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市委、市政府2004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三市并举”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2月19日

 市委、市政府2004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以工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培育工业支撑

  1、加快园区建设进度

  责任领导:沈仁康、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委、区政府

  配合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

  工作要求:(1)完成园区开发面积12平方公里以上,投入总量超50亿元,其中丽水经济开发区完成总投资13.9亿元(东扩区块8.7亿元,水阁工业区5.2亿元),完成开发面积4平方公里。(2)2003年入园企业的竣工投产率达到85%以上,企业入园率平均达到90%以上,入园企业开工率达到70%以上,开工企业竣工投产率达到30%以上、争取达到50%,市本级经济开发区、县(市、区)工业园区的投资密度分别达到每亩60万元以上和50万元以上,力争70万元以上。(3)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产值100亿元,其中丽水经济开发区(包括天宁工业区)30亿元。(4)建立完善工业园区“零收费”制度。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市外经贸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合同利用市外内资42亿元,实际利用30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利用16亿元,实际利用12亿元,市本级经济开发区合同利用10亿元,实际利用6亿元。(2)合同利用外资1亿美元,实际利用4000万美元,其中市本级合同利用3600万美元,实际利用1800万美元,市本级经济开发区合同利用3000万美元,实际利用1500万美元。(3)当年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到资率、投资率分别达到90%、70%、50%和30%以上。(4)做好省政府在我市举办“山海协作工程”签约活动的有关工作,新签约“山海协作工程"项目260个。(5)组团到日韩开展经贸活动。举办”浙江省百强企业、著名企业亲近丽水“等活动。(6)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和项目联系人制度,建立投资额度3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信息周报制度。

  3、加强产业集群培育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人行、市质监局

  工作要求:(1)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50家,其中市区80家。(2)完成工业技改投入30亿元以上,其中市直完成8亿元,实施十大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10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3)力争3-5个产品获浙江名牌,10个以上产品获丽水名牌。

  4、加快市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沈仁康、华宣奎

  责任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文体广电局、丽水电业局、丽水电信分公司、丽水电信实业公司、丽水移动公司、丽水联通公司、丽水网通公司、丽水铁通公司、市传输局

  工作要求:(1)6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大道二期、西一路中段和南段、中一路、中二路、中三路、南一路、南二路、北二路、北三路等10个标段的主要道路;10月底前完成中心大道南段、北陵路、北一路、南三路等标段的主要道路;12月底前,完成西一路北段、东二路等标段的主要道路。新建城市道路14公里。新增城市公共绿地面积8万平方米。(2)3月底前建成加压泵站,供水扬程达到标高100米以上,确保水阁每日供水2万吨,6月底前确保水阁每日供水3万吨。(3)3月底前全面完成水阁工业区排污管网建设,并同步完成水阁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的压力污水输送管道。(4)水阁工业区通讯与各标段的主要道路同步实施完成。(5)完成供热、供气前期,年内启动建设。(6)完成水阁东扩区块方案报批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争取启动首期区块7.83平方公里的开发。

  二、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强化培育中心城市功能

  5、加快市区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吕子春、叶朝丐、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工作要求:(1)全面完成市区专业规划编制,做好地下管线规划,优化江滨景观带规划,完成市区三大城市出入口的城市设计及中山街、花园路的街景综合设计。(2)市本级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亿元。(3)完成紫金大桥主体工程和小水门大桥配套设施建设。(4)年内动工兴建玉溪引水工程和水阁水厂。(5)基本完成市区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50%.(6)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

  6、拉开城市路网框架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国土资源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委、区政府

  工作要求:(1)全面启动市区绕城公路建设,用2年左右时间拉开城市路网框架。(2)市区绕城公路东段、北段330国道丽水过境塔下至上岗背至丽阳殿,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绕城公路北段二期及西段丽阳殿至林宅口至垟店,年内完成投资8000万元。(3)续建人民路中段、花园路北段、宇雷路南段和中段,新建紫金路中段和北段、城北路中段、江滨路西段、囿山路东段和西段、大洋路北段以及古城路,合计开工建设城市道路14.4公里,年内完成8公里。

  7、发展商贸流通业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规划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邮政局、市公安局

