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松原市草原火灾事故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结合本《预案》,制定本级草原火灾事故处理预案,并于4月15日前报松原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松原市草原火灾事故处理预案

  为快速有效地扑救草原火灾,保护草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凡发生草原火灾,都应按照行政区域管理范围,由各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对下列草原火灾实施本预案,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一)火场跨越县(区)界线;

  (二)过火面积在200公顷以上,火势继续蔓延的;

  (三)威胁居民居住点和重要设施的草原火灾;

  (四)威胁森林的草原火灾;

  (五)需要省市支援的草原火灾。

  二、处理草原火灾的基本程序

  (一)发生草原火灾的单位,在火灾发生的当时,必须立即向所在的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区)防火办)报告。

  (二)县(区)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火办)和县(区)政府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到火场扑救人员数、火场气象等信息因素。

  (三)市防火办接到上述草原火灾的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防火办主任报告,并逐级报告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市政府、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市防火办主任和值班人员,要根据市政府和市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和火场的实际情况,按照预案提出调动兵力前往火场的具体方案,经批准后由市防火办下达相关命令。

  (五)必要时,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应直接或委派指挥部其他成员赶赴火场,与县(区)有关领导组成扑火督查组,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三、实施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草原火灾发生后,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视情况到市防火办坐阵指挥。

  2.前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火灾发生地方主要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前线指挥部下设指挥组、后勤组、保卫组和医疗救护组。前线指挥部成立后,要立即报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备案,必要时,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可直接指定相关人员及分工。

  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扑火救灾实施方案;

  (2)全面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3)统一组织和调整扑火力量;

  (4)所有参加扑火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5)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指挥组:组长由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兼任,火场调度由县(区)防火办副主任担任,其职责是:

  (1)全面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2)全权负责火场指挥工作,及时制定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

  (3)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向上级报告;

  (4)及时提报扑火救灾物资供应计划;

  (5)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扑火、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后勤组:组长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其职责是:

  (1)根据指挥组提出的物资供应计划,及时组织物资(包括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供应;

  (2)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

  (3)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所的布置和临时固定电话架设工作;

  (4)负责扑火人员食宿工作;

  (5)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县(区)分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

  (1)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

  (2)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3)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

  (4)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保卫组:组长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公安部门成员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查清火灾原因和案犯审理工作;

  (2)负责社会治安和城镇防火工作;

  (3)负责前线指挥部和火场保卫工作。

  (二)扑火力量。

  火场一线扑火以半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部队为主;火场清理以驻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为主;火场看守以半专业扑火队、公安和义务扑火队为主。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调动;第二梯队属于行政区以外的扑火队伍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调动;第三梯队中的公安消防、预备役部队原则上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协调调动,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协调其上级主管部门。

  l.前郭县草原区域、长岭县草原区域、乾安县草原区域

  第一梯队:草原站组织20人(半专业扑火队);

  第二梯队:松原军分区50人,武警松原支队30人;

  第三梯队: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义务扑火队。

  2.扶余县草原区域

  第一梯队:草原站防火科10人(半专业扑火队);

  第二梯队:松原军分区50人,武警松原支队30人;

  第三梯队: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义务扑火队。

  3.宁江区草原区域

  第一梯队:区草原站10人(半专业扑火队);

  第二梯队:松原军分区50人,武警松原支队30人;

  第三梯队: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义务扑火队。

  (三)通讯联络。

  发生火灾时,市、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电台要全天候开机,扑火队员和赴火场人员必须携带手持机等无线通讯器材。所在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将装有短波、超短波无线电台的指挥车立即开赴前线指挥部,建立火场与各级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讯网络。必要时,县(区)邮电部门要在前线指挥部架设临时固定电话,以便于沟通火场信息。

  (四)火情监视和火场天气预报。

  前线指挥部到达火场后,指定专门有经验的业务人员,监视火场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利用各种通讯手段保证及时、迅速、准确地向前线指挥部、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信息,要保证联络畅通。市、县(区)气象部门要随时准确提供火场上空所需的天气预报和天气情况。

  (五)扑火机具。

  负责扑火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的扑火机具平时要装备好,保证战时需要,不足部分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调集补齐。县(区)在重点火险区附近也要储备相应的扑火工具,并保证设备完好。

  (六)后勤保障。

  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协调当地铁路、交通、粮食、经贸、卫生等部门,保障扑火物资供应渠道畅通,扑火应急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后勤组长先签收后结帐。

  (七)火案查处。

  发生草原火灾后,由公安、牧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调各地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对肇事者和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市草原防火指挥部。

  (八)善后处理。

  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家属安置等,由当地政府处理,有困难的由当地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

  (九)宣传报道。

  电台、电视台和日报社组织记者现场采访,进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道。

  四、其它

  本预案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