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局、供销社、工商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市工商局《九江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转发基层单位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九江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

  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切实办好惠民实事,努力构建和谐平安九江”的要求,本着“建好一个维权点,保护农民消费权”的设想,切实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九江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平安九江”为主题,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建立“红盾12315维权站(点)”为切入点,构建农村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农村市场预警能力,构筑全方位、多渠道的农民消费安全体系,把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红盾12315维权站(点)”,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解决:

  1、购买农资、食品等各项消费维权的问题;

  2、畅通农民群众对制假售假行为举报的绿色通道的问题;

  3、农民日常生活中合法权益被侵害不知如何投诉解决的问题;

  4、对经营服务单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5、农民群众消费常识匮乏的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红盾护农维权进村”领导小组。九江既是旅游城市又是农业大市,农村消费者是我市消费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一些不法奸商打着“服务农民”、“送货下乡”的幌子,出现假冒伪劣商品 “上山下乡”趋势,农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加之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各县(市、区)、乡(镇)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维护广大农民生产、消费的合法权益工作摆进重要议事日程,把此项工作切实抓好。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要成立“红盾护农维权进村”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各级红盾维权站点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各维权站点的具体业务指导。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三级执法、四级维权”的工作网络。市工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工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中心”,在乡镇工商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站”,在行政村设立“红盾12315维权点”。

  (三)“红盾12315维权点”的设立与任务。

  1、维权点的设立:每个“红盾12315维权站点”,要有1至2名维权联络员,人员由村委会推荐,报乡(镇)“红盾护农维权进村”领导小组审定,由各县(市、区)工商局颁发聘书。

  2、维权点的基本设施:一块机构牌、一间工作室、一块宣传栏、一部投诉电话、一套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应视具体情况为维权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3、维权点的工作任务:受理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食品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受理及调解小额及一般消费纠纷;引导和监督所在地经营者守法经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协助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各单位必须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研究部署和落实,并将各乡镇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切实加强监督和领导。

  (三)建立“四动”机制,强化维权工作。一是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召开会议对本行政区内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将农村消费安全工作转化为政府行为;二是网络联动:积极健全红盾护农维权机构,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网络,构建乡(镇)、村维权站,选聘维权联络员;三是教育助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是信用促动:完善农村商品质量群众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商品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督,加大对农村地区代销点、经销点的检查力度,抓好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四)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于重大行动,新闻单位要直接参与,及时反映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工作指导,发挥维权站(点)作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维权联络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红盾12315维权站(点)”的四个作用:

  一是发挥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的作用;

  二是发挥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帮助消费者解决维权事宜的作用;

  三是发挥举报制假售假行为的作用;四是发挥对工商干部工作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