  工作要求:(1)引进1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为一体的大型超市。(2)开工建设水阁及宇雷路南端菜市场,进行农改超、农加超试点,加快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建设。(3)启动市区汽车、建筑装潢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家具、联城果蔬等市场建设。(4)加快水阁国际物流园区、岩泉综合物流园区和水东公铁联运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

  8、大力实施安居工程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计委、市财政局

  工作要求:(1)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亿元。(2)土地投放量600亩以上,完成后甫小区7.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8.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建设,并动工兴建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和拆迁安置房5万平方米,其中解困房不少于100套。(3)规范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市场,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开发、经营行为。(4)完善招投标办法,引入高资质、实力强、业绩优的开发建设主体,推进示范性住宅小区建设。

  9、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吕子春、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计委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工作要求:(1)主动对接省“五大百亿”工程,做深做细项目前期以及项目协调、衔接和组织实施工作。(2)安排重点建设项目57项,年度投资69.5亿元,其中市本级28项,年度投资39.1亿元。(3)对重点项目中的计量、特种设备、原材料质量实施全方位监控。(4)做好欧陆风情街区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招商任务。完成华侨宾馆招商,力争年内动工。

  10、加快滩坑水电站建设

  责任领导:张成祖、金建新

  责任单位:市移民办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林业局

  工作要求:(1)6月底前完成电站坝址和施工影响区2512名移民的搬迁工作。(2)全面完成第一水平年库区22316名移民动迁安置的实物数据核查、人口审查、安置形式选择等基础性工作。(3)5月底前完成7550名出市外迁移民的定点对接工作。(4)完成库区第一批7290名移民的搬迁准备工作。(5)做好库区复建工作。(6)做好库区移民稳定工作。

  11、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肖建中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

  工作要求:(1)续建城市防洪堤4.9公里,新开工12.05公里,完成12.6公里,完成投资16860万元,其中市本级续建防洪堤3.4公里,新开工3.45公里,完成3.4公里,完成投资8000万元。(2)续建水电装机31.4万千瓦,新开工水电装机18万千瓦,建成投产水电装机9.6万千瓦。

  12、加快公路交通主网架建设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莲都、青田、遂昌、松阳、龙泉、云和、景宁、缙云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要求:(1)金丽温高速公路丽青段,年内完成投资18亿元。(2)台缙高速公路缙云段,年内完成投资3亿元。(3)龙(游)丽一级公路、丽龙一级公路、云景一级公路拟改建为高速公路,实施改建前准备工作。(4)水阁收费站6月底前搬迁完毕。

  13、抓好城市社区建设

  责任领导:焦光华、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建设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体改办

  工作要求:(1)完成莲都区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工作。(2)30%街道(镇)设立社区服务中心,70%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30%社区建立医疗服务站。(3)市区完成22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其它县(市)有80%的社区办公用房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全市90%的社区建好社区综治警务室。

  14、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责任领导:张成祖、刘秀兰

  责任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劳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体改办、市信访局、市农业局(农办)

  工作要求:(1)研究出台撤村建居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2)6月底前基本完成丽东村撤村建居试点工作。(3)基本完成灯塔、大众、丽光、丽华、海潮等5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

  15、壮大建筑业产业规模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工作要求:(1)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3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建筑业产值16亿元。(2)提高企业资质水平,培训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3)强化招投标管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工程监理制,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三、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抓手,强化统筹城乡发展

  16、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丽水电业局、丽水电信分公司

  工作要求:(1)各县(市)控制性详规覆盖面超过60%.(2)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市区和各县(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

  17、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

  责任领导:施基城、肖建中、吴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1)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家,超5000万元的达到10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00家以上,其中新发展15家,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0家。(2)组建蔬菜、茶叶、水果、畜牧等农业行业协会。(3)订单农业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合同金额5000万元,设施种养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4)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5)抓好庆元香菇国家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示范项目。

  18、扎实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责任领导:施基城、肖建中、吴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小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1)确保遂昌县成为小康县。(2)搞好开发式扶贫,发展优质高效经济作物10万亩,完成5400户20350人的下山移民任务。(3)完成“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镇村规划,全面启动40个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村建设,完成350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重点完成高速公路沿线42个村庄及省道沿线、市水源保护区沿线重点村的整治工作。

