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内政部台内民字第0950019546号令发布废止;并自即日生效

内政部令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

台内民字第○九五○○一九五四六号

废止「内政部发扬民俗及文物保存补助作业要点」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