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方案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建设服务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构建和谐汕头,促进汕头市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广东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村)工作的意见》(粤工商〔2005〕23号),结合汕头市的工作实际,在全市开展“红盾服务进社区(农村)”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为出发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加大服务和维权力度,通过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进一步密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真正把“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开展成为政府放心、消费者满意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二、工作原则

  1、依靠群众。通过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这个平台,在群众中聘请联络员和志愿者,在社区(农村)构建由工作站、联络员、志愿者三级组成的广东红盾服务维权网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统一规范。规定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的组织、职责、工作程序和作用等各方面的细节。建站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悬挂牌匾、统一设置信箱、统一公布工作站职责、统一公布联络员姓名和电话。从而实现法规宣传进社区(农村),解决投诉到社区(农村),社会监督靠社区(农村)。

  3、分步实施。从现在起至2006年9月,各区(县)必须完成2个街道(镇)的试点启动任务;2007年10月至2007年底,各区(县)必须完成70%街道(镇)的试点扩面任务;2008年,全面完成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

  4、扎实推进。在工作指导上,坚持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力克形式主义;在工作范围上,各区(县)先选择2个街道(镇)的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在工作内容上,坚持以宣传带动服务和执法到位;在工作机制上,坚持以构建互动共进平台为重点,树立多做实事,少增负担的真诚务实形象;在工作方式上,坚持“点、线、面”结合,积极构筑联络站(点),加强消费维权和社区巡查(线),强化综合执法监管(面)。

  三、主要内容

  1.建立覆盖全市城镇社区(农村)“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实行挂牌服务(统一名称:“红盾服务维权”××居(村)委会工作站);

  2.依托各辖区居(村)委会现有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场所、设施“四落实”;

  3.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有调解申诉、接受举报、提供服务、消费者维权法规的宣传、收集信息和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予以监督等任务;

  4.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由居(村)委会干部具体负责,辖区工商所进行指导,从居(村)民小组组长、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大型商场、超市店面负责人等各方面的代表中选聘站长、联络员,从居(村)民中选聘志愿者。

  5.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6.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普及推广。

  四、试点工作步骤

  (一)摸底筹备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在市、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状,借鉴经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做好建站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确保思想认识、宣传发动到位。要组织一次大讨论,开展一次大宣传,统一讨论内容,统一宣传口径。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协调。各区(县)工商局要落实相应的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采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社区、村居的认同,群众的理解。要成立一个机构,制定一套方案,组织一次汇报,开展一次走访、召开一次座谈会。此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三是确定试点街道(镇)及相关站点。各区(县)工商局要根据各自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试点街道(镇),确定所在工商所作为试点单位。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试点街道(镇)辖区内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点的数量。并按照《广东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内容,确定工作站组成人员。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四是组织培训,建章立制。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机构、人员确定后,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组织工作站站长、副站长、联络员、志愿者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掌握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按照《广东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内容,建立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任制度、工作人员守则、工作登记制度、工作联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工作流程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此项工作在2006年2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工商局应在2006年2月5日前将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的筹备情况报市工商局经检科,具体包括:工作站名称、数量、地址、联系电话、正副站长姓名、联络员(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的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挂牌运作阶段(2006年3月至8月)。在各区(县)各试点街道(镇)工作站机构、人员、场地、设施“四落实”的基础上,统一挂牌运作时间,全面启动汕头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活动。

  1、统一硬件设置:

  统一名称——红盾服务维权××居(村)委会工作站;

  统一悬挂牌匾版式为横向方形;内容按统一名称书写;

  统一设置信箱名称为“红盾服务维权信箱”;

  统一公布工作站职责——公布工作站的“六项任务”和工作站人员的工作责任;

  统一公布联络员姓名和电话-通过集中公布和发放联系卡的方式公布。

  统一工作证件和聘书。区(县)局为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试点工商所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以及经培训合格的联络员、志愿者颁发聘书,并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以及联络员配发工作证件。

  2、统一宣传配置:

  统一汕头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的宣传海报;

  统一配置各工作站的宣传资料,包括:工商登记业务指南、12315维权手册、市场食品准入手册、打击传销宣传手册、红盾护农工作手册等;

  统一在市工商局红盾网开设“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专栏,在《汕头日报》设立专版,大力宣传试点工作。

  3、统一工作流程:

  统一工作站工作流程,从群众举报、咨询到工作站受理再到区工商局反馈,制作统一的工作流程图;

  统一进站指导制度,由一位工商人员挂钩联系一个工作点,坚持每周一次走访工作站,加强沟通和指导。

  (三)检查总结阶段(2006年9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工商局联合各区(县)各试点街道(镇)政府对推进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完善制度,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从试点到扩面打好基础。

  1、各区(县)局联合各区(县)各试点街道(镇)自查。组织对各工作站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总结材料于2006年9月5日前报市工商局。

  2、市工商局检查。市工商局组织对全市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检查和全面总结。

  3、完善修改有关制度规定。在全面检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对有关的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对试点扩面阶段提出意见和打算。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模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拓宽信息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列入试点单位的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牵头组织,工商部门要负责具体实施,切实将工作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工商局成立汕头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豹局长任组长,邱木城、林益钦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经检科牵头,法规科、市场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参与,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工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工作,并将领导机构报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尤其要注重发挥工商所一线工作的作用,抓紧落实工作站工作人员组织分工及申诉资料台帐、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等,使工作站有章可循、有序运作、工作落实。

  4、适应形势,注重实效。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注重在结合上下功夫,推动服务维权健康深入发展。一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市场监控能力,全面提升工商形象;二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五个一流”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五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来开展好这项活动,提高服务维权水平;三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无传销社区、开展红盾护农进乡村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政府部门与社区群众在服务维权上的“零距离”。

  5、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去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要处理好基层日常工作与工作站设立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两不误;处理好与街道、居(村)委会等组织的关系,积极争取支持、认同和配合;处理好与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关系,相应协调配合,共同为社区服务;处理好各级工作职责和各项重点工作的关系,真正实现“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有诉必查、有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