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手续提出如下意见:

  一、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纳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按期缴纳额达到50%,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注册资本尚未缴清要求增资的,增资部分与未缴部分一并缴付;注册资本按期缴付后,可以对外投资成为其他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可凭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明申办注册登记。

  三、鼓励民间私人资本参与经营文化产业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小型体育健身服务场所、民办报刊投递机构及私人图书馆等,均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或公司制形式办理注册登记。

  四、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来源证明。

  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具备相应经营场地和条件的,可直接申办“综合型广告公司”,允许其开展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对新办广告企业,放宽学历等资质要求。

  六、鼓励兴办城市新型中介服务业和社会服务项目,如专利代理、报关业、招投标代理、汽车事务代理、旧机动车置换服务、产品质量检测及检验服务和导医服务、家庭管家、美甲、野外拓展培训、女子形象设计、女子修养培训、商业品牌管理、医院及学校管理、潜水运动观光、休闲观光农业开发、机动车陪驾与代驾、泊车服务等服务项目。

  七、在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取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变更投资者,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工商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交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免于提交董事会决议、分支(办事)机构的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可直接向登记机关提出载有负责人等内容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其分支(办事)机构的工商变更登记,免于提交董事会决议,可直接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属外地外商投资企业来杭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免于提交“核准函”。

  九、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企业和其控股的企业或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名称中的行政区划部分可在商号与行业特点之间,或行业特点与组织形式之间自由组合。如“杭州紫竹湾食品有限公司”,经登记机关核准,既可以使用“紫竹湾(杭州)食品有限公司”,也可以使用“紫竹湾食品(杭州)有限公司”。

  十、下放企业名称的申报权。由各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其名称可由工商分局或工商所直接向市工商局网上申报。在网上经市工商局核准后,由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向申请人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网上注册办照须知》。申请人既可到分局注册大厅办照,也可登陆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hzaic.gov.cn)进行网上办照。

  十一、扩大“一审一核”制范围。在全市工商所推行个体工商户注册“一审一核”制,其审查员、核准员由各工商分局聘设。同时,对现行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注册中的简易事项实行“审”、“核”合一制度,由窗口审查员直接签字、核发执照。

  十二、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时限为:属简易类登记事项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一般类登记事项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特殊类登记事项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个别需向上一级审批机关请示的特殊事项,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十三、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已按登记机关的要求补正全部内容,登记机关应当场作出予以登记的决定,经输入、核对、核准、打照等程序后,予以当场发照。

  十四、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网上企业变更登记注册系统,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在网上申办变更登记。

  十五、事业性质的文化集团,如杭报集团、杭州广电集团等投资参股的各类企业,报经集团公司同意,允许其在企业名称中直接冠用集团名称;改制企事业单位原名称无字号的,为不影响企业发展的延续性,原则上允许改制后其企业名称免冠字号。

  十六、在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等领域中享有一定知名度的自然人,独资开办企业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开办企业,特别是外地影视明星、文学巨匠、民间收藏家等来杭设立工作室,建立民间博物馆、美术馆,可以其个人名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