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扎鲁特电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北联电计〔2004〕280号收悉)。经研究, 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供的资料,通通辽市目前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5.41万吨/年, 已经超出了"十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分配的二氧化硫总量指标(4.6万吨/年)。鉴于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尚不落实,尚不具备审批条件,请你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待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后,再按规定程序向我局报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