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现将《九江市人民政府推进城市大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推进城市大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提出的全面实施以大开放为纲,发展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推进城市大建设的富民强市战略,就推进城市大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为目标,对接国际化,立足高起点规划、坚持高质量建设、做到高标准管理、达到高品位目的。突出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不断挖掘、创新,按照“控制老城、拓展新区”的思路,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功能,提升品位,推动新城区拓展,打造精品,塑造特色,充分彰显山水文化名城的个性和魅力。

  2、通过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严格的依法监督等长效管理机制,根本改变市容市貌。2005年启动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争取在2006年,步入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行列;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力争至2010年把九江初步建设成为江西最具特色、最美丽、最适宜人居的城市,与5年后工业经济总量达到全省最大“两翼齐飞”,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为发展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构建基础平台和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市化中的指导、调控作用

  3、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原则,注重城市规划的民主意识和环境意识,正确处理好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城市建设与城市个性的关系、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的关系。

  4、十分珍惜九江宝贵的山水及历史文化资源,重点突出生态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制定最严格的保护、监管措施,确保现有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不被破坏。

  5、确立规划的“龙头”地位,按照“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现代化山水生态港口旅游城市的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强调规划的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为201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发展到约1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100万提供规划保障。通过努力,最终实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3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150万,都市圈城市人口达200万。

  6、加强规划编制,注重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形成完备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2005年启动城市未来约200—300年远景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九江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圈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旅游规划的编制。从2006年开始,用2—3年时间,完成城市防灾规划以及都市圈内乡、镇、场、村的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

  7、把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的重点,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已启动或将要启动、招商项目需要以及各部门单位要求较为急切的城市发展地段,都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从2006年开始,用2—3年时间,力争中心城区的控规覆盖率达100%;用3—4年时间,力争都市圈内县城及中心镇的控规覆盖率达 100%。

  8、严格规划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社会监督,健全规划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00%。

  三、完善功能,打造精品,建好标志性建筑,塑造城市特色

  9、从2005年开始,用5-6年时间,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投入,相对集中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约120—150亿元,基本解决老城区功能欠帐和新城区的功能配套。

  10、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对城市建筑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城市建筑与城市环境、民风民俗、城市功能相互融合,使之成为城市的亮点,营造城市现代气息。

  11、道路工程。从2005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30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道路路网构架,配合做好昌九城际铁路、长江二桥建设相关工作,建立起中心城区与都市圈之间的交通系统,完善城市交通功能。

  12、绿化工程。在生态保护和绿化规划的指导下,严格监管、保护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资源,加快建成区的绿化建设,在近3年,每年新增不少于40万平米的绿化,坚持生态多样化原则,以乡土树为主,乔、灌、花、草科学搭配,形成鲜明的区域特色,提升城市绿化品位。

  13、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从2005年开始,用5-6年时间,新增城市供水管网约200公里,在现有38万吨供水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新建四水厂和收购企业的自备水厂形成约80万吨的供水能力;通过接入西气东输的管道天然气,形成供应约15万户管道天然气的供气能力。

  14、功能性服务设施工程。从2005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南湖市民文化广场、十里休闲广场、滨江生态园、胜利碑公园、龙开河故道水系沟通、会议中心、少儿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工人文化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会展中心、浔阳古城、民俗馆、博物馆、高中园区、威家旅游服务区等文化、教育、医疗、旅游服务工程建设,完善中心城区的各项城市功能,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打造生态九江

  15、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报告制”、“督促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形成严密的环保监控体系,努力完成“一控双达标”任务。

  16、实行环保前置审批,严格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做到提前介入,事前控制,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7、加大对废水、废气、烟尘排放等污染的防治力度,2005年重点整治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设置大气、水、噪音自动监测系统;从2006年开始,用2-3年的时间,通过实施九江电厂、九江石化总厂、九江化纤厂等现有企业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以及新上项目的环保控制措施,使中心城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湖泊水质确保Ⅲ类标准,力争Ⅱ类标准。

