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为了使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我市发生洪水灾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有序和有效地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库垮坝、主要河道、海堤决口或某地严重积水而发生的洪水灾害。

  二、组织机构威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领导组织指挥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由灾情发生地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并按规定协调部队抢险救灾;协调跨市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中的有关问题。

市防汛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建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洪水灾情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报告洪水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根据受灾情况,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时间、范围、路线,上报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水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水灾情通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市防汛指挥部的洪水调度及抢险救灾命令。

  (五)全面了解综合灾情及救灾情况,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水情和灾情,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三、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洪水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机构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水灾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水灾情发生后,市防汛指挥部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水灾害,必要时可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从村、镇、县级市、区到市都要建立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等设施的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四、抗洪抢险救灾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单位,负责发布天气预报、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负责进行大中型水库、河道的洪水调度;组织大中型水库、河道工程及供水工程抢险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水利局、市房产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

  (三)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中国网通威海分公司、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政工程公司、市水务集团等单位,负责对城市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组织受灾群众转移。

  (四)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市铁路局、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五)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发布灾情信息;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救灾物资;安置受灾群众,解决群众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六)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威海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非法活动。

  (七)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防疫站及医疗单位,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

  (八)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和金融、保险系统等有关单位,负责统一筹集和安排解决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九)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广播电视局、威海日报社及驻威新闻机构,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灾后组织工作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管好、用好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的救灾援助和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生产生活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六、奖惩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威海市城市抗旱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城市抗旱工作,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城市抗旱领导机构成立威海市市区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抗旱指挥部),负责市区抗旱的领导、组织、指挥工作。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水务集团分管负责人组成。

  威海市市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抗旱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城市抗旱应急预案

    (一)市区抗旱办公室负责米山、崮山、所前泊、郭格庄水库的水量调度,随时掌握水库蓄水量、可供水量、用水量和市区用水计划。在保证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以丰补欠。根据市区目前用水量、用水现状,米山水库汛前蓄水量应保持在67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6000万立方米;崮山、所前泊、郭格庄3座水库总蓄水量应保持在20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1400万立方米。

  (二)市水务集团每年末要向市区抗旱办公室上报下年度用水计划,并在每季度末向市区抗旱办公室上报下季度和季度中各月各旬的用水计划。

  (三)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市区干旱缺水预警定为一、二、三级。

  1.一级预警:当米山水库蓄水总量为47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4000万立方米,崮山、所前泊、郭格庄3座水库总蓄水量为16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1000万立方米时,定为一级预警。警情发生时,由市区抗旱办公室向指挥报告,由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进行会商,确定是否启动一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由市区抗旱办公室负责实施。一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1)公布实施一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

  (2)市水利局:负责关停向城市供水水库的农田灌溉和发电用水;严格控制市区、母猪河、五渚河以及城内地下水取水许可。

  (3)市水务集团:负责制定居民生活用水和其他各行业的用水指标;提出超定额用水加价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负责实施;负责关停洗车、浴池、建筑等行业单位的供水。以上工作及时报市区抗旱办公室。

  (4)一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的解除:市区抗旱办公室根据水资源状况和需水情况报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公布解除日期。

  2.二级预警:当米山水库总蓄水量为37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3000万立方米,崮山、所前泊、郭格庄水库总蓄水量为12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600万立方米时,定为二级预警。警情发生时,由市区抗旱办公室向指挥报告,由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进行会商,确定是否启动二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由市区抗旱办公室负责实施。二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1)公布实施二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

  (2)文登市停止在米山水库取水,改用坤龙邢水库供水,市水利局在严格控制市区地下水最低极限水位的前提下,可允许适度开采地下水。

  (3)市水务集团在一级预警中制定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按50%下调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更大幅度下调其他所有用水行业的用水定额指标;在一级预警中制定的超定额部分用水加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再上调超额部分用水加价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负责实施;划定分片轮流供水单位、限量供水单位、定时定量供水单位、停供水单位。对高耗水工厂企业要停一小批、限一大批;继续落实一级预警中划定的关停用水行业单位的供水;本着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适时采供地下水。以上工作及时报市区抗旱办公室。

  (4)二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的解除:市区抗旱办公室根据水资源状况和需水情况报经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公布解除日期。

  3.三级预警:当米山水库总蓄水量为27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为2000万立方米,崮山、所前泊、郭格庄水库总蓄水量为80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低于200万立方米时,定为三级预警。警情发生时,市区抗旱办公室向指挥报告,由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进行会商,确定是否启动三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并由市区抗旱办公室负责实施。三级预警应急抗旱预案如下:

  (1)公布实施三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

  (2)市水利局负责在外流域寻找、勘探新的水源,加快应急工程建设,实施跨流域调水。  (3)市水务集团开启西母猪河供水工程和南圈水库供水工程。除居民、医院、学校、机关事业、餐饮业等必须由供水公司供水的单位以外,停止其他所有企业单位的供水,特殊行业要严格限量供水。负责制定实施居民生活定时、定量、定点供水方案。在二级预警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制定下调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指标;提出提高用水价格及超用部分加价收费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以上工作及时报市区抗旱办公室。

  (4)三级预警抗旱应急预案的解除:市区抗旱办公室根据水资源状况和需水情况报经市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公布解除日期。

  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威海市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