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我市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二○○五年八月八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前,我市经济面临着既要加快推进结构优化、转变增长方式,又要保持协调和谐发展的双重任务,这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金融业的自身发展也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着力构建“信用体系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银企关系融洽”的金融外部环境,不断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促进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

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环境。要深入贯彻实施“优农、强工、兴商”的经济发展思路,科学把握地方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同时,各金融机构要保持信贷投入总量合理增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保证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和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改进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服务,加大对“三农”和出口的信贷投入,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当前要重点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金融运行的持续影响,加强对经济趋势性变化的分析与研究,并通过形势分析会、货币信贷通报会、金融联席会议等各种平台,以及制订货币信贷投向指引等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工作。

(二)建立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为金融发展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要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构建金融稳定网络组织,统一协调全市金融稳定工作,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处置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机制,特别对可能发生的企业资金链断裂、金融挤兑等突发性事件或重大金融问题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处置,确保金融安全。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要以绍兴市征信管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完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实施对资信评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我市资信评级业务。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在实现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联网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商、通讯、公用事业、税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为银行贷款提供全面真实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守信用借款人”评选活动和失信借款人内部通报制度,对守信借款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贷款利率上予以优惠,金融服务上予以优先;对失信借款人要实施金融同业联合制裁,逐步建立配套的正向激励机制和逆向惩戒机制。加大征信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主题的金融科普宣传活动。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恶意套取银行贷款等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四)优化社会服务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要按照“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要求,规范发展会计(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缓解其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对企业抵(质)押资产的登记、评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要制定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处置不良贷款。要改进外汇管理,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推广进出口网上核销,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立民间借贷监测制度,关注其利率水平和资金流向,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诈骗、制贩假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地下钱庄、地下保单、非法外汇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筑金融生态的安全屏障。

(五)积极支持改革创新,为金融发展提供协调和谐的内在环境。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程,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已承诺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地方扶持政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举办推介会、展示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异地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并协调解决其在绍兴业务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持异地信贷资金稳定增长。充分利用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和功能,满足社会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切实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金融、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一个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好,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本地区,更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更有利于金融的稳健运行,从而促进经济更好地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既是竞争力,也是生产力。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使区域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性的综合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要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把建设工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要建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金融工作的指导、服务和协调。人民银行要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切入点来部署和推动,科学制定金融生态环境衡量指标和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评价;同时要与其它经济部门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与资金联动长效机制。银监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促进合规经营与公平竞争。各金融机构要以防范风险为立足点,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其他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协同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新闻媒体要对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系统工程,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