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04〕66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质量兴市工作,现将《琼海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质量兴市(兴企、兴业)活动。原《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03〕137号)与本方案内容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琼海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方案》(琼府〔2004〕66号)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质量监控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竞争实力,大力推动中等城市发展战略和生态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形势

我市质量兴市工作经过近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质量工作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是质量兴市和打假治劣工作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各部门对企业质量监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从源头抓质量工作有待深入;三是部分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技术基础薄弱;四是个别产品质量差、档次低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产品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五是缺少拥有核心技术、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名牌产品的培育跟不上经济发展;六是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七是制假售假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质量是一个地区整体实力的反映,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就是要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我市要向中等城市迈进,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深入持久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尽快提高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琼海产品(包括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新形象。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振兴琼海经济为总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把质量兴市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围绕新型工业市、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岛东商贸中心、海洋经济强市、滨河滨海生态旅游城市、最创业和居住市等大目标,与科教兴市,生态市建设、依法治市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方略,通过扎实的工作,促进琼海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琼海市质量兴市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质量兴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负责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副秘书长、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农业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卫生局、旅游局、公安局、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人组成。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琼海市质量兴市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组织抓好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目标

从现在起,经过6年的努力,至2010年我市质量水平达到以下目标:

(一)总体质量目标

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的水平;建立一般适应市场需求的检测检验体系,产品标准覆盖率、计量器具强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上规模企业基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20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培育1—2个国家免检产品和10个海南省名牌产品;重点商业企业和主要旅游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消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通过质量兴市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市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1、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有85%以上按国外先进标准或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可比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培育1—2家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必须100%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工程优良率达到60%以上。

3、服务质量目标。交通、邮电、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中介、房地产、宾馆酒店、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均基本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和政府窗口服务单位积极贯彻实施GB/T19004标准,建立有效运行的服务质量体系。

4、环境质量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牛路岭水库、万泉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其他大中型水库达到III类标准;沿海海域水质良好,达到《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标准;城镇市容市貌的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和公共场所等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二)重点行业质量目标

1、农业。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强制性标准。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2006年市农业服务中心农药残留检测室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努力加强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2007年畜牧办多功能检测室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10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主要农产品通过质量认证,使上市的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建设3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认知度较高的省级名牌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部分热带农作物产品和热带水果质量安全达到国际标准水平。

2、医药保健品行业。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药保健品产品生产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我市建成海南“第二药谷”,建成省内重要医药保健品生产开发与进出口基地。

3、食品行业。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重点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培育5家海南省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使我市植物蛋白饮料、果汁饮料、矿泉水和进行深加工的农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水产品加工业。建立水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质量标准,出口水产品质量符合出口国国家标准,水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旅游业。全面推行旅游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我市旅游业与国际接轨。在旅游规划管理方面,推行《旅游规划通则》(GB/TT18971—2003)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在旅游区(点)管理方面,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推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在旅游质量管理方面,推行《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和《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行业标准,推行《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1995);在旅游汽车管理方面,推行《旅游汽车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建设全市旅游质量管理体系和旅游服务投诉网络,开展旅游满意度测评和服务质量跟踪活动。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效应,用优质服务全力打造琼海诚信旅游名牌,建设旅游强市。

6、商贸服务行业。推行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实行产品质量负责制;商场基本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服务行业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重点商场、饭店、银行、邮电、医院等窗口服务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5年至2006年)

1、全面启动质量兴市工作。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并开始运转。完成对全市各类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调查,分类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2、扶持和培育3个省级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监管力度。确保在全市范围内不出现量大面广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在85%以上,重点产品、出口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完善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确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重点工业产品有5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95%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要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4、全市有5家以上企业全面实施并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实行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的产品全部实现有证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生产行为。大力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认证工作。

5、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量值传递体系建设,督促1000万元产值以上的企业技术机构都要按ISO10012标准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认证工作,使所有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公正结算的计量手段,全市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

6、制定5个热带农(牧、渔)产品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创建国家级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省级示范区2个,并建立起示范区农(牧、渔)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并初步建立起我市农副产品监测体系。

7、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项;专利申请2项;注册商标达25个;发展商品条形码系统成员25家。

8、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9、全市商业、旅游、交通、邮政、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标准化。要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效应,以发展旅游业为龙头,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向“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目标迈进。

(二)第二阶段(2007年至2008年)

1、大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全市企业按照质量兴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大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2、完善质量兴市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

