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吸引能力。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吸引资金流入的能力和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现就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加快金融和企业改革步伐,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是,金融运行的经济环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信用意识淡薄,银企关系尚未走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良性发展轨道;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差,中介机构失信问题突出;金融机构自身内控机制不完善、经营管理粗放、经营理念落后、创新能力弱、不良资产占比较高等。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上述问题,着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增强我市资金聚集能力,有利于调整和改善政、银、企关系,有利于提高我市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二、我市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

一是建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在全市形成“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的良好氛围,树立起“诚信自贡”形象,使我市的信用等级得到不断提高。

二是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企业真正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财务制度规范,不做假账,不提供假报表,不逃废银行债务,信息披露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要求。

三是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司法机关独立、及时、公平、公正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处罚程序规范、手段完善、廉洁高效。

四是构建和谐发展的银企关系。银企双方的合作实现公平、守信和双赢。

五是建设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中介服务体系。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守执业规则,业务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六是建立起内控机制健全、功能不断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企业诚信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完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企业资信等级。建立专门的诚信评价体系和企业诚信查询服务体系,实现诚信信息在社会中的共享。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尊重银行债权,不逃废、悬空银行债务,构建以诚信为基石的新型银企关系。推行“诚信企业”标榜活动,对信用建设出色、具有诚实守信示范形象的企业,授予“诚信企业”的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

采取严厉措施,惩治企业失信行为。一是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曝光。二是联合制裁失信企业。由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机构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金融制裁,对其采取停止结算、收回贷款、不发放新贷款、不开新账户的措施。

(二)强化社会信用维护机制。以建立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实行以责任追究为核心的违法行政惩戒机制,惩治公务失信行为,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清理、废止、修改和完善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办法。在加强工商、税务、司法、金融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成面向社会的信用网络系统。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征信管理系统作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贷款企业的监督。税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逃废、悬空金融债务行为,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加大对银行结算帐户的规范管理力度,及时查处多头开户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制度,不断提高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新闻部门要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通过开展命名“诚信日”、征集诚信标识和主题宣传等活动,切实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出资、商业运作、规范管理”的模式,建设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与省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的信用担保体系。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担保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并在企业资信调查、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实行协调联动、同步考察,形成贷款担保、发放、监管、偿还、风险分担与控制相统一的运行机制。

(四)切实整顿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以企业化为目标,实施中介机构市场化管理。实施中介行业统一归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检查监督,开展独立、客观、公正、诚信执业评定活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失信行为。对金融机构提出的失信中介机构,相关部门要依法检查,严肃处理,直至依法取消其中介资质。改善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实行党政机关公共管理服务与中介业务分离,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介入中介机构活动。进一步规范贷款抵押物的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延长抵押质押登记的有效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废除和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为企业办理贷款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中介服务环境。

(五)加强银政、银企沟通与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自贡市金融发展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研究处理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地方经济发展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对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研究分析,引导金融机构在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中积极支持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人行市中心支行要切实抓好窗口指导,进一步加强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引导商业银行搞好信贷投放;加强与政府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协调好银政、银企关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产业政策筛选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和有发展前景的项目,通过组织项目发布会或银企合作促进会等形式,为企业和银行搭建融资对接平台,促进银行信贷与企业资金需求的有机结合。

(六)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商业银行要改进授权授信管理,分层次合理确定信贷审批权限,进一步精简贷款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信贷服务效率。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科学合理地确定授信额度。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行票据融资业务;扩大抵押和质押范围,推行企业用适销对路的库存产品和可靠的应收帐款作担保的贷款方式;不断适应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开展“综合授信”、“整贷零偿”等信贷产品创新。改进金融服务,除提供信贷支持外,积极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按照“明晰产权、强化约束、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增强其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我市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和措施,并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人行市中心支行。

(二)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审定并下发执行。

(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事关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推进,力争尽快实现我市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目标。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