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2002年老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00二年二月

2002年老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把南京建设成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根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2002--2005年老城环境整治方案,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特拟定了2002年老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宽松老城空间环境,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围绕“显山、露水、见城、滨江”的目标,全面拆除老城主干道两侧的违章搭建及其他影响景观的房屋建筑,以高水平的规划为指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达到“凸现古都风貌、展示现代风采、优化人居环境、谋求特色发展”的目的,让百姓乐业,供市民享受。

二、总体目标

为迎接第十次全国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围绕保持和发扬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空间特色和古都文化的目标,在“一环”、“二区”、“三轴”、“四线”、“五街”、“六片”的四年整治工作总体框架指导下,2002年按照开局之年的要求,找准突破口,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7721"工程,即全面清理70条主干道,重点整治7条景观路,精心打造2片风貌区,集中亮化100幢高层建筑,同时,做好六项整治出新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实施“7721"工程

在老城区范围内,围绕山、水、城、林、路、文物景点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整治和建设。

1、全面清理70条主干道

70条主干道总长约117公里,以拆除违章搭建为主,整洁美化市容街景,整顿店招广告,出新建筑立面,完善市政设施,绿化美化环境。

70条主干道汇总表

南北向(36条) 东西向(34条)

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 建宁路

高楼门、安仁街、丹凤街 中山北路

进香河路、洪武北路、洪武路、中华路 察哈尔路、福建路、钟阜路、黑龙江路

太平北路、太平南路 模范西路、模范中路、新模范马路

龙蟠路、龙蟠中路 山西路、湖南路

黄埔路、解放路 北京西路、北京东路

北安门街、明故宫路、御道街 广洲路、珠江路、后宰门街

清溪路 华侨路、长江路

管家桥、王府大街 汉中路、中山东路

云南路、上海路、莫愁路 石鼓路、淮海路

宁海路 户部街、常府街、瑞金路、后标营

西康路、虎踞关 建邺路、白下路、大光路、光华东街

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 升州路、健康路

热河路、热河南路 集庆路、长乐路

惠民大道

2、重点整治7条景观路

7条景观路总长50公里,沿街尚有待改造片33片,累计长度约10公里。拆、改结合,以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手法为指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在全面拆除违章搭建和影响景观的房屋建筑的基础上,对建筑立面、广告店招、绿化小品、路面、杆线、灯光设施、站牌路牌、停车设施等进行改造出新,根据道路的不同区位功能,创造各具特色的城市街道空间,展现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营造繁荣、活跃的商业氛围和现代气息。其中,重点整治中山东路——汉中路。

1)中山东路—汉中路

东起中山门,西至汉中门,全长5.8公里。围绕近现代风貌交融的特点,优化空间环境,提升绿化水平,体现历史文化内涵,营造商业氛围。

2)北京东路—北京西路

东起太平门,西至草场门,全长6公里。进一步展现沿线独特的自然风貌和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城市行政中心的现代文明水平。

3)中华路—洪武路—进香河路

南起中华门,北至北极阁,全长5公里。根据各段的特点进行整治,优化空间尺度,提高绿化水平。

4)中央路—中山南路

北起中央门,南至外秦淮河,全长约8.4公里。结合地铁的建设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城市南北中轴线的功能和街景品位。

5)北安门街—御道街

北起北安门,南至光华门,全长约4.8公里。保持和强化现有特点,营造优美怡人、古典与现代交融的景观环境和舒适的街道空间尺度。

6)中山北路—大桥南路

北起大桥南堡,西起中山码头,南到鼓楼广场,全长约8.8公里。通过整治改变北大门容貌;优化沿线环境;形成充分展现历史变迁的广场系列。

7)城东干道

北起中央门,沿龙蟠路南下,南至武定门,全长约11公里。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利用滨水空间,扩大休闲区域,建成全面体现南京城市特色和现代文明水平的景观大道。