  19、做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和税费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施基城、肖建中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工作要求:(1)基本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2)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把农民负担控制在0.3%以内。

  20、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肖建中、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工作要求:(1)大力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年内计划投资9.67亿元,完成通乡公路路基改造 171.3 公里、路面改造 449.2 公里,硬化率达到 80 %;通村公路路基改造 1895 公里、路面改造 972.4 公里,硬化率达到42.4%.(2)完成河道综合整治54.4公里,开展小流域治理9条。(3)解决和改善农民饮用水困难9.5万人。(4)完成22座水库的“千库保安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18座水库。

  21、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

  责任领导:肖建中、吴鸿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工作要求:(1)完成造林更新面积36900亩(其中莲都区人工造林2000亩,建设速丰林1000亩),其中退耕还林15400亩。(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3)继续抓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国道、省道干线185公里,高速公路52公里,县乡道193公里。

  22、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责任领导:施基城、肖建中、吴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市人劳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工商局、市计委、市教育局

  工作要求:(1)建立健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实施“十万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全市完成各类培训13.9万人。(2)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3万人。(3)建立更为宽松、平等、规范的城镇户口迁入机制,促使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

  23、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工作要求:(1)企业养老保险扩面3000人,基金征缴收入2.3亿元,基金支付能力保持在7.5个月以上,企业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10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5.5万人。(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5万人,其中市直1.7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2300万元,其中市直390万元。(3)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0000个,其中市区2000个。帮助5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市区1300名。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4)对大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当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实行奖励扶持政策。(5)建立完善城镇规划区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24、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工作要求:(1)做好救助工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2)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3)各县(市、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比例达45%以上,其中市区达到50%,试点乡镇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达40人以上。(4)市本级成立慈善总会。

  25、继续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责任领导: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丽水师专、丽水电大、丽水中学、丽水职高、丽水二中

  工作要求:(1)完成市本级教育布局发展规划修编,加大中小学危房(破旧校舍)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农村学校饮用水改造任务。(2)基本完成丽水中学二期、丽水职高、丽水二中扩建。(3)完成天宁中学扩建、刘英小学扩建、后庆小学新建项目,启动梅山中学迁建和水东小学、天宁小学新建项目。(4)年内实施丽水电大迁建工程。(5)调整水阁区块教育发展规划。

  26、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责任领导: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工作要求:(1)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2)依法管好用好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切实做好项目包装和上报工作,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补助。

  27、促进各类教育全面进步

  责任领导: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残联、市民宗局、丽水师专、丽水职技院、丽水电大、丽水卫校、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中学、丽水职高、丽水二中

  工作要求:(1)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力争达到82%,积极探索实践0~3岁教育。(2)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9.9%以上,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6%和99.3%以上。(3)“初升高”比例确保达到78%以上,力争达到80%.(4)保持普职1:1目标,创建市级示范专业10个,中职毕业生一次性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争取建立市专业技能实验实训基地,扎实开展“双证制”教育培训。(5)力争实现丽水师专“升本”目标。(6)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一期工程,“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7)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达到97%.(8)继续组织实施好“教育对口支援工程”。(9)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贫不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大学生困贫不能就学或辍学”。

  28、加快建立公共卫生体系

  责任领导: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体改办、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工作要求:(1)完成青田、遂昌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试点工作,龙泉、云和、莲都三个县(市、区)做好前期工作,年内实施。(2)做好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和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动工。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体工程。(3)加强食品卫生监测,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4)强化以非典型肺炎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疫病监测防治工作。(5)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6)争取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的比例达到98%。

  29、加快医疗卫生改革步伐

  责任领导: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体改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市人劳社保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工作要求:(1)逐步有序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医院,构筑多元化投资兴办医疗机构的新格局。(2)建立农村预防保健体系,实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统一管理。(3)继续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30、加快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责任领导:虞红鸣、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市国资办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关工委、市老龄委、市残联、丽水日报社、丽水电视台、丽水人民广播电台

