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市广播电视局制定的《关于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六月九日

关于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实施方案

(市广播电视局  二○○五年六月五日)

  为保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防范非法电视信号的传播,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接收市场为目的,促进广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时间、范围及重点

  时间:2005年6月10日—8月31日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转播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本次清理整顿范围。清理整顿的重点,一是广电有线网络已覆盖的区域;二是未持有《许可证》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和个人;三是未持有《许可证》销售、承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的单位;四是规范《许可证》办证程序;五是是否按《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范围收转卫星电视节目。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6月10日—6月20日市广电局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等管理部门,对销售市场进行突击抽查。同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抽样摸底,汇总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步:6月23日—6月30日各县(区)广电局对以往办证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报市广电局社会管理部备案。网络中心对有线网络已覆盖区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市广电局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

  第三步:7月1日—8月31日集中组织清查整顿

  (一)各县(区)广电局负责组织牵头,会同网络中心县(区)分中心、当地工商、公安等管理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分队,召开协调会,进行安排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协同作战,对本辖区销售、安装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以乡划片,逐个清查,不留死角。

  (二)网络中心要积极配合,在人力、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在清理期间对已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个人进行有效置换。

  (三)市广电局会同市610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区)进行协查。

  四、清查费用

  (一)各县(区)广电局、网络分中心共同承担本辖区清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市广电局承担工作组所发生的费用。

  五、具体要求

  (一)公开有偿举报电话:

  城 区:2035760

  开发区:2138036

  矿 区:7071297

  平 定:6073743 6062536

  郊 区:5055601 5053059

  盂 县:8083412-8001

  (二)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是本次活动的主力队员。同时,要抽调懂政策,作风好的人员参加。通过这次活动,为今后组建稽查队发现人才。

  (三)把清查工作同当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实事求是,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通过清理整顿工作,总结出一条有效的管理经验,为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五)坚持一天一报制度,以便工作组掌握情况协调工作。

  (六)集中清查整顿工作结束后,市广电局要进行总结讲评,对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

  (七)这次清查重点是对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和个人,对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情况参照本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