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和妇女儿童工作在我市实现“两提前、一率先”奋斗目标中的特殊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

  妇女儿童事业关系国家命运,关系民族前途。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进步的程度,也反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妇女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儿童是党长期执政的希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对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先决条件,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坚持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妇女儿童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和发展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具体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让广大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实惠,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妇女中蕴含着巨大的智慧和潜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未来的建设者,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后备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自身特点和实际出发,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市“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大力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彻底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就业提供平等条件和机会。加大对下岗失业妇女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以帮助妇女就业创业为重点的培训基地。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再就业援助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切实抓好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工作,从政策制定、资金支持、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广大妇女搞好科技致富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

  大力推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市、区(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配齐、配强女干部;市、区(县)直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要达到50%以上;进一步提高正职女干部、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后备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村(居)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名以上女干部。要充分发挥妇联推荐、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作用。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淄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女职工劳动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

  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素质。提高妇女儿童素质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要以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普及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坚持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继续抓好“春蕾计划”和“希望工程”的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切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要按照妇联章程规定,配好配强妇女干部。机关、事业、企业、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切实解决好妇联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机关、企事业、高等院校妇委会主任享受单位中层干部待遇;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乡镇妇联主席享受乡镇副职待遇;进“两委”的村(居)妇代会主任享受村副职待遇。要加快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妇女组织的步伐,健全妇女工作网络。三、强化宣传和引导,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妇女儿童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妇女儿童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要坚持面向社会、立足基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大意义,宣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党校、干校和高等院校要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列入教学内容,真正把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党政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

  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使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依法维护。劳动、卫生、教育等部门要积极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公、检、法、司部门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严肃查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工、青、妇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健全相应的妇女儿童信访制度,保障申诉渠道畅通。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维权合议庭等各类援助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文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儿童纲要的目标要求,各区县要尽快建立功能完备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围绕文化大市建设和文明淄博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出版部门、新闻单位及文艺团体要向妇女儿童推出优秀图书、影视、戏剧、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和影视广播“净化工程”,加强网吧集中整治,彻底净化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环境。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妇女儿童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做到“五个纳入”、“五个到位”。“五个纳入”即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纳入党委政府财政预算:“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区(县)党委政府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好事、实事。市、区(县)两级人大、政协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视察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研究有关妇女儿童方面的重大措施意见及法律、法规等,要注意听取和吸收妇联组织的意见。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要进一步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就业和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统筹规划,确保妇女儿童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要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全市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服务。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建设,做到机构单设、编制到位、人员到岗、经费专拨。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妇联的基本职能同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责结合起来,把妇联开展的主体活动同落实《纲要》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把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