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科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和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合法、公正、文明、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防止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推动我市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行政程序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自1998年我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通过近十年的积极工作,我市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区县和部门的负责同志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还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权力交叉、重复现象;在行政执法机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执法监督还没有形成合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尤其是区、县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等。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总体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纲要》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区县、各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增强对推行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本通知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下列行为:

  1?笔凳┬姓?处罚的行为;

  2?辈扇〔榉狻⒖垩骸⒍辰岬刃姓?强制措施的行为;

  3?笔凳┘觳椤⒊椴椤⒓觳狻⒓煅椤⒓煲叩男形?;

  4?闭魇账胺训男形?及其他征收、征用行为;

  5?卑浞⒅凑铡⑿砜芍せ蛘叨杂泄厥孪罱?行注册登记、行使审查权、审批权、核准权的行为;

  6?狈?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人民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应按本通知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一)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和范围

  1?笔崂淼闹捶ㄒ谰莘段В悍?律、法规、规章。

  2?笔崂矸椒ǎ喊凑辗?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方案规定并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进行梳理。下级机关在梳理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机关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同级机关之间梳理在执行的同一执法依据时,注意主管与配合的关系,执法依据既是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也是配合部门的执法依据的,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均须清理。

  3?北嗯乓?求: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具体是:

  (1)执法依据名称、颁布机关、颁布及施行时间。

  (2)实施机关名称包括主管机关和配合实施机关名称。

  (3)执法权限,包括执法依据规定的各种具体执法类别名称。

  (4)实施机关和执法权限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

  (5)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先后顺序编排。

  具体编排格式参见附件1《行政执法依据、实施机关、执法权限一览表》。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也可以按照前述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科学编排。

  4?惫?布形式:将执法依据、实施机关、执法权限科学编排后,汇编成册。汇编内容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公布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汇编册子、公布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二份径送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

  (二)分解执法职权

  1?备?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执法权限和范围层层分解到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含科、室、队、受委托执法组织等,下同)和执法岗位。要求分解职权科学合理,既要避免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每个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所承担的执法职权明确具体,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将执法权限和范围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情况汇编成册,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一式二份径送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具体汇编形式参见附件2和附件3《×××局(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分解》、《×××局(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执法职权分解》。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前述要求自行设计汇编形式。

  2?敝捶ㄈㄏ藿徊妗⒅馗次侍獾拇?理。执法权限交叉重复的,由本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规定进行指导、协调;协调不成的,逐级报请有权机关处理。

  (三)确定执法责任

  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形成确定不同行政机关、不同执法机构、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做到权利与责任挂钩。

  1?背械V捶ㄔ鹑蔚闹魈澹盒姓?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共三级。

  2?痹鹑沃掷嗪湍谌莸娜范ㄒ谰荨⒃?则。

  (1)根据责任主体违反法定义务的事实确定,即根据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确定。

  (2)依法确定,即依照有关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等确定。

  3?痹鹑纬械5娜范ㄈㄏ蓿盒姓?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的具体执法责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以适当的形式明确,具体工作由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承担。内设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由其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明确。

  各行政执法机关采取适当形式汇编行政执法责任。汇编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一式二份径送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

  1?备餍姓?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应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税费征收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投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

  2?狈?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一定自由裁量权的,要制定执行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制定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草拟工作由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和确认由同级人民政府责成法制、编制、监察部门组织实施。由同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及授权执法组织双重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所应具备的条件,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不能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可行。通过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五)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制度

  1?备髑?、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2?苯∪?和完善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

  3?苯∪?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情况通报制度。

  以上五个方面的制度,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后,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

  四、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和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其行政辖区内公开;对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下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评议考核。

  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具体实施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实施本部门(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下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当地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评议意见。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超越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的情况等。

  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继续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统一考核。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衔接的方法,对行政执法情况实施全面评议考核。

  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将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对行政执法机关、授权执法组织、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必须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外部评议情况要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外部评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

  同时,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机关、授权行政执法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奖励,调动行政执法机关、授权执法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应根据以上要求,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或制度,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对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等具体情况,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应当责令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

  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的行政执法责任,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

  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依照《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等193号)处理。

  六、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授权执法组织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强领导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工作。

  法制、编制、监察、人事等部门要根据《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规定,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善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1?毙姓?执法依据、实施机关、执法权限一览表

  2?薄痢痢辆郑ㄎ?员会、办公室)内设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分解

  3?薄痢痢辆郑ㄎ?员会、办公室)领导执法职权分解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此件仅从网上发出)

  附件1:

行政执法依据、实施机关、执法权限一览表

  行政执法依据名称、颁布机关、颁布及施行时间实施机关(主管)执法权限(执法类别名称)执法依据条款

  说明:1、“执法依据名称”一栏应填写全名,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的先后顺序编排。

  2、“实施机关”一栏,如果是主管部门的,填写主管的实施机关;如果是配合实施的,则填写配合实施的机关,括号内应改为配合。主管实施机关与配合实施机关分开,各自填写。

  3、“执法权限”一栏填具体的执法类别名称。如果是行政许可则填×××行政许可,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如果是行政审批,则填×××审批(核准、登记),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如果是强制措施,则为对“×××查封(扣押、冻结……),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或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如果是行政处罚则为对×××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以此类推。4、“执法依据条款”一栏,只填条款序数。如第××条、第××条第××款……。

  附件2:

  ×××局(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分解

  ×××科(室、队)

  一、

  二、

  三、

  四、

  五、

  科长

  一、

  二、

  三、

  副科长

  一、

  二、

  三、

  主任科员

  一、

  二、

  三、

  四、

  说明:1?蹦谏柚捶ɑ?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职权应当具体明确,将附件1清理出的执法权限分解到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2?敝捶ǜ谖坏闹捶ㄖ叭ㄓβ涫档骄咛逯捶ㄈ嗽薄?

  3?币钥疲ㄊ摇⒍樱┪?单位汇编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职权。

  附件3:

  ×××局(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执法职权分解

  局长(主任)执法职权

  一、

  二、

  三、

  副局长(副主任)执法职权

  一、

  二、

  三、

  副局长(副主任)执法职权

  一、

  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