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政府决定,从10月底开始至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现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发你们,请认真按照安排和要求,全力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近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必须在年底前完成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并在全社会公布。为搞好这次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省上于九月下旬在兰州举办了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业务培训班。参照省上进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市开展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环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为着眼点、继续大力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促进政府工作进一步向公正、高效、廉洁、便民的目标迈进,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新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并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切实解决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合法性”问题。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方法步骤

  这次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采取市、县(市、区)统一要求,分层实施,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清理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市、县(市、区)政府组织专人,按照统一要求,摸清本市、县(市、区)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底数以及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现状。

  2、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12月上旬前完成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12月中旬对各县(市、区)的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进行会审。

  3、复核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12月中旬组织力量对会审情况进行复审,疑难问题邀请专家论证,复审情况分别提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4、反馈公布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年底前,对全市行政审批保留项目进行反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在《酒泉政报》上出专刊登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充实加强审改办的力量,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熟悉审改工作情况的同志(建议参加人员为:市政府办1名、监察局为蔺永刚、发改委为蒋桂萱、法制办为刘汉兵、财政局为张芳、物价局为李建文),专职进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

  2、搞好宣传动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尤其是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多领域知识,如果不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不了解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掌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这项工作就很难做好。因此要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保证经费开支。这项工作的第一阶段,拟对抽调的工作人员及县(市、区)的有关人员进行短期培训。第二阶段,需要各县(市、区)的同志集中在酒泉进行项目评审,时间约7至10天。第三阶段,对重点县(市、区)进行抽查。第四阶段,对评审后的项目进行公布。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还需要制作、打印、下发的各类表格、文件、资料数量较多等。为保证这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已同意拨给专项经费1万元。

  五、具体工作要求

  1、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下发通知,做出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并设计制作《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流程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等表格。审改办内部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对人员进行分工,靠实责任,明确任务。

  2、反复学习,掌握政策。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审改工作的政策、文件及资料,反复研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司法解释,通过反复学习、思考、讨论、梳理、归纳,准确地掌握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的界定标准,正确区分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和正常管理工作的界限。通过以上措施,对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在总体把握上标准更加清楚,依据更加可靠。

  3、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把关:一是对每一个项目,都仔细与国务院前三批取消项目、省政府前五批取消项目及省市已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核对,防止已取消的项目再次复出;二是对每一个项目的设立依据,都认真与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对照,力求做到依据合法、准确;三是对每一个项目的名称、时限、实施机关都进行规范,做到与法规原文的表述、规定相一致。

  4、沟通协商,慎重处理。对项目的处理,要把握在坚持“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把项目放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促进酒泉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大格局中去认识。对涉及政治稳定、民族宗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从严把关;对涉及经济发展、市场准入、企业登记、“三农”问题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宽掌握。对于应该予以取消的项目要与部门及时进行沟通,重点要解决好项目交叉、重复审批、职能交叉、项目归属等一批难点问题。必要时可召开专家论证会,在论证的基础上,再提出处理意见。

  5、“回头”核对,再次复审。项目评审结束后,要进行回头看检查,一是从职能设置和依法设定项目上进行把关;二是将市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情况分别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征询意见,从宏观上对保留项目情况进行审查;三是对会审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逐项进行复审,查漏补缺。

  6、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酒泉市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各部门分别制定“内部监督制约”、“相对集中审批或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制度,使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程序进一步简化,监督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