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净畅宁工程”,合理分工,协同作战,加大对假牌、假证及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交通秩序联合行动。为使联合整治行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深圳市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宗衡

  副组长:刘应力、汤耀治、王敏、蒋尊玉、刘志娇(市交通局)、李英才(市公安局)、刘胜标(深圳警备区)

  成 员:刘朝金(市交通局)、陈惠港(市交通局)、许东平(市公安交警局)、刘初汉(市城管办)、赵鹏林(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梁小群(市建设局)、盘美昌(市口岸办)、彭曙曦(市工商局)、张俊焕(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侯建潮(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赵广华(南山区人民政府)、肖更平(盐田区人民政府)、曾汉良(宝安区人民政府)、熊国伟(龙岗区人民政府)、彭冠友(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彭学威(武警深圳市警备司令部警备办)

  (二)领导小组下设行动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指挥部设在市交通局,总指挥由刘志娇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陈惠港、戴飞欧、侯建潮、赵广华、肖更平、曾汉良、熊国伟、刘初汉、彭曙曦、马增雄(市公安交警局)、林先贤(市交通局)同志担任。

  (三)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联合整治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成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城管办、工商局等单位专职联络员组成(联系电话:26089845;传真:26085107)。

  各联合整治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福田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侯建潮

  副组长:蔡展强(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王秋晓(福田交警大队)、罗文杰(口岸交警大队)

  成 员(共32人):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6人,福田公安分局4人,皇岗口岸公安分局2人,福田工商分局4人,福田交警大队4人,口岸交警大队2人,福田区城管办4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联系电话:83981208,传真:83983310)。

  2.罗湖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戴飞欧

  副组长:黄正才(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张永平(罗湖交警大队)、刘文超(口岸交警大队)

  成 员(共32人):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6人,罗湖公安分局4人,罗湖口岸公安分局2人,罗湖工商分局4人,罗湖交警大队4人,口岸交警大队2人,罗湖区城管办4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联系电话:25527762、25413344,传真:25415030)。

  3.南山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赵广华

  副组长:钟庚赐(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刘伟波(南山交警大队)

  成 员(共28人):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6人,南山公安分局4人,南山工商分局4人,南山交警大队4人,南山区城管办4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联系电话:26861514,传真:26861745)。

  4.盐田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肖更平

  副组长:张裕珍(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余培红(盐田交警大队)

  成 员(共30人):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4人,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4人,盐田公安分局4人,盐田工商分局4人,盐田交警大队4人,盐田区城管办4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联系电话:25553184,传真:25551600)。

  5.宝安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曾汉良

  副组长:黄福新(宝安区交通局)、黄永良(宝安交警大队)

  成 员(共60人):宝安区交通局20人,宝安公安分局8人,宝安工商分局8人,宝安交警大队8人,宝安区城管办8人,警备区4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宝安区交通局(联系电话:27755639,传真:27755470)。

  宝安区各镇成立镇联合整治小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6.龙岗区联合整治小组:

  组 长:熊国伟

  副组长:胡华祥(龙岗区交通局)、陈汝钊(龙岗交警大队)

  成 员(共60人):龙岗区交通局20人,龙岗公安分局8人,龙岗工商分局4人,龙岗大工业区工商分局4人,龙岗交警大队8人,龙岗区城管办8人,警备区4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龙岗区交通局(联系电话:28922757,传真:28922758)。

  龙岗区各镇成立镇联合整治小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7.宝安机场联合整治小组(负责宝安机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

  组 长:刘朝金

  副组长:孙远忱(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刘胜强(机场公安分局)

  成 员(共28人):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机场交管所6人,机场公安分局4人,宝安工商分局4人,机场交警大队4人,机场城管办4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机场交管所(联系电话:27300376,传真:27300376)。

  8.深圳市机动联合整治小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机动开展综合整治):

  组 长:陈惠港

  副组长:孙甫伶(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周小辉(交警巡逻大队)

  成 员(共56人):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20人,市公安局公交公安分局6人,市工商局6人,交警巡逻大队6人,市城管办6人,警备区4人,武警4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4人。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联系电话:26988140,传真:26089845)。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套牌车、违章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

  (二)坚决取缔“蓝牌”车、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查处异地出租车驻深营运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三)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严厉查处维修业户非法拼装车辆、偷工减料及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查处违章超速、超载行驶、私设站点及违规揽客、扰乱客运秩序等行为。

  (六)严厉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及超限运输等违章行为。

  (七)严厉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辆。

  (八)严厉查处驾培行业的违章行为。

  (九)查处蓝牌车、异地车、货车及其他运输工具非法使用通信频道。

  (十)查处其它交通违章行为及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交通工具从事载客等非法营运的各种车辆;维修行业、驾培行业的各种违章行为;私设站点及违章揽客、越线经营;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超限运输及其它交通运输违章经营行为。

  (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违章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未经安全检测车辆及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维修业户非法拼装车辆、偷工减料及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等违法行为。

  (五)市城管办负责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污染道路、乱倒余泥渣土、未密封加盖。

  (六)市建设局负责加强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源头管理。

  (七)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对所负责建设的土石方工程招标工作的源头管理,将土石方工程雇请泥头车运输企业的安全条件列入招标文件。

  (八)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依法查处蓝牌车、货车及外地出租车非法使用通信频道及其它营运车辆违规使用通信频道。

  (九)深圳警备区、武警部门负责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

  (十)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区联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确保领导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值勤岗位到位。同时,每月、每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小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联合整治的威力,切实解决我市交通难点、热点问题,使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各小组要做好整治情况收集及统计上报工作,每周制定行动计划上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每周行动结束后,根据有关情况填写《联合整治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登记表》、《联合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上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四)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每月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定期编制《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行动快报》,将各小组的出勤、查处违章等整治情况汇总公布,并抄送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

  (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六)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市民、司机、企业的监督作用。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联合整治小组每周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联合行动,具体时间、地点、次数自行安排。有关行动方案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行动指挥部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市统一联合整治大行动。

  200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