3、精心打造两片风貌区

拆、改、建并举,集中改造两片充分体现南京山、水、城、林特色的风貌区。

1)鼓楼—北极阁

北起大钟亭、北极阁北麓,南至北京东路,西至鼓楼、鼓楼后街,东到鸡鸣寺。重点拆除北极阁西侧的破旧房屋,结合开发,改造鼓楼广场西北角;对大钟亭、鼓楼等文物古迹加以保护和利用;对片区内保留建筑进行改造,形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风貌;结合地铁的建设进行地上地下一体化设计,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大面积、多层次绿化;实现鼓楼—北极阁、鼓楼—大钟亭在视觉空间和活动路线上的有机联系,形成两条景观走廊。做到显山、观楼、听钟,提升活力,聚集人气,使该区域成为集中体现自然地理风貌和现代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地区。

2)明城墙风光带狮子山—汉西门段

北起城河路,南至汉西门,西临秦淮河、护城河,东部以明城墙保护控制范围为界,全长约7公里。拆除区域内的破旧房屋,维护城墙,整治水系,建设滨河绿带,开辟水上游览线;建设石头城公园,扩建小桃园公园。通过整治,实现“显山、露水、见城、透绿”,充分展现“石城虎踞”古朴、自然、幽静、秀丽而又壮观的风貌。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重点对小桃园、鬼脸城等重要景观节点片区和挹江门、定淮门、草场门、汉中门等重要交通节点周边进行环境整治。

4、集中亮化100幢高层建筑

对8个片区和7条景观路约100幢高层建筑,根据不同功能和街道、建筑特色进行夜景灯光亮化设计,制订相关法规政策,建设程控中心网,形成以高层建筑亮化为主体,以环境亮化为烘托,构造格调高雅、艺术氛围浓烈的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展现山、水、城、林夜景特色和现代文明风采。亮化工程在先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二)同步做好六项整治出新

深化重点整治成果,强化系统管理,同步做好六项整治出新工作,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改善环境的目的。

1)城市容貌出新工作——以主干道特别是景观路整治为重点,同时向次干道、支路、街巷延伸,重点清理占道经营,拆除违章搭建,整饰沿街立面,消除卫生死角,使城市整体容貌明显改观。

2)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继续进行成片小区出新工作,完成200万平方米小区出新,改善市民居住环境质量。

3)市政设施系统整治工作——在做好主干道重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次干道、支路、街巷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立设施一流、管理先进、运转优良、周到便捷的市政公共服务体系。

4)城市绿化整治出新工作——在保持园林城市绿化总量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维护管理,全面提升园艺水平,多出园林绿化精品。

5)交通综合整治系统工作——保持交通管理在全国的领先水平,重点进行次干道、支路交通整治,提高路网综合通行能力,提高交通科技含量,继续整治“三小车”。

6)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六城区进行综合执法试点。

四、总体实施思路

1、规划先导,科学决策,确保整治有序

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定老城环境整治阶段性的目标和方向。以规划设计为依据,实现规划与建设紧密衔接、全程跟踪。坚持高起点规划,重点片区采用国际方案竞选。在规划总体方案确定的前提下,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兼顾整体性、科学性、系统性,确定年度整治内容,并做好与远期整治衔接,确保整治有序推进。

2、舆论先行,营造强大声势,形成良好氛围

坚持舆论先行,借助多种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渠道,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发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老城环境整治工作平稳、扎实、顺利地进行,营造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坚持城建一盘棋,突出工作重点

老城环境整治是新一轮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市近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老城环境整治纳入城建工作总体计划,分年度实施,体现人力、物力、财力相对集中,确保近期重点工作的完成。

4、以区为主,工作重心下移,体现权责一致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集中、统一指挥下,整治工作重心在区,通过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区政府、街道、社区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区政府、街道及社区组织的主力军作用。市要充分发挥规划支撑、方案支撑、政策支撑、组织支撑的作用。区要做好主战和督战工作。主战: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二是做好调查摸底;三是负责组织实施,尤其是组织好强拆工作;四是全面进行检查验收。督战:即监督检查属地内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督查方案的制订和计划的安排情况;二是督查自拆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督查改造出新的进展情况;四是督查政策和稳定的落实情况。

5、政府带头,率先突破,推进全面整治

拆违改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政府应率先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按照先政府,后单位、个人的次序层层推进,首批拆除违章搭建重点以省、市、区、街道为突破口,在确保完成首批拆违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六城区全面推开拆违、拆迁工作。

