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条 后勤科职掌如下:

一、财产管理之规划、财产增减表及目录之呈报、财产分类之编号卡列册、土地及建筑物财产之协办及呈转、财产之购置保管分配核借报废、财产之清查保管、财产之移转交换赠与。

二、安全防护设备器材之管理、预防灾害各项防护措施。

三、宿舍管理、眷属及单身宿舍之管理策划、眷属及单身宿舍之分配与调整、眷属及单身宿舍调整统计及经历卡之登记、宿舍之保养与修缮、宿舍纠纷之处理、灾害防护措施之策定与执行。

四、营缮工程计划之呈报及房屋租金预算编拟及申请、所属单位建筑工程蓝图之核转及实地勘查、督导兴建工程及交付使用事项。

五、通讯器材之购置拟议与呈报、通讯器材之修理与保养、通讯行政业务之督导执行。

六、车辆保养维护与调配使用、车辆购置登记检验保险领照报修报废、车辆油料消耗统计审核、车辆调派。

七、武器弹药管理之统筹领发调配、管理及平时保养检查盘点、械弹送修与报废、武器弹药报表。

八、驾驶管理、雇用及解雇、待遇及劳工保险之处理、工作分配与训练及考核奖惩。

九、服装配发、制发、服装注卡移转。

十、仓库之管理。

十一、办理消防设备检修及申报等业务。

第8条 秘书室职掌如下:

一、年度施政计画之编订及工作报告之汇整。

二、政绩交代之汇编。

三、会议筹备召开及会议纪录之整理。

四、公文、档案、文书之分发、审核管理。

五、重要及一般文电之处理。

六、印信保管与用印。

七、公共关系事项之推动及民众与员警意见研究分析。

八、警政措施及工作成果报导资料之搜集整理及新闻发布与联系。

九、有关业务及其绩效成果检讨资料之搜集与研究改进、研究发展法令规章疑义解释核转。

十、业务管制考核及计画预算执行管考作业。

十一、公文及人民申请案件处理、检核、监督、抽查、复查、统计、定期检查、催办及延压公文责任之签办、逾限公文处理之调卷分析,处理结果及分层负责执行情形之检查与考核及公文处理人员之考核与奖惩。

十二、审核文稿、文书缮校、公文案件之缮打油印校对、收发登记、计算机、油印机、复印机、纸张等机件之管理。

十三、档案管理研拟与策划、分类表之拟订与执行、销毁档案清册之编制管理。

十四、本局各项业务之法规会签、审查、出(列)席会议及法规资料建文件列管、警政法规宣导、座谈及讲习事项、法律顾问聘任、咨询及联系事项、法制业务年度施政计画及预算编列、项目交办事项。

十五、本局事务用品之采购及工友、集会、水电、办公处所管理事项。

十六、本局现金出纳保管核对、员工薪津及各项补助费表册之编造俱发、互助金保险费薪资所得税表册之编造扣缴。

十七、信息发展计画。

十八、信息设备购置与配发及管理、使用。

十九、信息教育训练规划与执行。

二十、推展办公室自动化业务。

二十一、信息设备故障排除、叫修管理。

二十二、计算机使用密码配发。

二十三、计算机查询代号配发。

二十四、其它有关信息业务。

前项第十七款至二十四款系任务编组信息室业务。

第9条 保防室职掌如下:

一、保防教育宣导之推行、统计汇报。

二、公务机密维护工作计画措施之订定与执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之实施、泄(失)密事件之处理。

三、员警忠诚调查、安全调查基本资料之建立与管理、定期复查之举办、考管案件之处理、新进人员安全调查之办理。

四、机关安全维护工作情报之搜集与综合检查之实施、突发事件之反映与处理及重要会议会场之安全维护及保密。

五、保防组织之咨询员布置、工作人员派免异动之建议、防谍员之遴用督导与考核、奖惩之建议及月报表之填制、咨询人员布置成果统计表比较表之填写、侦侧及成果检讨报告表之填制。

六、国家安全侦防业务之策划指导之订定与执行及侦防器材设备之购置。

七、各项项目特种警卫工作之策划与执行。

九、社调工作之考核及奖惩建议、社情工作竞赛之举办。

十、安全资料之汇编与管理、年度施政计画及检讨报告之编订、纪录统计管理运用。

十一、保防(安全)工作会报人员之核派及纪录资料之处理。

十二、查缉大陆偷渡犯工作计画或措施订定与执行、奖励金之请领及核销作业、定期考核或个别奖励之处理、统计与汇报。

十三、保防业务文书收发、缮校及查询、档案之管理、已逾规定保管期限保防业务档案之销毁。

十四、安全防护及安全防护会报。

第11条 勤务指挥中心职掌如下:

一、勤务指挥中心重大治安、交通事故案件纪录、通报、联系事项。

二、勤务指挥中心一般治安、交通事故案件纪录、通报、联系事项。

三、晨报指挥官指(裁)示事项之交办、陈报。

四、勤务指挥中心值日人员轮值表之编排。

五、勤务指挥中心月、季、年报表资料。

六、SCA广播纪录。

七、各段、队、台北所、一段警备队勤务表之管制。

八、无线电话监听纪录。

九、端末机资料查询、更新。

十、警用及一般计算机磁盘编、译码管制。

十一、关于民众报案之受理与处理事项。

第13条 会计室职掌如下:

一、年度预(概)算及追加(减)预算之拟编事项。

二、年度分配预算之拟编及修正事项。

三、经费流用、计画变更及动支预备金之申请事项。

四、岁出应付款案件之申请保留及清理事项。

五、年度预算之执行控制及审核事项。

六、会计凭证之编制、簿籍之登记、结算与会计报告之编送及公告事项。

七、原始凭证送审与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之整理、保管及报请销毁事项。

八、暂付款、应付款、保管款及代收款等帐务之清理事项。

九、会计制度增、修订之拟(建)议事项。

十、年度决算报告之编送及公告事项。

十一、采购案件之会同监办事项。

十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及财物之查核事项。

十三、财务案件之查核事项。

十四、公务统计方案执行事项。

十五、公务统计资料之搜集、审核、管理及报表编报事项。

十六、统计报告编纂事项。

十七、会计人员之人事管理事项。

十八、其它有关岁计、会计、统计业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