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最近,部分电视台在一些栏目中播出上海澳博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角燕G蛋白胶囊”宣传片,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743号”。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该宣传片介绍的产品功能以及相关文字字幕内容,超出了国家批准的保健功能,且内容多处违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角燕G蛋白胶囊”宣传片。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并严格执行。
公布日期:2005-12-13施行日期:2005-12-1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2-13
施行日期 2005-12-13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最近,部分电视台在一些栏目中播出上海澳博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角燕G蛋白胶囊”宣传片,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743号”。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该宣传片介绍的产品功能以及相关文字字幕内容,超出了国家批准的保健功能,且内容多处违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角燕G蛋白胶囊”宣传片。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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