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新余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九月二日

新余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3年4月2日)

  为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新余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逐步使退休人员由单位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过渡,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以减轻企业社会性事务,推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按照退休人员常住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不分单位性质,不分单位隶属关系,不分退休人员身份,都要由其常住地的街道(社区)实行统一管理服务。

  二是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与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相适应的原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要与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随着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也要逐步深入和提高,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三是坚持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在保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的前提下,要根据各类企业情况、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情况、县(区)实际情况,分类型、分阶段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以保证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平稳过渡。

  三、目标任务

  我市作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联系城市,总体目标和任务是:2003年全市要有85%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2004年底全市基本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并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

  四、管理模式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网络架构,即建立健全以市、县(区)两级政府为主要领导,以市、县(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三级为管理机构,以市、县(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共同服务、规范完善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以下几种管理模式:

  ㈠对设有专门退管机构的大中型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机构认可,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在社保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实行统一挂牌、规范运作,不断增加其社会化管理属性。

  ㈡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退休人员管理组织,专门负责本片企业退休人员剥离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㈢在城区的各个街道及居委会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组织,由其负责对居住在所属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退休人员较多且集中的乡镇也应建立相应机构,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实施步骤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宣传动员。首先出台实施方案,落实办公场所,配齐工作人员。其次召开全市企事业劳资(人事)科长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各单位召开退休人员会议,搞好社会化管理的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调查,采集信息。2003年三季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集中人员和时间,开展调查摸底,填写表格,指导签订协议,移交档案,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第三阶段:2003年四季度组织移交,规范管理。组织企事业劳资(人事)科长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做好退休人员向社区管理的移接交工作,规范各种管理程序,开始实施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服务内容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是指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其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内容有:

  ㈠接受退休人员的行政关系和档案关系。在退休人员移交前,先建立退休人员数据信息库,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管理待市、县(区)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建立后,分期分批逐步移交。

  ㈡协助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掌握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协助社会保险机构开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㈢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领取养老金查询服务,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㈣为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供场所,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㈤帮助生活不便的孤寡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指导社区服务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㈥协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七、服务网络

  ㈠市社保处负责本区域内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区)在社保机构内部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㈡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03]28号)精神,在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从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㈢健全企业退管组织。对大中型企业,要加强现有的退管组织建设,利用现有场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㈣建立信息网络。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网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体规划和布局,逐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软件、分级使用。2003年实现市本级——城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联网和信息交换,2004年全面实现市、县(区)联网的信息交换。

  ㈤建立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设在市社保处,统一集中管理市本级企业的退休人员档案,各县(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档案也应由县(区)集中管理。

  ㈥建立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各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都应建立相应的退休人员活动室、阅览室。

  八、经费筹措

  对移交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向原单位收取一定的代管服务费。收费标准是:对移交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缴纳,一次性缴纳10年;对移交后退休的人员,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缴纳,一次性缴纳10年。代管费由经办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统一收缴和管理,尔后按照移交的退休人员所在乡(镇、街)分别下拨。代管费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补助及其它必要的业务开支。

  九、组织领导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各企事业单位和退休人员,而且涉及到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了协调和解决此项工作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何萍高 副市长

  副组长: 王其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柏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欧阳嵩 市财政局局长

  组 员: 韩 冬 市编制办主任

  张 健 市民政局局长

  贺为华 市经贸委主任

  高 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上达 市城市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何慕良 分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邹永清 渝水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晓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谢仕庚 市社保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由谢仕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有关工作及要求

  ㈠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县(区)、管委会按时完成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搞好工作协调,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内容和制度,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进度。

  ㈡各县(区)、管委会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对辖区内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㈢各街道(乡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职工作来抓,积极主动承担起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帮助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好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㈣社保机构要按规定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退休人员丧抚费,接收和做好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协调企业与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有关工作,加强统计和信息管理,搞好业务培训和指导。

  ㈤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保障工作站要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标准,切实做好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为退休人员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

  ㈥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社保机构做好档案移交和退休人员进入街道(社区)的衔接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退休人员思想工作,退休人员原享受社会保险统筹外的各种福利、补贴,原单位要继续发放。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原所在企业应协助其家属处理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