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公证队伍建设,增强公证队伍素质,加强公证工作管理,规范公证秩序,提高公证质量,维护公证信誉和形象,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意见》,现就在本市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本市公证队伍为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积极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公证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当前公证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有:公证服务秩序比较混乱,办证给付回扣、压价收费抢揽证源,公证处超越辖区设置接待点,超越管辖办理公证、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公证处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严格,有章不循,对上级的规定执行不坚决,自行其是;有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执业指导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当事人敷衍失责,对疑难公证事项推诿,在办证中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擅自简化公证程序,不认真审查核实,严重影响公证质量;有的公证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办证差错不断,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公证事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纠正,否则,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公证队伍的信任,公证的公信力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党和政府的威信也会受到损害。

  在我国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公证事业深入发展,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只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公证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广大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公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才能促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增强公证的公信力。

  二、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公证人员的学习教育,切实从解决和纠正公证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服务第一”,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加强公证工作管理,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信誉和形象,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是提高公证队伍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查找问题、集中整改、加强管理等各项措施,使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公证人员诚信为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提高公证质量。办证程序进一步规范,公证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公证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提高公证机构管理能力。健全公证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做到管理有序、严格,制度完善落实。

  四是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公证服务秩序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成效,公证队伍的诚信形象进一步树立,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三项教育”,加强“四个规范”。

  “三项教育”:一是在公证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广大公证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端正执业指导思想,引导公证人员牢固树立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增强维护司法公正、恪守诚信的自觉性。

  二是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业务素质教育。结合公证工作,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公证法规、规章及各项规定,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公证队伍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公证员协会颁发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证行业自律公约》、上海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严格公证执业纪律的通知》和《本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以及《创建文明行业考核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公证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业纪律观念。

  加强“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证服务秩序。重点解决当前公证队伍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严禁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以任何形式给当事人和介绍人及有关机构介绍费、劳务费、协办费等;严禁公证处擅自设置办证点,对已设立的要清理撤销;严格规范公证处的收费行为,严禁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压价竞争行为;坚决纠正公证人员对当事人申办公证等推诿行为。

  二是规范办证程序。重点解决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违规办证的问题。认真查处超越管辖范围办证的行为;明确公证人员职责范围,严禁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调查、审批、出证、归档等程序环节,严禁随意简化办证程序,严肃查处错、假证。

  三是规范公证处的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问题。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改变业务收入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分配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分配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四是规范公证管理行为。重点解决公证管理工作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监管执业准入、执业秩序和公证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管,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公证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做好“五个结合”

  为使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顺利健康深入进行,确保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取得成效,必须认真做好“五个结合”。

  (一)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要把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抓手和动力,推进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并通过开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具体落实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和目标。要把这两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到位、互相推动,使两项活动扎实有序顺利进行。

  (二)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与公证审计和物价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相结合。

  去年底,市审计局对部分公证处进行了审计调查,反映出公证处在执业中存在着违规支付劳务费、协办费、介绍费、未按规定进行分配、少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今年3、4月,市、区物价管理部门对公证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也发现了一些收费不规范的情况。这些问题对规范公证秩序和公证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要把公证审计和物价检查反映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本市公证行业中形成良好的公证秩序。

  (三)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与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

  去年下半年,本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已正式启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要增强公证人员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意识,做到诚实守信,热心为民,规范公证行为,依法办证,树立公证良好社会形象。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要根据市司法局下发的创建文明行业规划、考核标准和实施意见,针对公证处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全体公证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活动,推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与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相结合。

  经过几年的努力,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也得到社会的认同,在10个测评行业中排序为第5。但必须看到,测评中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办事推诿拖拉”和“乱收费”的反映仍比较多。今年,经上海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确定法律服务行业列入今年的“重点测评行业”。市、区(县)两级纠风部门,将组织测评调查组,对公证处进行明查暗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要高度重视,全面实施《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各级纠风部门的行风测评工作,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要与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证服务的领域日趋扩大,层次越来越高,涉及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社会各界对公证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为了纠正和解决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大公证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对原有的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更新。要通过公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监督规范公证程序和流程,监督规范公证质量管理,监督规范公证收费,监督规范公证处内部管理等环节,创造公证处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四、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至6月):学习动员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大会。通过动员,使全体公证人员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这次教育规范树形象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增强搞好这次活动的自觉性。

  各区县司法局也要对本地区公证处进行动员,认真组织公证处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以司法部编印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读本为主要教材,以“三项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各个阶段,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公证人员和公证管理人员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集中切实解决当前公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推进我国公证制度的建设和公证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自觉地投入到教育规范活动中去。

  在学习教育阶段,各区县司法局要指导公证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合理安排、科学计划、组织实施,做到集体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组织讨论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要注重学习教育效果,并详细做好学习台账。

  市公证员协会要配合教育规范活动的开展,结合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安排集中讲座报告的形式,组织对公证人员的培训教育。

  第二阶段(6月至7月):自查自纠

  在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认真发动公证处每个公证人员深刻查找本单位在公证执业中存在的影响公证秩序、公证质量、公证管理的各类突出问题。

  公证处重点查找的问题:

  1、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在内部管理上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2、有无超越辖区设置接待室和违规设立经营性公证咨询服务其他机构。

