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9月5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此《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普遍建立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和道路防护工程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工作,促使全省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继续向总体稳定的方向发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以及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漠,交通管理的理念、方法、机制不适应的矛盾更显突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8月22日至28日一周之内,先后发生两起死亡2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9月5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4年3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以降事故、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周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重点突破,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观,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德铭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贾湘、省公安厅厅长胡太平、省交通厅厅长乌小健、省安监局局长李元虎担任,成员由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监察厅、交通厅、建设厅、农业厅、教育厅、卫生厅、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省军区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田维新担任,副主任由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鱼威东担任。各成员单位都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三、目标任务

  建立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着力抓好严格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其素质;严肃查处严重违章行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突出解决机动车严重超载问题,加强汽车生产企业的监督;强化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等六个重点整治工作。同时,从长远考虑,研究确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减少事故的奋斗目标;探索树立“以人为本”、实施综合治理的新路子;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法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及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制,严格责任等五方面的工作。通过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严格交通管理各项措施,使全省范围内的国道、省道上实现严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路面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安全行车环境得到改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到位,广大群众的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章减少20%以上,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以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为载体,加大城市交通客运安全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城市交通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和应急措施,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加强城建监察、路政管理等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整顿期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逐步降低,基本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在“十一”和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良好。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顿活动从即日开始,至2004年3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0日至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地要认真组织好9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明确这次整顿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9月25日至明年2月底为实施整顿阶段。

  公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事故多发点段和违章情况适时进行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提高管事率,依法严肃查处客货车严重超员超载、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章行为,严格大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安全检验,把好车辆行驶准入关,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上路,严格驾驶员管理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要加强特殊气候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适时采取有效的交通疏导措施。

  交通部门要组织对全省国道、省道和县道公路进行一次普查,凡限速、警告、禁令标志设置不齐全,不规范的要尽快规范设置,加大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力度,按照年初确定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积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要加大对汽车站、场的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客运秩序混乱,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坚决整顿,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

  安监、监察部门要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严把车辆生产和市场准入关,杜绝汽车生产中出现的“大吨小标”问题,坚决制止违规改装车辆的行为,对正在使用的“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车辆,要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坚决予以纠正。质监部门要对车辆的生产制造企业实行产品认证制度,不断提高车辆安全性能,保证出厂的每辆车都符合安全标准,要加强对汽车修理、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对有缺陷的汽车,要实行召回制度。回收部门对报废车要实行强制解体。

  工商部门要坚决查处违法回收、拆解和拼装、销售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城建部门要坚决清理违章占道经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农业等部门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载客问题。

  卫生部门要建立事故伤员紧急抢救机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保险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并努力做好交通事故处理的前期赔付工作。

  省军区要指导驻军加强对军车及其驾驶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军车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军车违章的治理。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十一”、春运期间要提前作好交通管理预案,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第三阶段:2004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整顿总结阶段。各地对整顿期间各种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了解掌握整顿取得的成效,上报整顿工作总结。各地开展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总结请于3月20日前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务必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来,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综合措施到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建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报制度,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每季度要向省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相关部门也要向上级业务部门作检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对各种严重违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批评或公开曝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各司其职,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从管理对象、范围、方法、手段和具体措施上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措施的落实,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狠抓源头,依法治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根本上研究、采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完善法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道路交通执法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各项管理,强化管理措施,对于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严管重罚。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