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检查行为,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消防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个别地区出现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日新月异,高速公路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热火朝天,特别是能源工业发展迅速,今年煤炭生产总量可达到2200-2400万吨。随着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增多,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给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目前我市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消防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力争把今年全市各项安全事故控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把高危行业,特别是井工矿山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井工矿山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和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检查工作。要针对当前安全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要查到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每一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找出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包括招商引资企业和各个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都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阻挠。

三、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辖地区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正职及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要层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