  工作要求:(1)建立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市体育中心项目6月底前开工,文化会展中心和中播台迁建项目8月底前开工,电视中心项目年底前开工。(2)组织元宵灯展、全市首届舞蹈大赛、走进文明社区文艺会演等群众文化活动。(3)巩固“山花工程”创建工作成果,完成1-2个“东海明珠”乡镇。(4)加快广电网络开发和建设,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各增长1%,分别达87.3%和96.01%,“复盲率”稳定在零的标准上。(5)完成通济堰文物保护详细规划,做好巾山塔、天妃宫、厦河浙江省委旧址维修方案论证、立项、报批等工作。

  31、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责任领导:施基城、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2%以上。(2)全面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3)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4)县级以上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人均达到9元以上(或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增长幅度)。

  32、加强老龄工作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工作要求:以“建立体制、完善机制、明确抓好、落实目标任务”为中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30%的社区达到规范化标准,所有社区均组建老年人协会。

  33、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农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

  工作要求:(1)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力度。(2)解决残疾人住房困难15户,扶持生产、经营90户,扶持奔小康30户。(3)残疾人种养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及岗前培训1000人,组织残疾人劳务输出400人。(4)结对帮扶残疾人650户。

  四、以发挥比较优势为抓手,强化培育个性特色

  34、打造城市建设亮点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丽水电业局、市水利局、市文明办

  工作要求:(1)市区新增城市公共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3.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8.9平方米。(2)完成万象山公园内主要建筑物的修缮更新和亮化。完成溪口大桥、小水门大桥、水东大桥、塔下大桥和城区高层建筑的灯光夜景建设。(3)着手丽阳门广场一期和二期改造,完成市政广场主体工程建设和滨水花园广场、江滨景观带建设。(4)完成旧城改造10万平方米。(5)完成市本级河道综合整治12.97公里。

  35、加大查处“两违”力度

  责任领导:张成祖、张福新、叶朝丐、齐育华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规划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公安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信访局

  工作要求:(1)基本完成已查清未处理的29.79万平方米的“两违”案件处理任务。(2)建立清理“两违”的长效管理机制。

  36、全面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

  责任领导:施基城、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颁布施行《丽水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全面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2)组织实施一批生态市建设的工程项目,创建10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

  37、加大城市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责任领导:吕子春、叶朝丐、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工作要求:(1)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2)理顺市建设局与莲都建设分局、开发区建设分局间的职能分工,完善城市分级管理。(3)总结环卫保洁市场化试点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城市道路养护市场化、公交运营市场化、城市无形资产经营市场化的新路子。

  38、发展生态农业

  责任领导:肖建中、吴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工商局

  工作要求:(1)竹业、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牧业和水产业产值分别实现13亿元、11.5亿元、3.5亿元、14亿元、3.6亿元、9.6亿元和1.73亿元。(2)实现花卉种植面积20000亩,产值1.5亿元。(3)力争3只农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实现农产品供沪总额达9亿元以上。(4)完成10项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力争创建10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确保10只农产品获得省级以上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认证。(5)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新体制。(6)开展笋竹、森林食品生产、乡土珍稀树种苗木花卉、竹木加工制造业、速丰林、森林生态休闲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基地的建设。

  39、促进旅游经济增长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工作要求:(1)做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大项目包装招商力度,落实旅游开发政策。(2)接待国内旅游者3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2.5亿元,接待入境旅游者2.88万人次,外汇旅游收入5400万美元。(3)扶持丽水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40、加大绿谷文化整合和宣传力度

  责任领导:焦光华、虞红鸣、庄志清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协作办)、市旅游局、市外经贸局、市文体广电局、市文联、市科技局、市科协

  工作要求:(1)挖掘丽水摄影、巴比松油画、黄帝、剑瓷、石雕、华侨、畲族等文化的内涵,整合形成绿谷文化。(2)积极主动与长三角地区开展经济文化交流活动,邀请中央、省级长三角地区的主流媒体来丽水采访,完善市级媒体对外宣传的激励机制。(3)抓好外宣品的制作和输出工作,加大互联网的外宣力度。(4)市本级举办首届丽水国际摄影艺术节。

