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专项整治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九月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毒鼠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的整治工作,形成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宣传国办发[2003]63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年内完成对毒鼠强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整治工作,以彻底消除毒鼠强对社会的危害。

  二、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由市公安局牵头,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生产、销售毒鼠强的“黑窝点”。对涉嫌毒鼠强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严办快办。

  (二)由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牵头,市经贸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对全市杀鼠剂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工厂库存和市场销售的杀鼠剂进行抽检,对含有毒鼠强成份的产品立即扣押,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农业、经贸、供销、爱卫会等部门参加,对杀鼠剂经营点进行排查。坚持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严肃查处农村集市上及走街串巷兜售毒鼠强的不法商贩。

  (四)各县区政府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毒鼠强的治理整顿工作,对流失在社会上的毒鼠强要进行彻底清查清缴。要教育发动群众,上交个人持有的毒鼠强,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毒鼠强的案件线索,对拒不上交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五)市环保局要组织协调好对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要迅速采取消除污染的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

  三、几点要求

  (一)实行经营资格核准制度,强化杀鼠剂监督管理市农业、爱委会、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简化手续,按照省里提出的时间要求,既要便于管理又要方便群众,切实组织好农村和城市杀鼠剂经营单位的资格核准和杀鼠剂经营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市供销社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和爱卫会做好杀鼠剂经营资格的核准工作。

  杀鼠剂经营资格证书核准工作,城市(区)由市爱委会负责核准和发放,农村由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报市级农业部门批准后发放。核准后的经营单位要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培训,开展统一灭鼠工作灭鼠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爱委会负责城市(区)灭鼠工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农村灭鼠工作。一要建立统一灭鼠示范区。二要开展示范区鼠情监测。充分发挥乡村农技推广、草原管理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网络优势,建立农村和城镇鼠情监测体系,准确发布鼠情信息,有效指导防治工作。三要开展科学灭鼠知识宣传。组织编写发放灭鼠技术书籍、技术挂图和音像制品等宣传资料,开展大规模的群众宣传活动,普及全民科学灭鼠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四要组织统一灭鼠活动。统一采购安全、经济、优势杀鼠剂和灭鼠器械,做好生物、生态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防治技术人员的培训,城市、农村要相互配合,采取统一灭鼠行动,保证组织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

  (三)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对涉及毒鼠强的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安全事件,必须迅速上报,并及时稳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医药、水源、餐饮、食品等行业和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要在全市指定若干个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开展中毒救治工作。

  (四)加强毒鼠强整治的宣传工作

  报纸、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近期都要开辟专门栏目,反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毒鼠强的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件要及时曝光。要通过宣传,形成高压严打毒鼠强的舆论氛围。

  (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要安排用于执法宣传、建立统一灭鼠示范区及毒鼠强转运、处置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以确保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统一灭鼠的资金,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措。

  四、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层层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敖秉义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发局局长马如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云、市财政局副局长韩学明、市经贸委副主任于洪涛、市工商局副局长毕启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辉、市环保局副局长何伟、市供销社副主任吴清林、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孙爱华、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铁燕、市爱卫会副主任都爱梅、市农发局副局长刘守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副县长刘江义、彰武县副县长赵建平、海州区副区长李雅军、细河区副区长柏继发、太平区副区长张天佐、新邱区副区长陈彦儒、清河门区副区长吕铁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守祥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

  造成毒鼠强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地区或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0日、20日向市领导小组报告一次,重大情况随时报告。12月2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