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和《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牐?全面控制我市艾滋病发病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西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西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

  控制和降低艾滋病发病率,是世界卫生组织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之一。为了保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和《陕西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牎罚熞韵录虺啤豆婊?》的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牎返木?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西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熞韵录虺啤缎卸?计划》。

  一、实施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积极采取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有效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及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二)工作指标。

  到2002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建立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网络机构,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履行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及监测等职能。

  2、建成市、县?熐??牸栋?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完善全市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在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艾滋病监测点。

  3、按照“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整顿和规范全市性病诊疗服务市场,实行性病诊疗服务项目准入审查和机构许可管理制度。

  4、在全市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从2003年1月1日起,采供血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

  5、坚决打击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行为,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所有临床用血要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合法采供血机构提供,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必须由合法的单采血浆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6、全市75%的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90%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60%的乡镇卫生院、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宣传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7、全市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一定的医疗和生活照顾。

  8、研究制定有关降低吸毒和卖淫嫖娼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的措施。

  9、完成全市医务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全员培训。使80%以上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师、检验医师、采供血等专业人员得到及时系统的上岗培训。

  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8%以上。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60%以上。

  3、全市90%的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及50%的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6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实行全员上岗培训。

  5、结合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县?熐??牸栋?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三、各部门行动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1、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健全采供血机构网络,节约血液资源,做到合理、科学用血。强化市级血液中心建设,到2002年底前,要按照建设标准对我市的血站、血库进行必要的改造,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全市实行血站技术人员和相关检测人员的全员考核,并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依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采血浆站、供血浆者、原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回收、处理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定点回收企业的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活动。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制售无证无菌器械的违法行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联合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无菌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其使用无菌器械及使用后的处理行为。

  3、各级公安机关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集、收购和销售手工采集原料血浆的行为,对手工采浆机构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取缔非法采供血机构,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1、宣传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市电视台、电台的相关频率、频道每周至少在20:00时到22:00时播放一次艾滋病、性病防治、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主要报纸每月至少刊登一次预防艾滋病、性病、推广无偿献血的报道或公益广告。

  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牭囊饧?》精神,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要将艾滋病、性病的预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类学校要在新生入学体检时向每一位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处方“,发放率达到100%。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多方面优势,争取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支持,共同做好学校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熂彝ィ牭哪谌荨R?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

  4、机场、车站、码头等管理部门以及医疗保健机构要在交通集散场所和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

  5、劳动、海关、旅游等部门要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三)针对高危行为人群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

  1、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黄、毒危害,降低人群高危行为。

  2、计划生育部门要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服务网络,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与工作网络和预防保健网络大力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

  3、各区县可选择一些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吸毒人员药物治疗试点工作,按照省上制定的专门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认真实施。

  (四)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级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开展艾滋病中医与中西医结合治疗,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临床诊断、治疗服务。到2002年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一个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其中的科室,实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统一收治管理。

  2、建立以社区?熛绱澹犖?基础的艾滋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体系。加强社区?熛绱澹犠ㄒ倒歉啥游楹椭驹刚叨游榻ㄉ瑁?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生存的宽松环境,实施医疗照顾与关怀措施,并加强管理,减少其流动。

  3、要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服务能力,关心他们的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支付。鼓励开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慈善机构可设立艾滋病社会救助基金。

  (五)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信息系统和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学、人口学、行为学以及社会学监测。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网络和质量控制系统,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保证血液及其制品质量。将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纳入卫生信息网建设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快捷、灵敏的信息通路,提高艾滋病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2、鼓励和动员多部门、多学科的力量参与全市艾滋病、性病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到2002年底,建立本市科学、合理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多学科参与的评价组织体系,定期对政策、防治方法和措施开展综合评估;建立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不断调整防治策略与技术措施。

  (六)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1、按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及各类培训教材,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

  2、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培训课程。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岗位培训,进行政策制定与评价方法的学习。

  (七)开展艾滋病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

  1、对艾滋病防治科研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加快安全输血、临床治疗、药物开发的基础研究及成果转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推广应用国内外科学的防治方法和措施。大力支持科研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研制艾滋病检测试剂和高标准试剂标准品,提高艾滋病病毒检测水平;探索中医与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的有效方法。

  2、提高流行病学研究和应用能力,摸清并建立我市艾滋病流行病学分析预测模型,及时准确地分析与预测艾滋病的流行趋势,采取防治措施。针对艾滋病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经济学评价与应用性研究。

  (八)依法监督,阻断艾滋病病毒经医源性和非医源性途径传播。

  1、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消毒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易造成血源性或医源性传播的部门、科室及器械的管理,如医院的外科、口腔科、妇产科、介入性诊治的科室和设备、乡村及个体医疗机构等。

  2、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医学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理发店、美容院等服务行业和公共卫生场所中可能刺破皮肤的共用器械消毒的监督监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对违法操作造成感染伤害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加强市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规划》和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决定的落实。同时,设立跨部门、多学科的艾滋病专家顾问委员会,为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咨询和提出建议。

  市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并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从2002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对《规划》和《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召开一次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促进《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落实。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根据《行动计划》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调整、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政策。

  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国家及省上出台的法律、法规,制定我市配套法规和规章,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研究和制定高危行为人群干预政策与措施。抓紧研究和制定相关的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风险问题。

  扩大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与该领域有关的活动,借鉴与吸收国内和国际上有益的经验。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市财政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并随着财力的增长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及社会捐助和境外援助,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考核评价

  (一)纳入相关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各有关部门要将《规划》和《行动计划》中关于艾滋病、性病工作指标的有关内容列入相关工作的常规考评中;卫生部门要将落实《规划》和《行动计划》工作指标纳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城市卫生、社区卫生、血液管理、医院管理、卫生防病和妇幼卫生等项工作的常规考评中。

  (二)加强监测系统建设,为评估防治效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各区县在落实《规划》和《行动计划》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的各项工作指标中,应采取因地制宜、填平补齐的原则,提高监测系统装备水平和提供综合性数据的能力。要完善血清学监测系统,开展行为学、社会因素和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危险因素和社会环境影响因素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将监测的及时、可靠和有效性列入考评指标。

  (三)制定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市卫生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组织制定中期与终期综合性评价指标和考核评价方案。综合性评价指标分三个方面,即:社会支持性环境指标及相关数据;行为的变化指标及相关数据;血清学监测指标与病例报告数据。综合评价以收集第一方面的指标为重,结合第二、三方面指标反映出的趋势和变化进行科学评价。

  (四)建立以经常性监督检查为主的考核评价制度。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和《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分阶段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包括综合考评具体办法和反馈方法;结合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进行考评,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以平时考评为主;综合考评由各级政府组织,逐年定期自查和逐级考评;各级政府的艾滋病防治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