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26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2004年11月10日)

  2005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村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故治建设的主要途径,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严格执行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三、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筹备,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都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应由党委和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足够的人员和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

  二是加强调研,试点先行。要通过调研,摸清情况,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要把调研工作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整顿好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要根据调研和试点情况,完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

  三是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财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的要求,对本届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特别是要重点清理好村民反映较大的村的财务情况,并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清理结果。坚持重大事项村两委讨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制度。

  四是全面掌握村级干部队伍情况。要通过对现任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全面了解村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要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优秀后备干部依法依章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

  五是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背景下的党员发展工作。乡镇(街道)党委要严格把关,绝不能突击发展党员。县级组织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妥善处理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问题,一般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应同主要生产工作地相一致,不要随意频繁转移。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和人员培训工作。要大力宣传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使广大党员、选民充分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投票的程序和办法,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要分级培训好选举工作骨干,提高他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和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一般应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进行。

  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群众推荐时,可以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荐,村规模比较小的;也可以以户为单位组织推荐;经“两推”产生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上届村党组织上报乡镇(街道)党委;经批准后提交村党员大会选举。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的精神,选择条件具备的村,积极稳妥地开展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内直选、无候选人党内直选、候选人岗位承诺和任职演说等选举制度改革的试点。要通过党内民主选举,切实把那些觉悟高、有本事、作风好、“双带”能力强的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

  要加强党员教育,严肃党内纪律。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新修订的《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进行,尤其要把握好以下重点环节:

  一是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荐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并严格按照《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抓好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尤其要抓好村选举办法的制订、宣传和落实。

  二是推选好村民代表。要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人数要适当,以便于议政。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办事公道,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要提倡和引导党员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三是选民登记。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不能错登、重复登、漏登。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确定。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有移民的村,要注意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是加强对流动票箱、委托投票和秘密写票处的管理。

  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经村选举办法规定,可以设立流动票箱。要制订严密细致的实施办法,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设立并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

  五是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素质结构要进行必要的引导。要提倡把那些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年富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特别是要创造条件选准选好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村的选举办法时,可以依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对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学历、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要求,并依法对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村选举办法要求的任职条件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对已经撤并调整的村,应使被调整撤并的小村至少有一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六、村两委班子的职数和结构

  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的干部职数一般3至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要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提倡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成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要提高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尤其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并积极选拔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一名妇女干部,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七、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和正确处理换届选举中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周密部署,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所辖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都要派员参加,精心组织;对问题较多的村,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

  要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各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门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村民群众提出的政策性、全局性问题,组织、民政等部门要认真研究,慎重答复,切忌政出多门。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村民信访工作。要建立信息快速传递和反应系统,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要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要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调整村级其他自治机构,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及时总结选举情况,逐级上报书面材料,建立健全选举档案,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计划地抓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村两委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新班子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不断取得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