有限的防治经费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对挪用专项经费的要严肃查处。

  九、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疫点单位负责人为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任务的完成。同时,加大依法防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以及《江苏省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依法从重处理。要严格督查制度,认真落实防治任务与防治进度。各地要根据疫情普查结果,按照工程治理的统一要求,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并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治理项目,每一个林地小班上,做到清除病死树不留死角;灭虫处理病枝材不留隐患;检疫检查没有漏洞;疫情监测不出差错。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与监督功能,及时表扬先进事迹,推广成功经验,营造出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