6、经营城市,充分利用资源,求得良性发展

以经营城市的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通过整合、改造,形成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旅游点和旅游线,采用招商引资,吸引社会和个人投入的方式加以开发利用。通过环境整治,带动土地价值提升,繁荣商业、旅游,求得城市环境整治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7、政策配套,紧密结合实际,合理调控引导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实现有效的调控和引导,推进老城整治的顺利进行,同时,钝化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确保整治过程中社会的总体稳定。

8、法规保障,强化规范管理,力求整治长效

以市人大决议,政府通告以及有关法规、规章,作为老城环境整治强有力的支撑。完善现行的管理制度,通过形成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整治工作的实施。将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长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9、求精务实,合理运作,节约资金

坚持拆、改、建分层次推进,70条主干道以拆违为主;以中山东路——汉中路为首的7条景观路以拆、改结合;两片风貌区以拆、改、建并举。坚持集中整治与正常维护相结合,70条主干道以正常维护工作全面达标为主,强化行业管理。7条景观路在养护达标的基础上,对重点地段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集中整治。坚持美观和实用相结合,更加强调实用的原则,选材力求经济实用,在此基础上体现特色,原则上不采用高等级的材料,重点地区、重要景点按规划分步实施,严把质量关,多出精品。

五、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

--健全组织,形成系统工作网络(元月20日前)。市政府成立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系统工作网络。

--完成调查摸底(元月底前)。各区完成70条主干道、7条景观路和2片风貌区的拆违、拆旧、拆迁量的摸底和百幢高层亮化基础情况的调查。指挥部汇总下达拆违、拆旧名册。

--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元月底前)。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完成《关于2002年老城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老城环境整治宣传方案》、《关于我市老城环境整治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案》、《关于70条主干道及7条景观路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关于2片风貌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高层建筑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7条景观路管杆线下地实施方案》和《关于“内光外透”试点工作方案》等各分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完成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元月底前)。根据现行的政策条件,结合实际,重点制定《关于老城70条主干道环境整治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主干道两侧拆除建筑范围的认定原则》。完成“两片”风貌区建设市场化运作的策划方案。

--完成相关法规、规章起草(元月底前)。依托现有管理基础,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适应重点整治工作的需要,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协调指导下,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起草《关于进行老城环境整治拆除违章搭建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杆、管线等占用管理的通告》、《关于确保老城环境整治工程顺利实施的若干规定》、《南京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

--完成有关规划设计工作(4月底前)。元月底前完成景观路试点段和亮化试点楼宇的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定淮门—汉西门段规划设计方案的初稿;完成北极阁片区规划设计方案国际竞选的准备工作。2月下旬完成7条景观路的规划设计;完成景观路示范段的亮化设计工作。3月底前,完成石头城风貌区规划设计;完成北极阁片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确定两片改造实施范围;完成重点区域的亮化设计。4月底前完成北极阁片区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进行“两片”风貌区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完成设计方案深化;分批完成高层亮化单体设计方案。

--完成有关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5月中旬前)。4月20日前完成“两片”风貌区建设的立项和规划红线的划定。5月20日前,完成拆迁许可证领取的各项审批手续。

--相关会议安排(2月底前)。2月上旬前,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专题汇报老城环境整治工作;召开六城区党政领导通报会和分管区长座谈会;召开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2月下旬召开驻宁及省市新闻单位负责人通气会和新闻记者发布会(动员会前一、二天);2月22日召开全市老城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全面的发动,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2、实施阶段

--70条主干道和7条景观路:

3月中旬,完成首批2万平方米违章搭建的拆除工作;

3月—4月,按责任分工进行违章搭建自拆工作;

5月,组织对逾期未拆的违章搭建强行拆除;

6月—10月,完成7条景观路的改造和其他主干道的整治出新工作。

--2片风貌区:

5月20日—7月10日,完成拆迁工作;

7月10日—10月底前,完成“两片”风貌区基础设施、结构性工程的建设;

10月—12月底,全面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百幢高层亮化:

3月20日前,完成试点楼亮化工程;

3月底前,组织各有关区、单位召开现场观摩会,具体部署百幢高层亮化工作;

4月—7月底前,组织实施亮化工程和程控中心网建设。

3、验收阶段

10月份以后,对“7721"工程及六项整治出新工作按责任目标和工作目标,逐级组织检查验收,先组织区范围内的初验,市指挥部组织中间验收,最后市领导组织全面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原分工进行整改。

