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科学、规范地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地方政府采购工作成果。根据2003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布置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现将编报2003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组织工作

  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体系,是政府采购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需要,200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报表格式及内容方面都有新的调整。因此,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200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的组织落实工作,克服困难,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努力做好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软件的布置工作

  要尽快组织安排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及软件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及软件布置给各单位,以免出现遗漏。要保证各单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200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软件,确保及时填报。要通过采购信息软件的布置与统计工作,加强与各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准确地反映2003年政府采购的规模及情况。

  三、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地区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阅读《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说明》,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保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汇总做到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要重视和注意对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活动的统计工作,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本地区规定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统计汇总。

  四、要继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告的分析水平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告是全面反映政府采购管理监督与执行情况的数据信息和文字分析资料的总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因此,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资料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揭示出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服务。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各地区2003年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必须使用财政部新近下发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2003版)》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并于2004年2月29日前,将统计报表及软盘一式二份及分析报告,报送财政部国库司。报表应当加盖财政厅(局)公章。

  2、从2004年起严格季度报表制度。2004年季度报表只需报送2003年度报表格式01-06表,并于每季度终了20日内报财政部国库司。

  3、财政部国库司将根据各地区200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编报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对统计工作做得较好的地区,将给予通报表扬。

  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遇编报口径、软件操作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处或中财软件公司联系。

  国库司政府采购处联系电话:010-68552229  68552266(传真)

  中财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10-65183555 65179005(传真)

  附件:1、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汇总报表格式)

  2、2003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汇总报表格式)

  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统一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区号): ——

  传 真:————————————

  填表人:————————————

  报送日期:————————————

  全国政府采购资金和采购规模统计表(略)

  附件2:2003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为便于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现将报表编报范围、方法、统计口径和指标关系简要说明如下:

  一、报表编制范围

  本报表统计范围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如下:

  1、编报单位

  编报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党政机关、人民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采购单位”)。

  2、编报对象

  采购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部门规定应当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属于编报范围,包括集中采购活动和分散采购活动。

  拼盘采购项目也属于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法

  1、以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品目表)、政府采购合同和支付凭证为依据,计算、填报各项数据。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填报相结合。集中采购活动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为主统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等形式采购情况和分散采购的统计,以采购单位为主统计。

  3、按行政管理体制分别由本级财政部门汇总后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财政部门。

  4、编报方法分三种:一是按每份合同进行统计;二是通过基本数据录入表一次性统计;三是分别对每张统计表进行填报。为保证统计数据编报的一致性,原则上应使用一种方式统计。

  三、编报口径

  1、对实际发生而又没有编报采购预算的,应当按该项目开展采购前计划金额填报采购预算。

  2、因执行进度等原因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当年未完成的,按当年实际发生额调整采购预算。

  3、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采购实施形式填报按确定协议范围和定点时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填报。

  4、对满足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参与有关采购过程、合同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资金实行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纳入编报范围。

  5、没有设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地方,由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委托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活动,视同政府集中采购,在02表6列的“委托中介”中统计。

  6、对于卫生、医药、教育等特殊部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实行归口统一采购的情况,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统计。

  7、填报省内省外栏目时,货物要以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为标准,不能以产品代理商为标准。

  8、采购方式中“其他”是指经财政部认定的采购方式。鉴于目前财政部还没有认定其他采购方式的情况,填报时不填此项。

  9、涉及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中货物、服务项目填报时,如果此项工程中硬件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应当填报在货物类中的“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栏;如果此项工程中服务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应当填报在服务类中“系统集成、网络服务”栏。

  10、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由于是第一次统计此项指标,统计工作布置晚,今年可以不填报此项,各预算单位可根据指标解释做好明年填报的准备工作。

  四、指标解释

  1、单位统一代码,是指各级技术监督局核发给各单位的标识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单位填报时应当填报本单位代码。该代码与财政决算报表所要求填列的单位统一代码应相一致,请务必填写准确。

  2、采购预算,是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单位用于采购的预算金额或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计划用于采购的金额。(01表1-4列)

  3、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年度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给采购单位的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包括国债安排的项目资金。(01表2列)

  4、预算外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捐赠资金、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等。(01表3列)