  五、在解决发展的瓶颈制约上实现突破,充分满足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

  41、加快电网建设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丽水电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尽快形成220千伏主供网架,其中220千伏遂昌输变电工程2005年3月投产,220千伏青田输变电工程2005年5月投产,220千伏缙云输变电工程2005年8月投产。(2)投入3.89亿元建设和改造110千伏网架以及市区和各县(市)城网。(3)4月底前建好水阁第二个35千伏变电所,10月底前建好水阁110千伏变电所,年底前建好市区滨江110千伏变电所。

  42、保证用地需求

  责任领导:叶朝丐、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工作要求:(1)开展土地资源更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全年新供用地12000亩以上,其中市本级5000亩以上。(2)整治8万亩土地,建设7万亩标准农田。(3)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密度和开发水平。(4)完善征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农村二、三产业留地和农村居民房屋拆迁政策。(5)建立已供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动态督查制度,提高已征用土地的供应率。

  43、加大资金的有效投入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人行

  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

  工作要求:(1)年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均比年初增加70亿元。(2)运用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解决商业银行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和农信社支农资金不足问题。(3)举办项目发布会,向外地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和企业,争取市外金融机构贷款。(4)引导企业积极办理票据业务,缓解信贷资金供应偏紧局面。

  44、加快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丽水银监分局

  配合单位: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做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1-2家农村合作银行,7-8家农村信用社实行县级联社统一法人。

  45、做好财政增收工作

  责任领导:吕子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经贸委(协作办)、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

  工作要求: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8.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6.5亿元、地方税收收入12.5亿元,分别增长12%、12%和10%,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8.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6亿元、地方税收收入4.1亿元,分别增长12%、12%和10%.

  六、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实现突破,构建多引擎驱动的发展格局

  46、充分发挥市区的体制优势

  责任领导:吕子春、沈仁康、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计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体改办

  配合单位:莲都区委、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前提下,落实好莲都区的产业发展空间。(2)进一步落实丽水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权限。

  4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责任领导:吕子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体改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协作办)、市人劳社保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出台《市级营运机构监事会管理办法》,建立重大事项备案和报告制度。(2)继续在经营类国资机构推行国有资本金预算管理,在其他类国资机构试行财务预算管理。(3)拟定进入行政中心大楼单位资产置换方案。(4)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和监事委派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融资能力。(5)及时垫付职工安置经费,完成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财务开发公司改制工作。(6)彻底解决府前菜市场房产证办理等遗留问题。(7)做好国有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监管。

  48、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领导:张成祖、吕子春

  责任单位:市体改办、市人劳社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协作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体广电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公司

  工作要求:(1)市直生产经营类和社会中介类事业单位改制过半。(2)重新调整和规范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起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3)政府机关与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49、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责任领导:吕子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在市直部门(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加快部门定员定额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2)以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为基础,增强财政资金调度能力。(3)探索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机制,推进部门(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50、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责任领导:吕子春、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审计局

  工作要求:(1)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政府采购资金逐步试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2)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75亿元以上,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000万元以上。

  51、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企业改革

  责任领导:吕子春、沈仁康、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体改办

  配合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贸委(协作办)、市人行、市法院

  工作要求:(1)基本完成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全市企业改制面达到97%以上,职工身份转换面达到90%以上。(2)抓好市建筑工程公司、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处州大酒店的改制后续工作。(3)妥善解决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52、改革旅游建设和管理体制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体改办

  配合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民宗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要求:理顺市、区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七、在抢占制高点上实现突破,营造新的竞争优势

  53、加快科技进步

  责任领导:庄志清、吴鸿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经贸委(协作办)、市农业局(农办)、市人劳社保局、市林业局、市科协、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制订并实施《2004-2010年科技发展规划和纲要》。(2)组织2-3次重大科技合作洽谈活动,大力引进急需的技术、项目和成果。(3)新增省高新企业2家、高新产品3个,高新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专利申请量增加20%以上。(4)90%以上的骨干企业上网,企业的技术难题全部上网。

