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监局制定的《徐州市市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三日

徐州市市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徐州市安监局
(2004年10月)

  为预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救援职责,确保在全市辖区内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快速、及时、有力地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人员、调度设备和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范围和重点

  本预案包括的范围为徐州市市区范围内(鼓楼区、泉山区、云龙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按区域位置确定为市区北部、东部、南部、西部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等5个主要区域,各区域及其重点目标为:

  1、市区北部

  生产企业:市化工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江苏北方氯碱集团、徐州天富化工有限公司;

  储存企业:徐州华恩化工有限公司、市燃气总公司(液化石油气站)、物泰化轻公司;民航九里山油库;

  经营企业:大世界装饰材料化工市场、 亚东装饰材料化工市场;徐州铁路分局北站危化品处理站。

  2、市区东部  储存企业:大湖液化气站、白云山油库;

  经营企业:升辉装饰材料化工市场。

  3、市区南部

  生产企业:江苏四菱集团;

  经营企业:新世纪装饰材料化工市场;

  储存企业:管道油库。

  4、市区西部

  生产企业:徐州炼焦气化厂;

  储存企业:燃气总公司贮气柜、液化气储气站。

  5、徐州经济开发区

  生产企业:恩华药业集团、万邦药业集团、北海溶剂油等。

  由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流动性大,难以预测突发情况所处区域和地点,对这些尚不能确定的重点目标,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通过采取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等方法,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

  1.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徐州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副市长李文顺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琦、市经贸委主任张赴宁、市经贸委副主任兼安监局局长潘振任副总指挥。

  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海事局、供电公司、铁路徐州站、市化工资产经营公司、江苏北方氯碱集团、市燃气总公司、观音机场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潘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为:3739258、3739581.详见“徐州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体系图”(附件一)。

  2.应急救援专业组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组:宣传报导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专家顾问组、后勤保障组、现场警戒组、物资运输组、事故调查组。详见“徐州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网络图”(附件二)。

  3.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各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各有关专业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备案在册。各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遇突发情况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应急救援专业组的调度和安排。

  4.通讯联络

  为及时掌握和传递信息,下达指令,指挥部的联系电话为:市政府值班室电话3724940;市安监局电话3739658并与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119消防报警服务台、120急救电话、12369环保特殊服务电话和 12395水上搜救报警电话及地方海事值班电话5694901实行联动和互通信息。

  三、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总指挥

  组织编制、修改、完善、实施“徐州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定期召集会议;组织指挥演练;指挥突发事故的处理,组织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汇报事故处理的有关重大问题。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市委宣传部

  负责突发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对不符合实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向市政府领导和指挥部领导汇报突发事故情况,传达领导指示并督查落实,同时做好指挥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5.市公安局

  负责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控制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方面的部门预案;在应急救援时负责维护秩序,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对可能危及到的范围内人员组织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的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者的家属;配合调查事故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

  6.市安监局

  负责向指挥部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检查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相应预案;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现场的控制、监管等提出建议。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掌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7.市消防支队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消防预案,组织调度消防队伍现场扑救,采取科学有效方法,严防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毒物泄漏。

  8.市化工资产经营公司、北方氯碱集团

  负责抓好化工资产经营公司、北方氯碱集团所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处理方面相应的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并组织落实和调动由化工企业组成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9.市建设局

  负责制定建筑物倒塌方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重型装备;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气、管道情况等。

  10.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抢救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全力抢救受伤人员。  11.市交通局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运输方面的预案,组织应急救援运输队伍,确保及时运送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12.徐州质监局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方面的预案,防止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发生爆炸和泄漏,组织调动特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故抢险。

  13.徐州供电公司

  负责制定供电安全方面的预案,组织电力队伍抢险,迅速切断事故地点电源,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电源,快速修复损坏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4.市环保局

  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环境处理应急救援队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抢险和处理,做好应急监测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污染。

  15.市气象局

  负责制定气象预报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及时将突发事故所在区域的风向和天气情况等向指挥部汇报,以利于科学安排应急救援行动。

  16.市民政局

  负责制定人员安置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组织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17.市财政局

  负责制定资金筹措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抢险和善后处理。

  18.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制定大运河水域和港口码头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组织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现场监管与疏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19.铁路徐州站、观音机场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装卸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和检查。  20.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总公司

  负责制定城市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突发事故的抢修方案,成立专职抢修队伍,配齐抢修设备等,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快速修复损坏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四、事故预防和处置

  1.事故预防

  (1)指挥部成员单位事故预防措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加强对主要区域的重点目标的监控,制定相应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重点目标企业事故预防措施

  各重点目标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企业救援预案,对涉及到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要有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相应的处置办法。

  (3)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故预防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辖区范围的预案,确定主要区域和重要目标,抓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工作;在突发情况下按照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汇报。

  2.事故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各成员单位及各专业组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制定的各种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五、现场紧急救援重点

  1.抢救人员

  实施抢救任务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想方设法抢救被困人员,同时注意防毒、防爆、防灼伤等危险因素。承担抢救任务的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医疗卫生部门人员对抢救出的被困人员,要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排险、抢修

  有效进行排险抢修是控制事故、消除事故的关键。执行排险抢修任务的人员,应根据事先制定好的有关预案及具体的处置办法,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及时堵漏排险、消除事故。

  3.紧急疏散

  发生事故,应将有关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应根据不同事故做出具体决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地点处于事故时的上风向。对可能威胁到的范围(包括周围居民和相邻单位人员),指挥部迅速下达指令,引导和组织居民和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4.物资供应

  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做好抢救、排险、抢修时所需物资准备,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5.社会支援

  如遇抢救、排险、抢修力量和物资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应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汇报,要求社会支援,发动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抢救、抢修现场时,指挥部应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联络引导,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六、有关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要切实做好各类物资器材的准备和日常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特别是各重点目标单位,对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要妥善管理,重要的物资器材要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2.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制定的预案,作为全市预案的补充,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检查、例会和总结评比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指挥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召开例会,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和表彰。

  4.指挥部定期组织演练,根据具体情况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5.各县(市)、贾汪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内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