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十堰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三日

十堰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预防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尽可能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十堰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中毒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按照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十堰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交通局、冶金燃化行业协会、物资贸易行业协会、十堰供电局、移动公司十堰分公司、电信公司十堰分公司、石油公司十堰分公司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电话:8652287,传真:8651833)。

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单 位 分管领导 职 务 电 话 联络员 电 话 市政府 王启泉 市委常委副市长 8675273 陈世敏 8675273

经贸委 刘卫国 副主任 13508687299 王德兵 8661792

安监局 何 昆 副局长 13972453532 秦 鹰 13872797776

公安局 姜晋祥 副局长 6855966 唐志强 13986915201

消防支队 蒋德友 副支队长 13907285089 唐志强 13986915201

卫生局 王一平 副局长 13872763802 张 锐 6808027

环保局 崔崇元 副局长 13035252288 胡晓凡 8654386

气象局 齐反修 局 长 13807286648 孙新强 8651268

交通局 王国春 副局长 8652651 江 医 8651574

供电公司 曾 烽 副经理 1359789568 刘东力 13307281068

燃化协会 姜连明 副会长 8665679 梁崇森 8666575

物贸协会 刘文俊 副会长 13508673889 王 琳 13971919577

电信公司 周少力 副总经理 6850666 黄运松 6850536

移动公司 沈鹏飞 副总经理 13807280001 李继东 13971906983

石油公司 彭少华 副总经理 13807283198 余 慧 13872762363

常 用 电 话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 0532-3889090

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 027-84872993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 0719-8652287

市政府值班室 8111456-8675976

火 警 119

报 警 110

市人民医院急救 120

市太和医院急救 8888120

(二)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应急救援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等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落实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工作。

3、应急总指挥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并组织队伍实施。

4、事故单位职责:积极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拟定必要的救援实施方案。

5、公安部门:负责警戒保卫和交通紧急疏散工作。

6、消防部门:负责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7、经贸委、物资贸易协会: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的物资、材料,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

9、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

10、环保部门:负责对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的调查,及时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品影响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发布事故污染影响环境公报,消除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参与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1、质量技术监监督局:负责压力容器、管道内介质的安全转移,为封堵泄漏点提供技术方案。

12、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预报,为事故现场提供气象数据,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13、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14、供电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供电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供电畅通。

15、通讯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的通讯畅通。

(三)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四)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救护队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队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八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控制危险源。由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队组成。

2、伤员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救治工作,该组由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

3、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发生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消防组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组成。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公安人员组成。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部门组成。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专业性设备和工具,需求量大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7、环境监测组:负责测定事故发生地及扩散地带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数量、污染影响范围和变化趋势,协助相关部门消除污染,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损失范围做出正确评价。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组成。

(五)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救援和火灾控制等方面,救援程序如下:

1、事故报告或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后,应及时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报告或向119、110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2、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相关成员单位报告,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事故情况,制定事故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各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抢险。

(4)专家咨询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

四、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特大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练。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评估

调查事故原因,并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效果,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六、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危险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