  54、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责任领导:张成祖、林天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劳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经贸委(协作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工作要求:(1)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2)完成人才工作规划,制订2004-2005年人才行动计划。(3)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完善人才相关配套政策。(4)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加强科技人才网络建设,充实人才信息库。建立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55、加快城乡通信网络发展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丽水电信分公司、丽水电信实业公司、丽水移动公司、丽水联通公司、丽水网通公司、丽水铁通公司、市传输局、丽水无线电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

  工作要求: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技术创新和网络安全工作,构筑“数字丽水”总平台。

  56、推进信息化进程

  责任领导:吕子春、华宣奎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计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年初完成“中国。丽水”政府门户网站软硬件招投标工作,4月份投入试运行。(2)各县(市、区)年内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建设。(3)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库、数据库、资料库建设。(4)编制丽水信息产业发展初步规划。

  57、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责任领导: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体改办、市人行、丽水银监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协作办),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银河证券丽水营业部、金信证券丽水营业部

  工作要求:(1)建立股份公司联系制度,引导和推动企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帮助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2)完成与省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建立信息渠道,构筑产权交易新平台。(3)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和完善提示、警示制度。(4)争取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

  58、扩大对外开放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计委、市侨台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协作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工商联、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农办)、市工商局、丽水检验检疫局、市外管局,各商业银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工作要求:(1)进一步落实接轨上海的各项工作,推出一批项目,对外招商。(2)全市和市区出口总额均增长10%.(3)全年新增自营出口企业25家。(4)已开展进出口业务企业占已具备进出口资质企业的比例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含当年新批)。(5)做好广交会、华交会、浙洽会的组织工作。(6)邀请10批次以上侨领、侨商、新生代有潜力的华侨、华人来丽考察。(7)深化“华侨要素回流工程”课题研究,建立华侨投资咨询服务体系。

  59、启动丽水海关建设

  责任领导:沈仁康

  责任单位:丽水海关筹建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

  工作要求:启动前期工作,争取省政府、杭州海关同意上报国务院、海关总署设立丽水海关,并争取年内国家批准。

  八、在机关效能建设上实现突破,着力打造高效优质的环境平台

  60、开展市直机关干部全员培训和行政效能监察活动

  责任领导:施基城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

  配合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委党校

  工作要求:(1)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干部全员培训。(2)制订行政效能监察规章,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丽水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督查处理办法》。(3)出台和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公务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强对公务员公职行为的监察。

  61、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责任领导: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批中心、市计委、市体改办、市法制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重新申报、审核和处理工作,做到“应减必减”。(2)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审批中心建设和办事“六公开”制度,落实并联审批制、全程办事代理制。(3)贯彻实施《丽水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工商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5)统一建设各级政府招投标总平台,市本级在上半年完成,各县(市、区)在年底前完成。

  九、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2、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责任领导:张成祖、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1)层层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完善领导下访、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2)赴京上访人次比上年下降20%,无赴京集体访,去省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15%,去省重复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30%.(3)建立信访案件处理反馈、跟踪督办和限期办理制度,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要信按时报结率达95%以上。(4)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5)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完善实施选派后备干部定期到信访部门锻炼制度。

  6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焦光华、吕子春、华乃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全面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3%.(3)杀人、伤害致死案件破案率达80%,五类恶性案件破案率达85%,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均按期审结,错捕率控制在3‰以内。(4)建立健全“专防、协防、群防、自防、技防”五防并举的治安防范体系。(5)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积极做好涉外安全保卫工作。(6)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加快人防工程建设。

  64、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责任领导:焦光华、华乃强

  责任单位:市委610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反邪教协会

  工作要求:(1)适时排查,加强防范控制,加强情报信息的综合研判,加大对“***"等邪教地下组织的深挖力度,及时有效地打击”***"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持续实现“三零”目标。(2)举办1-2期法制教育学习班,加大社会帮教力度,完善帮教工作机制,完成教育转化三年攻坚的年度目标任务。(3)深化党内反邪教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好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扩大社会面的反邪教教育,加强科普宣传。(4)深化“四个纳入”工作,总结推广农村文化示范户建设和健身场所规范化管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5)加强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县(市、区)反邪教协会建设,扩大民间反邪教组织网络。

  65、加强安全生产

  责任领导:焦光华、沈仁康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市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单位

