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月八日

三亚市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为把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好,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政策工作的宏观决策和综合管理,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机制,建立三亚市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资

三亚市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是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制度。主要职责是:加强部门统一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更有力地指导和推动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名单

组长:陈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 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诚安 副市长

成 员:郭保红 市政府秘书长 符宣朝 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吴海钰 市政府秘书长 杜光泽 市民政局局长

容丽萍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刘明炎 市总工会主席

岳 进 市财政局局长 李开文 市团委书记

陈运义 市经济贸易局局长 刘丽玲 市妇联主席

古榕彰 三亚地方税务局局长 邓化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蔡仁武 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简秋雄 三亚晨报社总编辑

欧桂芳 市建设局局长 张华强 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行长

曾清泉 市规划局局长

蔡尔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蔡世东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容丽萍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人员担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络员,根据本单位职责开展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资

人事劳动保津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立社区工作平台,大力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搞好再就业援助;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展计划部门: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协调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合力;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收费政策落实。

经贾部门:通过改善融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等方面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

对政部门: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收费减免项目。

建设部门:妥善安排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经营场地;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等具体措施,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人民银行: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下岗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采取跟踪问效的措施,及时了解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对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工商部门: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户和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要依法办理个体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

总工会:积极参与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观念,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办实事。

宣传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宣传。

团委: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妇联:积极参与地方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为劳动权益受侵害的下岗失业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与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就业政策,教育引导下岗失业女职工树立积极进取、竞争就业、自主创业的新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女职工培训、再就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民政局: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对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给予应保尽保。

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规范的业务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定期检查制度,对扶持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三亚市就业再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就业和再就业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的实施,培育推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进典型,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召开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编发联席会议纪要、文件和简报,做好联席会议各项资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联席会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制度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会议主题、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全市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形成会议议题的初步方案,报请主任、副主任批准后,提交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研究。

3、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定期通报制度

1、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2、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对各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情况;办公室汇总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3、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以下材料:联席会议纪要,各县(市)、各成员单位开展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通知、决定或意见等。

4、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典型经验、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材料,及时上报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制度

1、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制定督查方案,客观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督查反馈机制。做好组织工作,对各项再就业政策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2、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3、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对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劳动就业的各项政策法规,特别是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4、定期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个人给予表扬。

5、对涉及劳动就业工作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多个部门议定解决的,应由主管部门提出,在联席会议上进行专门协调,并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