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河北省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订2003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二次和省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围绕大局和劳动保障中心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整体推进,促进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总体目标是:要在解决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和纠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上有新的突破;要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有新的发展;要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新的提高;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促进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和创新;巩固行风建设已取得的成果,力争在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继续保持优秀位次。

  二、工作重点

  2003年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项活动,进行四项专项治理,落实四项措施,严格七项责任追究。

  (一)开展三项活动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教育活动。按照省委要求,在全系统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各项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弘扬正气,增进团结,谋求发展。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各级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即: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廉洁奉公、遵章守纪的模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赶超意识,为实现劳动保障工作“五个新突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按照窗口建设的新标准,进一步抓管理、抓规范、抓建设、抓提高。要健全服务工作四项措施,落实优美环境五项要求,狠抓优质服务六项标准,完善七项工作制度。特别要把厅、局本级的各类窗口部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去年行风建设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要把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新闻媒体、行风网站、阳光热线、阳光投诉、信访等多种形式和有效手段,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清楚、明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问民意,利用节假日或集日,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业务处(科)室人员走上街头,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解疑释惑,接受投诉,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进行四项专项治理

  1、狠刹履行职责和为民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针对劳动保障系统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转变职能,适应市场机制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突破口,冲破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解决思

  想观念和管理方法滞后,职责不清,职能分散,多头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以改进作风,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克服官僚主义为突破口,切实纠正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以履行职责,树立形象,严肃纪律为突破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解决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收受“红包”、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和“三乱”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搞好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全员基本素质; 健全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严肃查处暗箱操作,违规办事,拨人情款以及在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优惠证中的不正之风,做到基本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准确,基本管理规范,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防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2、严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两个确保”不落实,企业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欠缴养老保险费,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延长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业中介等行为,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违规动用“两金”的执法监察力度。基金监督等有关机构要会同纪检监察机构采取下查一级的方法?煻陨缁岜O铡⒃倬鸵稻?办机构和基金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检查社会保险、再就业经办机构是否严格执行“两金”管理和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煻圆荒扇氩普?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坐收坐支?熒踔撂拔邸⒓氛肌⑴灿玫任侍猗熞?认真纠正和处理?煵⒍晕ス娑?用的“两金”进行追缴?煻陨嫦游ゼ臀シǖ蘑熞?严肃查处。要检查基金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熓欠穸曰?金管理中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煻杂邪覆徊棰煵槎?不处?熓е?于宽?熓е?于软?熒踔晾挠弥叭ɑ蜥咚轿璞椎任侍庖?坚决纠正和查处,确保“两金”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4、加强对各类统计数字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劳动保障各种统计数字中的“水分”问题,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保证“两个确保”,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就业再就业人数,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人数,社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收支等重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因主观原因,有意作假、虚报、瞒报数据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实施步骤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自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1、制订方案,动员部署。4月初至4月下旬,制定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行风建设总

  结表彰和动员会,对2002年度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2003年行风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广泛动员。各市的实施方案要在4月底前报省厅行风建设办公室。

  2、公开承诺,抓好落实。5月初至7月下旬,要按照省厅和当地政府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解决影响制约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进行公开承诺。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行风建设重点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达到的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内容。承诺内容既要切合本单位实际,又要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承诺事项和行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承诺目标年内必须实现。

  3、自查自纠,整改提高。8月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行风建设工作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和抓落实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看的比较准、能够马上改的问题要抓紧改。对近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抓好落实。各市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要在8月20日前报省厅行风建设办公室。

  4、对照检查,践诺公示。10月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照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逐项检查,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将践诺情况向社会公示。

  5、检查考核,总结评先。11月中旬至2004年3月,按照行风建设标准,组织对厅、局本级以及各市(县、区)局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

  行风建设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各级、各单位做好接受各级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主评议行风的排位情况,系统行风建设分别评出市局优秀单位3个,先进单位3个。下年初,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公布评议结果,向优秀、先进单位颁奖。

  四、主要措施

  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公正、便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部位为重点,凡是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让群众清楚明白的事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都要进行公开。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并成为一项长效的工作制度。

  2、组织自我揭短式暗访。深入基层,特别是各类服务窗口,利用录像、录音、跟踪办事过程等方式进行暗访,了解本部门、本系统各个窗口、各个岗位的真实情况,掌握和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次。

  3、组织评议代表评议。市、县(市、区)局都要聘请行风评议代表,建立行风评议工作机制,组织经常性明察暗访,及时反馈情况,每月至少收集一次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将评议代表意见建议提交各级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挂帐督办”。对解决问题的满意度要进行统计和回访,并将情况上报省厅行风办。

  4、利用新闻媒体,强化服务和监督。各级都要积极参加地方电台的“阳光热线”节目直播,充分利用这一联系群众、服务社会、宣传政策、树立形象的机会,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取得实效。同时,开通本级行风建设监督热线电话,并通过当地“114”查号台进行登记,做到切实方便群众,保持畅通无阻。对“阳光热线”和监督电话反映的问题要详细登记,建立档案,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对于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征求意见,从接听受理、分类、解决情况反馈到处理情况建档分析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5、严格七项责任追究。对发生以下七种损害群众利益和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1)官僚主义严重?熃獯鹄捶谜咦裳?不耐心,为民办事服务态度生硬,甚至刁难勒卡,造成恶劣影响的;(2)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有意虚报瞒报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人数、“两金”收支等重要数据的;(3)不依法办事,对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仍然没有彻底清理和废止,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造成“三乱”的;(4)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办事效率低下,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甚至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违反党纪政纪,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甚至索贿、受贿的;(6)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以及在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中以权谋私的。(7)违反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搞暗箱操作,拨人情款,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基本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为 “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志金任组长,对行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闫新生、张铁栓、田芬、霍观宇、张瑞书同志任副组长,对分管处室、单位及分管工作,实行系统对口牵头抓、负主要责任;下设办公室,霍观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实施。各市劳动保障局要组建强有力的行风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汇报,予以指导,要保证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和人员、经费的落实。

  2、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各级、各单位都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抓本级必须抓系统,管业务必须管行风”。要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生的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予以通报、曝光。厅内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各市、县对口单位行风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各市劳动保障局也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行风建设取得成效。

  3、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务求取得实效。坚持以行风评议为动力,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正确认识、勇于纠正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自查整改,促进部门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去年行风评议中受到表彰的单位,要巩固取得的成绩,力争有所提高,在系统排位靠后的单位,要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结合行风评议情况修订和完善制度规定和整改措施,下大力抓好落实。要坚持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相结合。把行风建设贯穿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中,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整体推进。以行风建设的新成绩,促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要与年终考核评先相结合。省厅年度考核评价各市和厅内各处室的工作业绩,民主评议行风的结果是重要内容和条件,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和对各市相应机构的奖评中,必须把行风建设情况做为重要依据。各市劳动保障局在当地民主评议行风中排位靠后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4、要加强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省厅行风办将对各市、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适时召开系统行风建设调度会,通报情况,调度工作。各市局行风办要及时向省厅反馈信息,定期报告工作,省厅将利用河北劳动保障网和《行风建设简报》定期通报行风建设活动情况,协调指导全系统行风建设。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县、区行风建设督导检查的力度,确保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