  工作要求:(1)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2)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3)抓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4)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抢险。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66、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领导:焦光华、虞红鸣、叶朝丐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市建设局,莲都区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1)抓好文明示范街、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车站、文明示范医院、文明示范服务中心等五个示范窗口建设。(2)开展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大讨论、”改陋习、树新风“、”结对帮扶献爱心“、优质服务竞赛、”走向文明“社区文艺汇演、”文明创建“群众评议、”文明市民“评选、”共铸诚信“教育、文明社区共建、军(警)民共建等十大活动。(3)对市区街道实施分级管理。(4)动工建设4座公厕和1座垃圾中转站。

  67、切实推进人大工作

  责任领导:贾若忠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围绕小水电建设、生态市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题性报告。(2)组织开展对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及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评议。继续开展个案监督工作,加强信访工作。(3)组织对市教育局局长开展以行政执法和廉政建设为重点的述职评议。(4)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走访代表等制度,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评议、视察等活动,加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面商率和满意率。(5)抓好常委会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68、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责任领导:张向北

  责任单位:市政协办

  配合单位: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工作要求:(1)开展1-2个重点课题调研,召开1次协商讨论会,形成1个建议案。(2)制订《政协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若干意见》。(3)抓好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69、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责任领导:施基城、刘秀兰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市侨联、市侨台办

  工作要求:(1)办好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暑期读书班、党外干部培训班和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2)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和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三下乡”和扶贫济困等社会服务活动。建好民族乡镇村发展项目库。大力开展少数民族职业技术培训。(3)把联谊交友活动与招商引资、服务经济工作和祖国统一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维护侨、台胞的合法权益。完成市海外联谊会的换届工作。(4)抓好宗教管理和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做好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工作,保持宗教界的稳定。

  70、加强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责任领导:张成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配合单位: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人劳社保局

  工作要求:(1)投产开业的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达85%以上。80%以上独立建会的非公企业建成合格职工之家。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企业工资协商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2)开展形式多样并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青年创业行动,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创新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和基层组织形式,有序推进基层团委班子直选工作。(3)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三项主体活动,继续抓好《“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妇女劳动就业与劳动保护工作,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4)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71、加强审计监察工作

  责任领导:施基城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

  工作要求:(1)税收征管、土地出让、国资运行等重大事项审计单位覆盖面达到20%,资金额达50%.(2)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完成2个重点乡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试点。(3)加强基本建设审计,审计覆盖面从目前的财务审计扩大到项目立项、“五制”执行、工程价款、绩效评价等方面。(4)加大政务公开明确事项的监察力度。

  72、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

  责任领导:张成祖、吕子春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探索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2)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机制。(3)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

  73、加强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重点的执政能力建设

  责任领导:张成祖、林天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党校、市审计局、市人劳社保局

  工作要求:(1)全面实行常委会票决制,探索推行全委会票决制。(2)制定《丽水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建立以工作实效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3)选拔干部到发达地区和环境艰苦的地方挂职锻炼。(4)完成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等专项公开选拔工作。(5)建立健全有利于领导干部“能下”的制度,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力度。(6)突出干部教育培训的个性化、专业化和知识化。(7)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后备干部。

  7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责任领导:施基城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查办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新经济领域案件的力度。(3)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抓好《丽水市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的落实。(4)加强廉政文化的宣传与建设,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进一步规范“三权”并办好“四中心”,开展权力制衡工作试点,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5)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开展“阳光投诉”活动,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75、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责任领导:焦光华、虞红鸣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继续深化“三大创业”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不断引向深入。(2)建立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制度,举办部门领导干部学习论坛,抓好《丽水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分制试行办法》的检查落实。(3)围绕市委发展战略,营造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4)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各项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76、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责任领导:张成祖、林天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工作要求:(1)认真总结“先锋工程”创建工作和“开发创业”活动经验,制订“五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考核标准,深入开展创建“五好”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的机制、村干部创业承诺制、民主评议村干部与报酬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乡镇驻村干部双向选择为主的干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等。(2)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1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中有90%企业建立党组织,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均有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企业。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20%左右的企业党组织基本达到“五好”要求。(3)继续抓好社团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4)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推行和完善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