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劳务输出是我市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为做大做强我市劳务支柱产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奖惩逗硬,努力打造资阳劳动力品牌。切实做好劳务开发工作,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定不移抓好农村劳动力的对外输出

  要大力拓展劳务输出渠道。坚持“巩固东南、进军西部、面向全国、开拓海外”的劳务输出工作方针。重点加强与国内民工需求量大、劳务效益好的地方政府、企业和劳务管理部门的劳务协作,建立比较稳定的劳务输出务工基地。要抓住我国加入WTO的机遇,把外派劳务作为今后对外经济工作的突破口,努力拓展劳务输出空间和农民增收途径。

  建设基地,树立龙头。力争乐至县成为省级劳务输出基地,使全市4个县(市、区)全部成为省级劳务基地县。实行基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相结合,搞好成建制、上规模的集团性输出,积极探索规范化、集团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同时,各地要搞好人力资源开发,建好信息库,为随时输得出、输得多,提高输出质量和效益打下基础。要逐步建立包括土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在内的劳务开发政策支持体系,各级财政对劳务培训、劳务市场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劳务开发龙头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二、千方百计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1、加大力度实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以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为动力,积极鼓励和支持业主开发农业,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业资源利用率,扩大农业内部就业容量。

  2、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实施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发展商业、饮食服务行业,增加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3、加快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建设步伐。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城镇服务功能,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简化程序,洞开城门,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让有稳定收入或生活来源或有致富能力的人进城安家乐业成为城市居民,从而逐步减少农民数量。

  4、大力发展旅游业,兴办农家乐等农村休闲观光旅游项目,鼓励提倡兼业经营,农忙务忙、农闲经营,开发农村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1、要加强教育改革,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鼓励各有关行政部门、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组织、民间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举行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有关职能部门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形成社会就业培训体系骨干,逐步形成以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为重点、以素质培训和岗位培训并重为特点、以职业培训和扩大就业相结合的长短结合,高中低配套的培训模式。要把输出与培训紧密结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谁有能力,谁有网络,谁有办法输出,就批准谁培训。

  2、充分发挥能人示范作用。要集中力量首先在回乡学生与复转军人中培训一批技能人才,注重培植农村劳动力中的“能人”,充分发挥他们自身创业的带头作用,发挥农村示范户、专业户的示范作用。

  各级政府要列出专款用于支持劳务培训,各县(市、区)要从回乡创业企业的新增税收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当地农民技术、技能培训。

  四、强化服务,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就业保障制度

  1、搞好劳务信息服务。要加强对劳务市场和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研究,帮助务工人员对输出成本、收益、风险等进行认真分析,做出正确选择。加强劳务开发信息网络建设,在四川农经网、党政网、西部劳务网开设网页,联通省、市、县、乡、镇劳务信息网络,向民工提供准确的劳务需求信息,引导民工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流转。

  2、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设障、设卡、乱收费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损害民工权益的行为。建立和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引导、支持各律师事务所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搞好劳务纠纷的调节和仲裁。

  3、搞好保险服务。本着自愿的原则,推行集医疗、失业、养老、意外伤残为一体的保险,从根本上消除进城民工的后顾之忧。要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筹集资金,滚动积累,建立劳务输出风险救助金,为劳务输出人员意外伤残、死亡提供援助。

  五、创造条件吸引外出劳动力回乡创业

  各地一定要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和扶持外出优秀务工人员回家乡来创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税收上给予优惠,法律上给予保护,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回乡人员创办的企业,要纳入农业产业化政策扶持范围,纳入地方政府中小型企业担保基金支持范围。经市劳务办认定,务工人员回乡创办的企业,可享受城市下岗工人创办个体私营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对回乡创办企业的要实行“五优先”,即优先登记、发证,优先解决土地、场所,优先提供水、电、通讯和市场设施,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优先解决子女入学,努力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二次创业。要大力宣传回乡创业成绩显著者,发挥先进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要充分发挥创业者的才干,优秀的可选拔担任乡(镇)、村、社干部或领办乡镇企业、村级经济实体。各县(市、区)要建立外出务工拔尖人才档案,建立走访民工制度,分管领导和劳务开发管理机构,每年应到务工人员集中的城市或工矿企业看望走访务工人员,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和带去党委政府的关怀,促进“回引”工程的健康发展。

  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劳务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加强充实劳务开发工作机构和人员,各县(市、区)要设置相应劳务开发机构,配备人员,预算工作经费,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运转有序的劳务开发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搞好输出、转移、回引的规划、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有一名县级领导专门分工负责抓劳务开发,把劳务开发作为振兴县、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市政府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大城市设立劳务管理机构,以加强领导、广泛联系、收集信息、提供帮助、服务民工,提高我市劳务输出数量、质量及效益。

  七、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对全市劳务开发工作实行目标考核,明确标准,奖惩逗硬。每年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考核,完成劳务开发各年度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将奖励劳务开发有功人员,奖金额度为8万元,由市财政列支。各县(市、区)劳务输出的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并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考核、干部任用挂钩。

  中共资阳市委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0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