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工业局《关于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关于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为加快我市企业信息化步伐,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规划》和《广东省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现就我市企业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企业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具体包括创新过程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系统化、管理机制网络化、商务运营电子化等。

  总体目标: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各企业共同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用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改造、规范和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实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用信息技术提高设计能力、改进制造过程,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企业物流系统和采购、销售系统,实现企业营销创新;大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不断巩固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力争今后三到五年内,使我市企业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形成我市工商业经济发展新的战略制高点。

  二、主要任务

  (一)大型企业基本实现综合应用与管理信息化。大型企业全部实现基础管理信息化。其中,80%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推广使用管理信息系统(MIS),部分基础较好的工业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电子商务(EC)。改造、提升大型连续加工工业的过程控制水平,实施程序化控制和自动化管理。提升产品设计开发效率和工艺制造水平,推广使用快速成形技术,缩短产品设计和制造周期,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增强产品市场应变力。改造、提升成套设备和组合加工设备的技术"含金量",运用嵌入式软件技术(专用IC)提升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

  80%以上的大型商贸企业推广使用以条码、商品分类编码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流通标准化技术,和以电子收款、前台交易、库存管理、定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信息化系统,部分基础较好的商贸企业成功运用SCM、CRM等各类决策信息系统。

  (二)中小型企业初步实现综合应用与管理信息化。中小型企业全部实现会计电算化。其中,60%以上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应用财务管理系统、MIS、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制造(CAD/CAM),部分企业应用EC;普及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能利用外部资源逐步提高信息管理能力。

  运用数据信息标准化技术,推动商贸企业经营连锁化、配送自动化;利用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构筑中小企业产品营销信息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提高电子商务水平。

  (三)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突破若干领域。突出发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中渗透性强,能带动整个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具有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重点产品和产业链配套短缺产品。加快发展计算机、光电子和通信设备、数字视听产品、微电子和基础元器件,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产业。

  (四)建设一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在工商领域重点行业建立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包括行业企业和产品数据库、行业产品和技术配套信息网等),初步建立电子交易平台,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提供行业咨询、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信息化服务商,形成与我市企业信息化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在工商领域重点企业中全面推行财务、采购和营销管理的信息化。

  1.推行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企业内部统一财务管理软件,确保会计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目标成本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预算管理。

  2.推行企业采购管理信息化。通过网络广泛收集市场物价和质量信息,比质比价,努力实现网上招标采购,防止"暗箱操作",堵塞采购漏洞,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有效制衡。

  3.推行企业营销管理信息化,大力推进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对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客户需求、市场变化等信息即时响应,规范企业的营销管理,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

  (二)在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中全面实施企业产品研制、生产流程和市场服务信息化。

  1.电子信息行业。以计算机及软件、光电子和通信设备、数字视听产品、微电子和基础元器件等产品制造企业为重点。鼓励支持重组企业生产经营流程,逐步建立起与资源计划系统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生产经营全程,合理利用资源,增强企业应变和竞争能力。鼓励支持依托电子商会和电子、计算机、软件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覆盖本市乃至更广地域的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

  2.机械行业。以模具、专用机械、汽车配件、电器机械、运输机械、医疗器械等产品制造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CAD/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产品数据管理(PDM),虚拟制造技术和并行工程技术,做到设计制造一体化,零部件标准化;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应用制造资源计划(MRPⅡ)、ERP等,实现企业生产多品种、快反应、低成本和高效益;鼓励支持全行业应用数显、变频、自控、光机电一体化、计算机集成制造、柔性加工、数控和激光加工、快速成形等技术,实现关键生产设备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鼓励支持依托机械行业协会、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汽车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包括机械产品制造协作网、机械行业企业和产品数据库等)。充分依托模具工业园等特色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3.纺织服装行业。以生产中高档女性时装、男装西装、高档面料等产品的品牌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CAD分流集成开发、纺织新产品设计开发和创新设计系统以及服装集成自动化系统(包括服装系统、印花分色制版系统、针织系统及染色配色系统)。因企制宜推广实施ERP、工厂生产监测管理系统、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和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鼓励支持依托服装协会、纺织协会等行业协会和服装(纺织)工业园等特色工业园区,建立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

  4.轻工行业。以钟表、玩具、家具、珠宝、皮革、食品等行业品牌生产企业、出口大户和优强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的信息化技术,改造各项流程和内部管理系统。鼓励支持企业改进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提高自动化程度,发展光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用设备和计算机控制装置、专用仪器和传感器,应用MIS/ERP加强业务流程管理,应用CRM、SCM加强供应链管理,实现与客户的互动营销和整个物流体系即时协作。鼓励支持依托有关行业协会结合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建立完善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及名牌产品市场网络。

  5.医药行业。鼓励支持企业实施药品(中药)生产信息化和营销信息化。利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和分析技术,提高药品有效成分分析水平,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利用数控技术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推广应用ERP;鼓励支持依托医药协会等行业协会发展行业信息平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应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设药品采购网。

  (三)在商贸流通领域全面推广数据标准化技术、商品销售信息化管理技术和现代配送技术。鼓励支持商贸企业运用数据信息标准化技术,以电子收款机、前台交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商品销售信息化管理技术,以电子订货系统、电子数据交换、仓储管理自动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配送技术等。积极推进EC,实现内外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畅通无阻。通过CRM实现与客户的互动营销,通过SCM实现整个物流体系的即时协作,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供应链管理。

  (四)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确定各自信息化重点和步骤。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已经形成了系统集成、建有内部网的企业,主要建立完善ERP系统和CIMS系统;有一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了部分子系统的企业,可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总体方案并分步实施,优化组织结构、重组业务流程;信息化基础比较差的企业,应从单项计算机辅助管理起步,本着少投入、低成本的原则,逐步实现信息化。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贸工局、科技和信息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企业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办公室和专家评价委员会(在市贸工局办公),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各类企业要建立和健全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企业信息化职能。国资管理部门要将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作为对企业领导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积极发挥政务信息化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网上采购、网上审批、电子报送、电子报检、网上报税、网上年审、网上报关等方式,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政府部门网络资源(如税务部门的电脑网络管理系统、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交通部门的物流信息网络系统、海关的联网监管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建立网络系统接口,在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和评比表彰活动中,可设立适当的信息化条件,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

  (三)扶持一批试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服务商。贸工、科技和信息等部门要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的情况,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选择一批信息化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企业信息化的试点企业;选择一批行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信息化项目,作为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选择一批服务质量好、开发能力强的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企业信息化重点服务商。对试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重点扶持。

  (四)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

  1.企业信息化资金投入以企业为主,鼓励加大对信息化资金投入力度。

  2.市有关部门应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政府性资金中,设立企业信息化专项,重点支持信息化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各区政府每年相应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企业信息化工作。

  3.各类金融机构应努力加强、改善对企业信息化的融资服务。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要优先为企业信息化项目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积极为企业信息化项目提供担保服务。

  (五)构建多层次的中介服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和企业信息化服务商,逐步建立若干区域性信息化技术促进中心、信息化培训中心、信息化项目招标管理中心和应急服务呼叫中心,为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咨询、人才培训、项目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创建企业信息化的法制环境。抓紧制定企业信息化的立法规划,力争"十五"期间基本建立我市企业信息化的法制框架。当前重点要抓紧制定与企业电子商务紧密相关的法规,解决网上交易和结算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交易合同的有效性和交易内容及有关数据的安全性,同时逐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整顿规范市场,为企业信息化提供公平、有序、规范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