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凉山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州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旅游市场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

  一、我州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州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发育不完善的诸多因素逐渐显现出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旅游消费市场价格混乱,旅游行业为迎合游客低价消费心理采取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游客,造成低价恶性竞争;二是旅游企业数量增长过快,整体竞争力不强;三是旅游市场发育不完善,要素间发生利益冲突,存在着诸多不稳定因素;四是旅行社变相将经营权转让给门市部;五是不按合同约定办事,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游览景点,随意改变行程和运行计划;六是旅行社门市部承包、挂靠情况普遍,超范围经营现象严重;七是旅游购物、住宿、餐饮、驾导等人员私授回扣、哄抬价格,欺骗游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八是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不签定合同,擅自租用无证车辆;九是宾馆饭店恶性竞争,服务质量降低;十是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欺骗游客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从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强化旅游诚信服务入手,大力整治和规范我州旅游市场秩序,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通过综合治理,力争使我州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驾导人员的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我州旅游市场年内有明显变化,明年有根本转变。

  二、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方案

  (一)强化领导责任,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县(市)人民政府是本地旅游市场发展和监管的第一责任单位,要统筹兼顾、平衡协调各方利益,督促各部门联合协作,共同管理好本地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各级维护稳定部门要制订落实涉旅公共突发事件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与旅游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公安部门要维护和整治旅游景区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秩序,重点查处旅游市场欺行霸市、色情伴游及各种诈骗活动,依法整治火灾隐患,严厉制止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

  (二)规范旅游价格行为,遏制恶性竞争。物价部门在建立门票价格协调机制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审批景区门票价格、观光车票、索道票等。景区门票的调整在公告后对旅游团队延期90日执行;旅游、物价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价格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旅游企业恶性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旅游企业和个人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在宏观调控中,要打破地区封销,不得通过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来禁止外地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入本地市场。县(市)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搞好旅游饭店、旅游购物业和文艺演出场所的发展规划;工商部门要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和联合定价(限价)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城镇景区、宾馆饭店的歌舞厅等文艺演出场所、电子游艺厅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无证演出等违规行为。

  (四)加强劳动保障、规范用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对旅行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违规收取“人头费”、“保证金”,拒付和拖欠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联合旅游部门尽快制定《凉山州旅游广告管理办法》,坚决打击旅游企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的方式作虚假宣传误导游客和强制消费、服务以及诋毁其它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从事色情业的“陪游”、“伴游”等非法行为。

  (五)规范管理体制,严查违法违规活动。工商部门要严格涉旅企业准入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及其门市部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和非法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规范旅行社合同管理、禁止旅行社租用不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旅游客车,不具备旅游客运资格的非营运客车和租赁客车;交通部门要强化对旅游运输市场的监控,重点打击无证(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擅自改变团队运行线路和运输企业向旅行社门市部提供旅游车辆运输服务等违规行为;地税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税务管理,严厉查处旅行社不按规定开具税务监制发票和开具假发票的违法行为;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开立旅行社银行帐户的监督检查,督促银行按规定为旅行社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帐户。

  (六)推行佣金制度,倡导正当竞争。工商部门要制订、维护和使用旅游佣金示范合同文本,明示佣金的内容和比例,严厉查处旅游企业在经营活动帐外暗中私授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旅游部门要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运行质量,坚决查处导游人员私收回扣、索要小费、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依法规范旅游客运车辆制度,加强运输组织,培育健康有序的旅游客运市场,要加强对旅游客运驾驶员的培训管理,严厉查处驾驶员不按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利用宗教欺骗游客、诈骗游客钱财等行为进行查处。

  (七)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出境旅游。工商部门要认真查处非法机构、个人及其他中介机构等多渠道违规或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出入境旅游进行妨害国家边境管理、偷渡、非法滞留、绕道赴台、组织赴境外赌博、绕道第三国非法组织零散朝觐等违法活动。

  (八)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自律体系。针对全州旅游的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情况,由州人事和编制部门牵头,会同州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旅游执法体系,规范旅游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旅游和交通运输等涉旅协会,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行业自律体系,在明年内分别组建导游专委会和旅游商品、运输专委会,规范导游、驾驶队伍的行为,制订完善的行规行约,建立信誉公告制度,褒扬诚信经营者,曝光不诚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切实推行诚信建设。

  (九)强化媒体监督,培育健康市场。州级和县市主要媒体要宣传旅游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尤其是要注重宣传旅游行业中的好典型,树立新风气,要不断加强游客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的宣传引导,培育成熟的旅游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