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为在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含未成年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救援指挥部),在市政府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

  (一)市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市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

  市公安局负责人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人

  成  员: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市交通局分管负责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

  市供销社分管负责人

  市消防支队负责人

  市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

  (二)成员及有关单位职责

  1.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通知市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

  2.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3.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组织现场施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送,指导救护医院和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

  5.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6.民政、通信、铁路、民航、电力、寿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三、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市救援指挥部内设综合组、抢险抢救组、现场勘察和治安组、善后保障组等四个工作组。其基本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组

  1.由市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预灾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与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中心联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5)负责将指挥部请求驻军援助的意见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抢险抢救组

  1.由市公安、安监、卫生、交通、中小企业、所在地政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依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同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造成的特大爆炸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2)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造成的特大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3)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造成的特大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勘察和治安组

  1.由市公安、卫生、中小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

  (2)负责事故的现场勘察。内容包括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波及范围;

  (3)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4)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5)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人证言和资料;

  (6)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7)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持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8)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9)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

  (10)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善后保障组

  1.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交通、卫生、寿险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所在县(区)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3)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4)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5)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启动预案

  1.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同志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市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接到通知后,市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应立即各就各位,并赶赴事故现场。

  3.本预案启动后,市救援指挥部综合组负责通知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抢险抢救组负责通知有关市级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二)救援终止

  1.由市救援指挥部宣布事故救援终止。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其他

  (一)事故救援费用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协调,由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二)当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且启动《黄山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本预案即作为其施救方案。

  (三)新闻发布等未尽事项,参照《黄山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如因人事变动,适时调整。

  附件:

  1.黄山市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黄山市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组长名单

  3.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名单

  二○○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1:黄山市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职 务  姓 名  工作单位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总指挥   何 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355211        13955998822
副总指挥  鲍仕魁 市公安局局长   2514191转       13955996660
副总指挥  李 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2355205        13905590907
副总指挥  汪裕镇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 2355236 2539668  13705590169
副总指挥  杨 龙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人 2355238 2518299  13705593948
成 员   汪来安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2355360 2538911  13955990208
成 员   李瑜娟 市卫生局副局长   2353946       13955982278
成 员   张国春 市交通局副局长   2353854 2353401  13805596881
成 员   胡建平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2355322       13705593929
成 员   闵芳培 市供销社副主任   2513267 2312806  13013121631
成 员   张中海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2539019       13705593988
成 员   程必雄 市人寿保险公司副经理2542419 2311609  13705593642
附件2:黄山市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组长名单(略)
附件3: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名单
区(县)    姓 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歙 县     刘邦铸     6512897     6517177       13955988333
祁门县     李 炜     4512582     4511885       13805592108
休宁县     丁士礼     7513228     7519709       13905597599
黟 县     雷连本     5552598     5552591       13905596669
黄山区     孙轶青     8500008     8531850       13905598911
屯溪区     方卫斌     2320053     2523987       13705593625
徽州区     汪永辉     3515150     3513012       13305592008
黄山风景区   胡黎明     5565224     13083226466     1330559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