  5、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安排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以外的收入进行采购的资金。(01表4列)

  6、采购金额,是指采购单位根据合同支付的成交金额,或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时所发生的金额。采购金额按资金来源分别填报。(01表5-8列)

  7、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采购金额,将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资金数额,按合同数填列。(01表14列)

  8、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预算资金与采购金额之间的差额。包括预算内资金节支额、预算外资金节支额和自筹资金节支额。填报节约资金时,按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口径分别计算。(01表9-12列)

  9、资金节约率,是指政府采购活动的节支效果,以百分率表示。(01表13列)

  10、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02表3-9列)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各采购单位将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通用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情况。(02表4-6列)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地方各厅局经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采购本地集中采购目录中有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情况。(02表7-9列)

  11、分散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之外,由各采购单位组织采购的有关情况。(02表10-12列)

  12、自行采购,是指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己组织开展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活动。(02表5列、8列、11列)

  13、委托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各采购单位将应当由本单位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委托方式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情况。(02表6列、9列、12列)

  14、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主要指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在地区上的分布情况。(03表1-6列)

  国内,是指履行工程和服务合同的供应商是国内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所采购的货物为非进口产品。(03表2列)

  进口,是指履行工程和服务合同的供应商是国外企业,或者所采购的货物为进口产品。(03表3列)

  省内,是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内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履行。(03表5列)

  省外,是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外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外省注册的供应商履行。(03表6列)

  15、采购方式,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在具体采购项目进行时采用的方式。法定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五种。

  公开招标,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03表8列)

  邀请招标,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随机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03表9列)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03表10列)

  询价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一次不可更改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03表11列)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向一个唯一的或者特定的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03表12列)

  16、05表2-11行按照财政决算报表的分类标准填列。

  1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各种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或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其中:

  (1)土地,是指因公共设施建设而购置的土地使用权。(06表3行)

  (2)建筑物,是指购买在建或已建成的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等)。(06表4行)

  (3)一般设备,是指普遍使用的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等)、家俱、空调等类设备。(06表5行)

  (4)办公消耗用品,是指办公耗用的纸张、信封、笔类、软盘、硒鼓等。(06表6行)

  (5)专用设备,是指除通用设备外的其他设备,如医疗设备、通信设备、发电设备、农用机械等。 (06表8行)

  (6)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指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采购中硬件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06表9行)

  1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不包括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与土建无关的工程项目。其中,建筑物是指适合人类居住的工程项目,如公用房建设、住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等。构筑物指非人类居住需要而建造的公共工程项目。

  1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项目。包括专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网络服务、课题研究、运输、维修、会议、培训等。

  其中:系统集成、网络服务指此项工程中服务采购超过采购金额50%的项目。(06表22行)

  五、指标关系

  01表:

  1列=2列+3列+4列;

  5列=6列+7列+8列;

  9列=10列+11列+12列;

  13列=9列/1列*100%;

  1行=2行+3行+4行;

  02表:

  2列=3列+10列;

  3列=4列+7列;

  4列=5列+6列;

  7列=8列+9列;

  10列=11列+12列;

  1行=2行+3行+4行;

  03表:

  1列=2列+3列;

  2列=4列=5列+6列;

  7列=8列+9列+……+13列;

  1行=2行+3行+4行;

  04表:

  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

  1行=2行+6行+10行;

  2行=3行+4行+5行;

  6行=7行+8行+9行;

  10行=11行+12行+13行;

  05表:

  1列=2列+3列+4列;

  1行=2行+3行+4行+……+11行;

  06表:

  1行=2行+12行+20行;

  2行=3行+4行+……11行;

  12行=13行+14行+……19行;

  20行=21行+22行+……28行;

  表间关系:

  01表5列=02表2列=03表1列=03表7列;

  01表1行5列=02表1行2列=03表1行1列=03表1行7列=04表1行1列=05表1行1列=06表1行3列;

  01表1列>=01表5列;

  01表5列>=01表14列;

  03表1行7列=04表1行1列;

  03表1行8列=04表1行2列;

  03表1行9列=04表1行3列;

  03表1行10列=04表1行4列;

  03表1行11列=04表1行5列;

  03表1行12列=04表1行6列;

  03表1行13列=04表1行7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