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40号)要求,2006—2007年将在全国、全区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我市兴宾区为抽中区。为做好此项工作,全面掌握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等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我国国情调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又一具体体现。调查数据将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和国家发展战略提供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了“科学执政、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研究,掌握社会发展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兴宾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

  残疾人抽样调查牵涉面广,专业性和技术性强。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副市长刘向群担任组长的来宾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市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兴宾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系统工程,兴宾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从本部门的职责出发,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市、区要认真做好调查队人员的组织、培训计划等工作,并保障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兴宾区还要切实做好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