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加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4月2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吉安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4月2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宗鑫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长助理、市发展计划委主任陈松远同志作了工作部署,市政府秘书长黄六根同志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尹小明主持会议,市“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及承担专项规划和重大课题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去年以来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并对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支持配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以及预期目标已经提出,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十一五”规划办的充分肯定。但应该看到,工作中还存在有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度不快、衔接力度不大、重大课题的研究质量不高等问题,尤其是少数承担重大课题研究或专项规划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抱着被动应付的态度,推一推,动一动,有的甚至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具体表现在:一是市规划办自2004年9、10月两次对规划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后,仍有个别单位在近半年时间里编制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有个别承担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双重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任务。在19个重大研究课题中,只有市交通局、经研室、统计局、计委、信息中心5个单位严格按时间要求提交了课题成果。截至目前,仍有经贸委、市建设局、科技局等3个单位未提交课题成果;在14个专项规划中,目前只有市经贸委等单位完成了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草案、市卫生局等单位完成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局等单位完成了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初稿)。从已经提交的重大研究课题成果看,市委经研室、农工部、市农业局、林业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的课题研究质量较高,工商局、水务局的课题研究过于简单,提交的材料参考价值不大。二是部分规划编制工作衔接配合不到位。各责任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上是在相对独立的情况下进行,各专项规划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和联系。各重大调研课题和专项规划在推进过程中,尚未形成由牵头单位抓总、各会同单位积极参与的局面,牵头和会同单位配合还不默契,工作对接不及时,未形成合力;部分会同单位存在依赖心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会议强调,今年至明年3月份以前,“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两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年8月份以前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初稿起草和专项规划编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评估“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继续做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与国家和省规划的衔接工作。其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⑴4月底以前,重大研究课题抓紧补课完善,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责任部门提出专项规划草案;⑵4至5月份,由“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邀请专家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评审,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组织必要的横向交流、考察活动,拟于5月初组织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同志到全国“十一五”规划改革试点单位四川省宜宾市或其它地市参观学习;组织国家级专家对北大经济学院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同时邀请经济专家举办经济讲座;⑶6月份以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完成规划纲要初稿;征询市人大、政协意见,并向市政府、市委汇报;完成“我为‘十一五’规划献一策”征文的评选和表彰;⑷8月份以前,完成规划纲要初稿和专项规划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后组织赴省汇报并衔接。第二阶段为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份的规划审议和编印阶段。主要任务是修改完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完成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和审定;编印出版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规划各阶段的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第一,工作进度要进一步加快。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迎头赶上,尤其是工作进展达不到进度要求的部门,要引起足够重视,抓紧时间完成任务。这次会议后,未提交重大研究课题或课题研究没有达到要求的部门或单位,要尽快抓紧时间补充完善,在深入分析我市现状及“十一五”面临的环境、机遇、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各重大课题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准确把握未来经济发展的前进方向;同时专项规划单位要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尽快抓紧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班子薄弱的要尽快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确保纲要草案的顺利起草。第二,调查研究要进一步深入。要围绕事关“十一五”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走下去”深入基层摸清现状,调查收集项目信息,在对微观现象的解剖中把握宏观规划的立足点:“走上去”跑省进京了解最新的宏观政策及走向,把握规划编制的正确方向:“走出去”到沿海发达地区取经,到科研院所咨询,增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可行性。通过这种全方位、立体式的调研,找准“十一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第三,专项规划要进一步深化。全市14个专项规划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要突出做好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使之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体现从项目管理到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要突出专项规划指导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内容,因地制宜地指明不同区域基础设施、环境资源、公共服务以及重要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调控原则。进一步规范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保证专项规划的立项、前期研究、衔接协调、咨询论证等工作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各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集中在确需政府干预的领域和属于地方政府事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要注意避免与国家、省专项规划的简单重复,能源、交通等涉及全国、全省整体布局的内容应该努力争取纳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第四,衔接协调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要注意各类规划之间的充分衔接。要加强上下之间的衔接。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一定要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专项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特别是一些进入上级规划盘子的重点项目,更加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要加强同级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机统一,使同级规划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相互配合的规划体系。二是要处理好前期研究与规划编制的关系。市规划办要充分消化吸收重大课题成果和专项规划中的营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努力使“十一五”规划成为集战略性与操作性于一身、融描绘长远蓝图和指导当前发展于一体的指南针。第五,重点项目要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农林牧、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基础设施、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选择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尤其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列入发展规划,积极做好项目储备,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支持;同时,要突出特色产业的培育,依托当地的产业基础、资源秉赋和比较优势,在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上多动脑筋,多花笔墨,使项目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支撑。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十一五”规划的工作重点。突出吉安特色,明确发展定位。要进一步明确吉安发展的功能定位,梳理出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发展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突出重大项目,增强发展动力。编制“十一五”规划,一定要在做好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加强重大项目的筛选和论证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强化公共服务。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从单纯注重物质财富的增长转向满足人的合理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经济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研究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改革,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给人民提供更多受教育机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摆上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了解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参与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要抽调精兵强将,抓紧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根据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尽快明确各自的规划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要加大规划编制工作投入,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和论证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