  3、在公证执业中有无超越管辖受理公证业务,公证员助理及辅助人员超越职责范围,独立办理公证业务。

  4、执业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有无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疏于公证质量监督管理。

  5、对当事人投诉是否做到及时、认真、依法处理。

  公证人员重点查找的问题:

  1、在公证接待中,是否存在对当事人态度冷漠、敷衍和推诿等问题。

  2、在公证执业中是否存在给回扣和压价收费争抢业务,有否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

  3、有无超越管辖办理公证业务。

  4、在办证中是否存在违反公证程序规则,擅自简化程序,影响公证质量的环节和行为,在公证质量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在公证管理方面重点查找的问题:

  1、在管理理念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是否对公证处业务收入下达指标。

  2、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是否经常化、制度化。

  3、对公证处管理措施、效果如何。

  4、对公证质量管理是否形成制度,对公证质量存在问题处理是否有力有效。

  在查找问题过程中,公证处要采取召开行风评议会,听取人大、法院、信访办意见,走访公证当事人,接待场所发放意见征求表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各公证处对查找出的各类问题,要认真汇总、梳理、归类,要组织全体人员分析原因,认识危害,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使得本市公证服务秩序和公证管理秩序有一个明显的好转和新的提高。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公证处、每一个公证人员都要对第一、第二阶段的情况进行小结,写出书面报告,由公证处对公证人员,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处作出评定。区县司法局也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司法局并作出评定。

  第三阶段(8月):集中整改

  在各公证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对公证处进行一次公证秩序和公证质量大检查。对违反市司法局关于严格公证执业纪律的通知、管理混乱的公证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改正,并对公证处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少数违法违规办证,公证质量问题严重屡教不改,要集中培训,调离岗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证人员,要依法作出处理,直至清理出公证队伍。

  区县司法局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公证队伍中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公证处通过自查自纠,要针对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公证管理的长效机制。

  1、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政治理论和政治信念的教育,加强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公证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水平。要根据公证人员的业务情况和公证质量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会,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2、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作为公证管理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各公证处要健全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分配管理、收费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管理以及投诉查处等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要做到用制度管理好公证处的人、物、财、质量、秩序等各项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制度。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开通有效渠道,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执业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认真处理好当事人的每一份投诉和申诉。促进公证人员依法办证的观念。

  4、加强诚信建设。要加强公证人员的诚信教育,克服和纠正商业化倾向,使诚信为民成为广大公证人员的坚定信念。建立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公证人员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公证人员为民服务、诚信服务的觉悟和自觉性。

  5、完善奖惩制度。要改变和纠正公证人员业务收入与个人分配直接兑现的做法,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对为民服务和公证质量优秀的公证人员要大力表彰宣传,对服务不到位、公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依法处理。

  第四阶段(9月底):总结验收

  各区县司法局要组织对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标准是: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做到公证人员皆知,自律意识和诚信为民观念是否增强;个别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趋向是否得到纠正和有效制止;公证服务秩序是否明显好转,给回扣和压价收费争抢证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的制止;超越辖区设置接待点、超越管辖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助理超越职责范围独立办证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错假证是否得到处理,违法违规违纪公证人员是否受到查处;各公证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区县司法局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公证处进一步检查验收。

  在总结验收阶段,各公证处要对每一名公证人员作出书面评定,区县司法局要对公证处作出书面验收鉴定。区县司法局要对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报告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对区县司法局作出验收鉴定,并对本市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书面总结报司法部。整个活动结束后,司法部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担任组长,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继斌、副局长桂晓民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政治部宣教处、监察室、公管处、法制处、执业监督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管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市公证员协会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各区县司法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充分发挥公证处在公证执业活动和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公证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扎实深入进行。

  (二)要坚持标准,务求实效。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公证处要严格按照市司法局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在教育活动中,不做表面文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注重实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尤其是在整改阶段,对违法违纪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要敢于动真格,敢于查处纠正。在教育规范活动中,要重点检查“市司法局关于严格公证执业纪律的通知”贯彻实施情况,给回扣的歪风是否刹住,压价竞争的现象是否杜绝,超越辖区设置接待室和超越管辖办理公证业务的问题是否解决,公证辅助人员超越职责范围独立办证的情况是否制止。这几条是检验这次教育规范活动成效的硬标准。

  (三)要加强检查监督。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要切实加强对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每一阶段、每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督,掌握教育活动的进度和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适时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教育规范活动健康深入的开展。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区县司法局和公证处,对教育规范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以片会的形式了解和交流教育规范情况,对好的典型和经验,要编发专题简报,要加强社会监督,邀请行风督察员对公证处窗口服务明察暗访进行督查活动。

  (四)要加强对公证工作的宣传。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公证队伍树形象活动和公证基本知识、公证基本制度的宣传,大力宣传公证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和典型事例。市公证员协会通过教育规范活动,在全行业要举行“优秀公证员”、“公证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各公证处在认真搞好窗口接待服务的同时,也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取得效果。

  六、为配合和推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市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公证行业开展以“诚信为民――如何做一个合格公证员”为主题的大讨论。通过大讨论,使广大公证人员进一步明确:公证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公证在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证中的地位和意义;公证质量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中的作用;公证对信用保障体系的功能;深刻认识在新形势下,公证员肩负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等,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大讨论的基础上,市公证员协会将举办征文比赛活动,对优秀论文进行评比。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