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中谷集团:
根据我局2006年1月12日召开的解决国债粮库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我局将拨付所有已验收国债粮库项目的尾款及补贴款,争取在春节前彻底解决国债粮库项目拖欠问题。为此,请你们督促存在拖欠问题的粮库项目单位,抓紧支付各类欠款,包括工程设计、监理等费用。我局将跟踪调查,如在我局拨付各类尾款及补贴款后30日内仍未解决,将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公布日期:2006-01-20施行日期:2006-01-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1-20
施行日期 2006-01-20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正文
各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中谷集团:
根据我局2006年1月12日召开的解决国债粮库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我局将拨付所有已验收国债粮库项目的尾款及补贴款,争取在春节前彻底解决国债粮库项目拖欠问题。为此,请你们督促存在拖欠问题的粮库项目单位,抓紧支付各类欠款,包括工程设计、监理等费用。我局将跟踪调查,如在我局拨付各类尾款及补贴款后30日内仍未解决,将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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