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关爱老区帮扶百村”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太原市“关爱老区帮扶百村”扶贫工作方案

  为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建设步伐、实现整体脱贫致富,把“关爱老区,帮扶百村”扶贫工作(以下简称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太原是有着光荣革命斗争史的省会城市。抗战时期,老区人民为了抗战胜利作出过重大牺牲和贡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老区建设发展十分重视,使老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地方已迈入小康行列。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区乡村由于自然条件差、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频繁、文化素质较低等原因,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依然处于十分贫困的状态。切实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对他们进行优先帮扶、重点帮扶,使他们尽快脱贫达小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帮扶活动要“以项目为龙头,以农民增收为中心,突出政府扶贫和社会扶贫两大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方针;整合省城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大企业、大集团帮扶到乡,加快整乡脱贫步伐;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中小企业帮扶到村,加快推进整村脱贫致富。

  二、目标任务

  帮扶重点是国定贫困县娄烦县和省定插花贫困县阳曲县。

  通过帮扶活动,使我市一百多个老区村(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生产生活依然停留在贫困和比较贫困状态的村)基本改变贫穷落后现状,提前两年实现率先脱贫目标。

  (一)基本改善制约老区人民增产增收的生产条件,使经济结构基本趋于合理,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村村有一个增收主导产业,户户有一个具体脱贫办法。三年内使目前年人均纯收入在千元以下的老区村,每年人均纯收入递增20%左右,到2008年底,百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村力争达到60%以上。

  (二)有计划的抓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到2008年底,百村第一产业从业劳力下降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以下,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以上。

  (三)基本解决与老区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吃水、用电、行路、上学、医疗、通讯、看电视等困难,改善老区人民信息闭塞,教育落后,因病致贫、出行不便的状况。

  (四)提高百村领导班子和村民整体素质,使“两委”干部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人。使帮扶村的村民成为有文化、懂科学、遵纪守法、文明进取、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先行者。

  (五)通过对百村的帮扶活动,示范、辐射带动全市其他贫困村脱贫致富。

  三、时间步骤

  帮扶活动时间为2006年至2008年。2005年四季度为准备启动阶段;2006年至2008年三年为实施阶段;2008年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2005年工作任务:

  1、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老区帮扶百村”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帮扶村名单和项目;

  2、市扶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帮扶百村项目;

  3、县、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本地区入选村帮扶项目,写出详细的可行性报告。报告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有具体实施计划、措施,包括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等。帮扶项目在十一月底前报告立项。有关职能部门在十二月底前完成立项审定;

  4、市政府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各部门审定意见,最后确定帮扶百村项目;

  5、召开由各县(市、区)负责扶贫工作的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目前已开展帮扶的六个老区贫困村现场会议,总结帮扶经验,推动帮扶活动;

  6、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工作,同时召开有关县(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帮扶百村协调会议,做到每个村,每个项目都有人负责,有资金保证;

  7、对百村领导班子进行致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8、有关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

  (二)2006年工作任务:

  把帮扶活动内容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全面铺开。以整村推进为平台,达到百村半数以上当年脱贫。

  (三)2007年工作任务:

  百村脱贫项目全面实施,力争60%以上项目基本完成。

  (四)2008年工作任务:

  全面巩固、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各级政府检查、验收、总结帮扶成果。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批评。对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项目或没有达标的村,要重新整合力量,年内全部完成。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保证资金投向,抓好帮扶资金筹集管理工作。首先,支持“三农”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老区百村倾斜。包括农、林、水、机、气、中小企业等各行业和农村通电、通路、通话、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的专项资金,以及以工代赈、扶贫、信贷、社会捐赠等资金都要集中起来捆绑使用,优先投向能够发挥较大扶贫效益的老区贫困村。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全额到位。其次,帮扶百村的各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乡、村两级实施公示、公告制,接受群众监督。帮扶资金要坚持项目拨款报账和直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问效制和跟踪审计制度,确保资金运行规范、透明、安全、高效,杜绝帮扶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现象发生。

  (二)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活动。各级行政机关首先要带头进入角色,调整力量,承担任务,搞好帮扶。有关行业部门也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帮扶活动,实行定点巡回服务,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以及先富起来的富裕村、户,采取多种形式对老区贫困村开展“结对子”帮扶脱贫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积极,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个人,各级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宣传动员老区贫困村干部群众发扬顽强拼搏的革命精神,抢抓机遇,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尽快脱贫,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更大扶持。

  (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集中力量重点扶持能够成为当地增收脱贫主导产业和与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建设,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发展后劲。在帮助老区贫困村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帮助老区人民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专业经济合作社和产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增强贫困老区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把帮扶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各种问题。县、乡、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帮扶任务落到实处。扶贫办、老促会和各有关部门

  负责人要参与领导班子工作。帮扶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搞好帮扶活动,农村基层组织是关键。对于经过培训教育,确实不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软、懒、散班子,要结合即将在农村开展的党的先进性教育和村级选举工作,帮助村民选举调整村领导班子。

  (三)对于帮扶的百村,市、县两级必须派驻农村工作队,加大帮扶力度。

  (四)各级帮扶活动领导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对帮扶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关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