3、全市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在95%以上,重点产品、出口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水平,产品质量损失率、产品等级品率、产品销售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全市有10家企业全面实施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环境产品管理体系认证,有10个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10家企业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有9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1000万元产值以上的企业技术机构都要通过ISO10012、GB/T19002.1计量认证。全市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

7、向社会推荐琼海名牌产品20个,争创省级名牌产品10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

8、形成一批具有琼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农业名牌产品5个。

9、开发新技术、新产品10项;专利申请5项;注册商标达25个;发展商品条形码系统成员30家。

10、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商品计量合格率达95%,主要市场全部建立成“购物放心市场”,主要商业企业和各类专营市场建立起有效的抵御假冒伪劣产品机制。

11、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2、全市商业、旅游、交通、邮政、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大力发展旅游业,不断开创旅游新品牌,把琼海建设成为中国有名的旅游胜地。

(三)第三阶段(2009年至2010年)

全市要基本完成工业、农业生产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农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要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市要争创10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其中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3个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100%;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交通、商贸、旅游、卫生、通讯、供电、金融、保险、公用事业、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初步实现服务行业标准化;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建设,确保人文环境和谐发展;完成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无公害消费;全市生产、加工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检验检测体系以及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跃入全国先进行列。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质量兴市长效机制。市质量兴市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质量振兴目标计划,编制机构目标责任,确定考核项目、内容与方法,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振兴目标落实情况。检查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将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两年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二)加强质量工作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质量兴市工作协调小组,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市工作的领导,要把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作用,认真研究对策,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宣传培训,信息引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督促和依法管理等手段,促进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全面的提高,推进我市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认真制订质量振兴计划。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围绕我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经济发展特点,在2005年8月底以前,制订出促进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发展计划,明确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工厂企业要制订“质量兴厂”、“质量兴企”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质量兴企”、“质量兴厂”活动的开展,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四)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强对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指导,积极鼓励企业创名牌产品。成立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制定《琼海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在市名牌产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上一级名牌产品。

(五)建立责任制,落实质量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质量管理工作,联合经济管理以及财政、税务、金融、工商管理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质量兴市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商务局要抓好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制定目标中相应条款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责任制,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机构,实行“质量否决权”;加强企业质量检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检测手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基础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贯彻执行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加强企业计量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发“降废减损”活动,努力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3、鼓励支持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名牌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引导和推广企业争创名牌的成功经验,推动形成一批代表我市主要行业质量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优质名牌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研究和探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把好“厂门”,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关。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2.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3.对行业和社会技术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加强对计量基础设施的管理,加强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协调、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机构的工作。

4.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特别是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此带动农业标准化深入开展。

5.搞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组织、指导和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研、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工作。

6.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完成目标中有关条款,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目标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帮助和指导有关企业完成目标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市场的经济发展,积极宣传贯彻《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经济合同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止和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做好商标注册工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帮助和指导有关企业完成目标中相关规定要求。

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要进一步加快示范工程的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管理、专业化布局和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组织完成目标中有关规定。

旅游局及其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服务行业采取措施,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强化服务人员的质量素质培训,推进服务行业规范化。以方便群众,满足顾客要求为工作重点,营造出一流的服务质量,完成目标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评,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推行ISO9000标准,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督、监理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完成目标中的有关规定。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

计划管理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适当支持确保方案实施。

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积极引导建立高科技发展基金,大力扶持高科技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好新产品标准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组织专利的申报,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为,打击侵犯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培植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高新企业,加快科技进步,积极完成目标中规定的40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粮食管理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粮油打假工作,规范粮油市场。

财政、税务、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解决实施质量兴市工程的必要经费。

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产品信用保险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有重点地先与一批优质产品企业和重点产品企业签订合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质量和效益稳步增长提供保障服务。

公检法等政法部门要与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制售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产品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为“打假”工作保驾护航。

市总商会、科协、消协、个协等机构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为用户提供质量投诉、咨询等方面服务,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

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质量典型,做好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广告,对社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要进行跟踪报道,予以曝光。

其他部门要共同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工作,为质量兴市、促进我市发展多做贡献。

(六)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质量兴市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围绕质量兴市活动的开展,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大力宣传质量兴市战略,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要开展以《产品质量法》为主题的普法教育,通过对广大企业干部和职工的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计量日”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对质量兴市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全市形成“质量兴市、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质量兴市活动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使质量兴市工作成为全市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