六、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意见

1、 主干道整治工作

违章建筑,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拆迁待改造地段,可以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运作,也可以由各区运作,采用记帐冲抵的办法,或建景观房来平衡资金。拆除非改造地段的合法建筑,属公有非住宅的,参照建安造价补偿,其余按拆迁规定补偿。对特殊困难的单位、个人、弱势群体,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确保其享受有关保障政策,做好相应的安置工作。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区政府,按其工作量拨出相应的工作经费。对自拆面超过95%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改造出新工作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责。

2、风貌区建设工作

风貌区的拆迁按市政府第203号令的规定执行;保留建筑的改造由业主负责;区内单位开发项目与景区建设相结合;周边开发用地由储备中心统一划定、统一拍卖。

3、亮化工作

坚持“政策引导、统一规划、按区组织、业主运作”的原则,制定有关亮化优惠政策;建设资金由市里给予区里一定的工作经费,由区内统一调度使用;日常维护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业主单位支付。

4、资金筹措

老城环境整治中的资金经费,采取相对集中存量资金,适当安排增量资金,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合理调度,确保老城环境整治的顺利进行。一是城建正常经费渠道安排,一部分规划编制、拆违整治、各类市政设施养护等作为常规工作纳入正常城建资金计划。二是城建项目资金适当安排,石头城公园建设,北极阁公园、绣球公园的扩建,纳入城建项目资金,七条景观路杆线下地的土建配套资金列入年度杆线下地计划。三是平改坡年度计划向老城环境整治项目集中,从房产局房产资金支出。四是区改造项目相对集中,实施老城环境整治工作中,匹配一定专项经费。其余老城整治项目经费,用招商的办法和经营的办法予以解决。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安排指挥,形成系统工作网络,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区、街道分工合作、全力以赴确保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根据市委《关于成立南京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的通知》(宁委〈2001〉239号)的文件要求,市、区两级各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老城环境整治领导班子和相应的工作班子,形成系统的工作网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分别担任7条景观路拆除违章搭建和影响景观建筑工作的领导。按照责任明晰、分工协作的原则,市、区(街道)、各相关单位,建立责任机制,市指挥部建立内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年底逐级考核验收,并将老城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市、区两级政府督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2、宣传舆论保障。宣传工作是老城环境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平稳有序推进老城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本次老城环境整治工作要坚持舆论先行,层层发动,把握节奏,达到保障有力,氛围浓厚,全民参与,有序平稳。充分发挥多种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渠道的作用,广泛开展新闻和社会宣传,在动员大会召开前后、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前后,重点形成宣传高潮,通过向市民送发《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沿街单位悬挂横幅、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义务劳动等形式,使老城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3、社会稳定保障。老城环境整治期间将通过明确一个责任制、建立两个工作网络、制定一个工作预案、成立一个中心,保障社会的总体稳定。

按照“以区为主、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单位内部稳定由单位自负。市里将创造条件,为区里拆违减少社会动荡因素;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稳定的重任,疏堵结合,钝化拆违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市各企事业单位对在环境整治中需拆除的各类违章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涉及的人员由企业主管部门在本系统、本部门内自行消化。

建立司法宣传民事调解网络,由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和民事调解工作;建立信访接待网络,由信访部门做好可能上访者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制定处置突发事件、民事诉讼等工作预案,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提前掌握信息,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区域地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串联上访、煽动闹事等过激行为。市指挥部将成立投诉中心,认真听取群众对老城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所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4、法规、规章支撑。为使老城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强有力的法律保证,配合环境整治工作,我市将以市人大通过的《关于进行老城环境整治的决议》和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的《关于进行老城环境整治拆除违章搭建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杆、管线等占用管理的通告》、《关于确保老城环境整治工程顺利实施的若干规定》、《南京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规、规定为支撑,强化老城环境整治的严肃性、规范性,加大城市管理的权威性,依法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规范长效。

5、纪律监察保障。老城环境整治工作内容多、难度大、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市将对市管的各级行政组织、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区也将在区内逐级落实检查考核机制。市、区两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建立市、区两级纪检系统,市监察局也将出台《关于确保老城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关于确保老城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对老城环境整治期间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工程规范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保证老城环境整治中协调运作、配合有力,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