  18、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从2005年开始,用3-4年时间,在今年建成6万吨处理厂的基础上新建两个污水处理厂,加之现有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形成共约50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通过新建库容约1000万立方米、以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工艺相结合的垃圾处理厂,满足中心城区2020年以前的垃圾处理需求。

  五、着力构建健康发展的房产市场

  19、大力培育房产市场,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动普通商品房建设, 扩大经济适用房和二手房上市交易量,优化住宅供应结构,形成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兼备,结构合理的住宅供应体系。

  20、科学有序地投放房地开发用地,从2005至2010年,每年供应房地产用地1000-1500亩,实现100-150万平米商品房上市。同时,努力形成既适应本地居民经济能力,吸引外籍和各地人员落户九江,又鼓励房地产商投资开发热情的科学的价格体系。

  21、把困难企业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房供应有机结合,将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每年从企业集资建房中拿出10%的比例,用于调控经济适用房供应。

  22、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供应,2005年完成2.5万平米廉租房建设,2006年启动3万平米廉租房建设,力争5年内实现8万平米廉租房建设并投入使用。

  23、强化房产市场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房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查处违规销(预)售、违规转让、发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黑心中介”等行为。加快出台物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科学开展城市经营,积极破解城建资金难题

  24、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在现有实物土地储备1.6万亩的基础上,用5-6年时间,新增土地储备3万亩,其中,环八里湖1.5万亩,老城区(濂溪、威家、十里组团)1万亩,环庐山公路0.5万亩。力争累计实现总量约5万亩、价值约200亿元的土地储备。

  25、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引导项目招商,2005年力争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约6亿元。在此基础上,以每年10-15%递增,至2010 年,累计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约80-100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约40-50亿元,基本保证政府每年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促进城市建设基本投入不断提高。

  26、继续坚持城市经营的思路,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交线路、道路、桥梁等特许经营权进行运作;对现有党政机关事业系统资产和教育等政府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对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实施“退城进园”、“退城进郊”举措,多方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27、通过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托资金、BOT、BT招商等多种方式,为较大规模集中进行城市基础建设和城市经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流。

  七、坚持依法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8、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行政首长负责、标准统一的原则,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和市容整治工作,塑造九江文化悠久、山川秀美、个性魅力独具的城市形象,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浓厚氛围,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9、 2005年10月1日前,通过集中开展以清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十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根本改变中心城区脏、乱、差的局面,树立全体城市管理者和广大市民建设美丽九江的责任和信心。10月1日以后,有计划拆除违法建筑和有碍城市功能,影响城市功能、景观的设施,在社区建设必要的休闲、绿化和服务设施,形成良好的公共空间。同时,对城市的重要区域进行美化、亮化,提升城市品位。

  30、从2006开始,在市容整治和美化、亮化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用1—2年的时间,从街道到庭院,从庭院到楼道,全面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工程,建立和谐、有序、文明的城市公共秩序。

  31、始终把拆除和杜绝违法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和《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行为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辖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制订违法建设拆除计划、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及时拆除或没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2005年拆除完城市规划区内重点建设区域和招商项目需要地段的违法建设,从2006年开始,用1年时间,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通过及时拆除现有违法建设而实现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32、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国土、房产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为拆除和遏制违法建设以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必要的制度、政策支持。

  八、建立健全推进城市大建设的保障机制

  33、通过全面开放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市场和装饰市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全民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34、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的同时,比照全国和省内其它城市的标准,适当提高市政设施配套的收费标准。

  35、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国资、财政、物价、国土、建设、房产、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探索并建立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和资金运作体系,做到合理收费、科学运作、有效建设。

  36、切实提高各部门在规划审批、土地出让、项目报建、工程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为推进城市大建设提供务实高效的服务。

  37、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和锻炼一支工作积极、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城市建设队伍,全面推动城市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