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文明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2004)15号文件]和《关于加强上海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沪民党发(2003)24号]、《中共上海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民党发(2003)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海民政系统创文明行业,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创建成果,根据本系统目前创建工作的实际,就如何做好这一轮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立创建文明行业使命感和紧迫感最近,上海市文明委制定下发《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是:在未来六年,上海市民的综合素质提升到较高层次,城市管理水平、市容环境和行业服务质量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城市水平,实现"办精彩世博,建文明城市"的目标。民政系统在这个总体目标中具有重要地位,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市民政局十分重视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最近,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文明行业的形势、任务,并调整充实了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刻不容缓的拼搏精神,在今年五个月时间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地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明年年初全市民政系统进入文明行业的目标。

  二、理顺关系,加强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领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政业务与创建文明行业的辩证关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为了明确责任,便于管理,对于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实行上下业务对接。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由基政处负责指导,街镇的各类敬老院在业务上由福利事业处负责指导,街镇救助所由救济救灾处负责指导,街镇及居委会的老年服务设施由老工处负责指导,军休中心等其它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都由市局的主管处室对接。各业务处室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会同区县民政局,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程序,加强对基层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的服务窗口的工作质量。区县民政局要对所属单位和街道"窗口"单位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和落实。

  街镇的民政窗口列入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考评范围,并作为测评重点。为了提高街镇民政窗口服务质量,将与市文明办联合,在全市街镇层面推出30个示范窗口(敬老院、救助所、社区服务中心各10个)。通过基层服务窗口的优质、规范服务,把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新风尚,辐射到居委会,渗透到居民家中。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创建文明行业的质量今年是这一轮创建文明行业的关键之年。根据市文明办"各行业要对本系统(行业)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培训"的要求,八、九两个月内,对本系统民政干部和基层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工作规范培训。培训工作以区县民政部门为主,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将业务培训与创建文明行业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训内容要围绕"2004年社会公众对民政系统服务的评价调查表"的要求而展开;培训对象应包括民政系统机关、直属单位和街道民政干部、居委会主任、书记。通过培训,使每一位民政干部和民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标准、要求和操作程序,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动测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掌握了解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各区县民政局、二级党委要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主动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地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上海市城市经济抽样调查队,向本市居民开展一次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问卷的内容与居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由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向社会公布。通过向社会调查、测评,了解本系统在创建文明行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地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二是经常邀请市文明办"市民巡访团"、局行风监督员对本系统基层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查找问题与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创建情况,欢迎媒体监督。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争创文明行业的氛围。要以区县为单位,各民政"窗口"统一张贴"本窗口参加上海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标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区报、区有线台和告居民书等载体,将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内容在居民中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六、严格监管,建立制约机制为了巩固创建成果,保证创建质量,建立奖惩制约机制。一是上海城市经济调查队对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测评成绩,作为评比先进区县民政局和市局先进处室的重要条件,也作为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凡测评成绩在全市民政系统平均分以下的区县民政局,不得评为市级先进区县民政局,不得评比市级以上(含市级)其它荣誉称号;对于发生重大工作差错或事故,直接影响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目标的区县民政局,在2年内,不得参与任何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三是对于城调队抽查成绩名列前茅的区县民政局主要领导,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测评成绩排在末位的区县民政局,由市局领导找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该区县分管领导;四是对于服务窗口出现的违规、违纪,影响全局声誉的问题,上一级的主管部门领导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表略)

  上海市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