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当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正在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各地工商局人事部门在认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正在按照中组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树公道正派的人事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推动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组织系统开展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社会上也给予好评。但真正坚持公道正派原则,树立公道正派形象,只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必须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必须认真解决妨碍公道正派的突出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希望组织部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上取得新成绩,让全党满意,人民满意。”中央政治局常委温家宝、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等也作了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极大关怀,同时也对组织人事部门和组织人事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工商局人事部门和广大人事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实到人事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现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树公道正派的人事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树公道正派的人事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全系统人事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中组部要求,在人事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增强广大人事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有效途径。全系统各级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四个必须”、“两个满意”的要求,进行一次思想再发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树公道正派的人事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化对公道正派内涵的理解,推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新成效,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

  坚持公道正派,是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事工作的客观要求,是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和人事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党组(党委)的职能部门,全系统各级人事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在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的领导下,把干部选准、把领导班子配强、把队伍建设好,为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到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对于每一名人事干部来说,能不能做好本职工作,既要看业务水平如何,更要看是否公道正派。要深刻认识到,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始终做到公道正派,是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世之基。公道正派是人事工作的生命线,树立公道正派形象是做好人事工作的关键。

  全系统人事部门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事干部以高度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上有新的增强,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上有新的提高。

  二、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中组部确定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方法、要求,保证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03]20号),对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范围、方法和要达到的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这些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保证整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中组部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对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人事工作的实际,以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为主题,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着眼于提高人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突出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真正把各级工商局人事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

  各地在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紧密联系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找出本单位人事部门和干部本人在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能够马上改的立即改正;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制定改正时限,跟踪监督落实;属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要见微知著,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要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部门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一定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把公道正派的理念牢固树立在人事干部的心中,切实解决影响公道正派形象的突出问题,建立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使之成为人事干部形象最鲜明的特征,体现在人事部门的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上,真正树立起人事部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当前,特别是要对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前一段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顾,重点检查思想认识是否有了新提高,公道正派的理念树立得怎样;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准了没有,解决得怎么样;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健全。

  三、要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出发,明确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注重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人事工作上新台阶按中组部提出的要求,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就要把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事部门要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动力,把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紧紧抓住深入学习、深化认识这个关键,紧紧抓住边查边改这个重点,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根本,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推进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通过扎实深入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成果体现到转变作风、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人事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把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与上半年的人事查纠工作总结结合起来,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人事清理工作和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的认识,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

  2.要切实转变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坚持、五不准”的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在人事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具体的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纠。

  3.要结合总局关于认真抓好“五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严肃查处干部人事工作中不公道不正派的问题,务求在治理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方面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私招滥雇、违规进入、违规提拔任免干部的现象。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对个别问题严重、经教育仍然不改的人事干部,要坚决调离人事部门。

  4.要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认真协同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解决好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分流人员工作,妥善处理好来信来访中的突出问题,共同维护稳定大局。

  四、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全系统各级人事部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要按照中组部和各地党委组织部门的要求,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指导。要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人事部门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合理安排时间和力量,精心组织实施。

  1.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人事部门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改进提高。同时要对本部门及下级部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统筹谋划,周密组织,抓好落实。

  2.要及时向党组(党委)请示报告,加强对下级人事部门的检查指导。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进行。活动开展前,要向党组(党委)汇报;活动开展过程中,也要注意及时报告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的有关要求。要加强对下级人事部门开展活动的检查指导,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对成效不明显或存在差距的,要明确指出,及时帮助改正。还要注意从下级部门查摆出的问题中,查找自身的责任进行整改,对下级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注意及时吸收,努力做到以上带下,以上促下,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全面推动的工作格局。

  3.要正确处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要统筹考虑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好活动的时间、进程,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共同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地要将开展活动的方案和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写出总结报告。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