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各地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推荐了一批“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经研究,决定分期分批开展“三绿工程”百家企业试点工作,先确定大连等4个城市和北京崇文门菜市场等37家企业作为第一批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目的和原则开展“三绿工程”试点,是八部门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绿工程”工作,摸索经验,指导全面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试点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从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二是研究采取相关的配套扶持措施,为建立流通和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三是重点抓好肉、菜商品卫生质量,逐步扩大到其它食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本地试点活动,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试点工作的内容试点工作应紧紧围绕《意见》中提出的新时期“三绿工程”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进行。

  (一)绿色市场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试点的批发和零售市场要配备食品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食品卫生检测,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立食品检测发布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

  2.要加强质量管理,应用现代技术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台账和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严把市场关,确保所经营食品安全、卫生;

  3.加强市场硬件建设,按环保要求改善环境,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应配备冷藏设施,经营鲜活食品的零售店应配备保鲜设施;

  4.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提高生鲜食品在便民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中的销售比重,加快建立安全卫生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专区、专卖店。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推行竞拍方式和电子结算。

  (二)绿色加工生产线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生产加工原料要安全、无污染、无公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生产工艺流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生产条件应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卫生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经常对生产环节和操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生产要符合环保要求。

  (三)绿色通道试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蔬菜绿色通道试点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确保畅通;

  2.改进食品运输方式,鲜活食品运输要采取保鲜措施,严防变质和二次污染。提倡公路运输的白条肉进行吊挂、封闭,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蔬菜运输采取保鲜措施;

  3.建立食品运输源头检测制度,对有害物超标的食品不得运输,严把运输关;

  4.实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开展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大力治理“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输成本。

  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全国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试点的日常工作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承担。目前,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正在研究制定《“三绿工程”试点单位管理办法》,规范试点工作,明确企业试点有关审核及验收的标准。

  地方试点工作由地方有关部门负责。

  (二)要督促试点城市和企业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试点工作,促进本地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不断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广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

  试点城市和企业要加强与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情况及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试点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1年11月底以前)。试点城市和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方案;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召开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01年12月——2003年6月)。试点城市和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探索,创造性地搞好试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3年下半年)。对达到试点要求的企业,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组织审核、验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意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抓好本地区试点工作,把形式多样的“食品放心工程”纳入“三绿工程”中,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保障食品卫生质量。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环保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名单(第一批)

  一、综合试点城市大连市、青岛市、广州市、合肥市

    二、零售市场

    1.北京市崇文门菜市场

    2.北京超市发连锁经营公司

    3.大连大商副食商场

    4.上海华联超市

    5.上海联华超市

    6.青岛利群超市

    7.江苏省“苏食牌”冷却鲜肉连锁专卖店

    8.新疆乌鲁木齐东风蔬菜副食品超级市场

    9.广州东川新街菜场

    10.天津劝业场超市

    三、批发市场

    1.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

    2.长沙市蔬菜公司马王堆农产品批发市场

    3.北京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4.福州亚峰蔬菜批发市场

    5.大连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6.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

    7.青岛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

    8.皖江蔬菜批发市场

    9.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10.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

    11.重庆盘溪蔬菜批发市场

    12.广州越秀蔬菜批发市场

    13.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

    四、生产线

    1.上海吴泾物流冷联生产线

    2.中食格瑞生猪屠宰线

    3.吉林华正肉类联合加工生产线

    4.双汇肉类联合加工生产线

    5.中商铁——蓝丰绿色食品蔬菜综合加工线

    6.江苏瑞康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有机食品生产

    7.上海龙华公司“上食”牌冷却肉加工中心

    8.青岛市蔬菜科技示范园无公害蔬菜生产

    9.大连韩伟鸡场“咯咯哒”牌鸡蛋生产线

    五、绿色通道

    1.山东寿光至北京、至哈尔滨绿色通道(公路)

  2.海南至北京、至上海绿色通道(公路)

  3.湛江至山东寿光、至北京至哈尔滨、至西安至乌鲁木齐蔬菜绿色通道(铁路)

  4.湘粤生猪绿色通道(铁路)

  5.四川、重庆至上海生猪绿色通道(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