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冬季和春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11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依法治火力度,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全市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及“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切实推动消防工作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目前,我市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火灾起数不断攀升。截至2005年10月底,全市共发生火灾411起,死亡2人、伤2人、受灾145户、烧毁建筑288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2894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21.2%,死亡人数下降66%,受伤人数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9%.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设施欠帐较多,更新缓慢。荣县、富顺县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一直未予落实。二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滞后。一些地方和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擅自新、扩、改建项目;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场所,强行投入使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存在侥幸心理,久拖不改,截至目前,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尚有9起未予整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和我市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使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切实保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为切实推进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从即日起到2005年2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为重点,将预防重特大火灾发生的防线向广大城乡延伸扩展的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经贸、教育、监察、建设、文化、卫生、广电、工商、旅游、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周密安排部署,加强检查督促,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要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从即日起到2005年11月底,要搞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对本地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分析,全面清理火灾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会战”工作方案和措施,务必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2005年12月,各单位和业主要加强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增添措施,加强消防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的社会基础。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详见附件),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迳送市消防支队防火处)。2005年元旦、春节前后,各级政府要组织消防安全抽查。2006年2月,各级政府要层层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迳送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并做好省上2005年2月下旬对我市进行抽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对“会战”工作抓得有力、落实得好、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倒查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重点,严密防范措施。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会战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整治机关出租房屋、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店、美容美发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各基层单位还要针对“六小场所”(即小型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店、美容美发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火灾扑救面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群防群治,严防火灾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一是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凡是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将其予以挂牌督办,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全面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二是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火灾隐患检查要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要认真督促落实死看死守等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置若罔闻、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必须强制执行。对现实危险性大、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短期难以整改的,当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并依法作出决定,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督促整改隐患的合力,增强督促整改隐患的实效。四是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对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从重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尤其是重大隐患单位,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切实督促其单位和业主落实自查自改的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并跟踪问效直至整改。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为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当好参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围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造成强有力的社会声势,为“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动员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促进整治工作。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元旦、春节放假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能力,并安排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等安全措施。

  三、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设施建设。2005年12月31日前,要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清理,凡未落实到位的,要安排资金,落实到位。问题严重的,要下决心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主力军作用,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一旦发生大的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当地领导都要靠前指挥,组织联动作战,科学有效处置,坚决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各乡镇要积极发展义务消防力量,落实群防自治措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把“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抓出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冬季和春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11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依法治火力度,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全市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及“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切实推动消防工作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目前,我市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火灾起数不断攀升。截至2005年10月底,全市共发生火灾411起,死亡2人、伤2人、受灾145户、烧毁建筑288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2894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21.2%,死亡人数下降66%,受伤人数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9%.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设施欠帐较多,更新缓慢。荣县、富顺县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一直未予落实。二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滞后。一些地方和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擅自新、扩、改建项目;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场所,强行投入使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存在侥幸心理,久拖不改,截至目前,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尚有9起未予整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和我市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使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切实保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为切实推进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从即日起到2005年2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为重点,将预防重特大火灾发生的防线向广大城乡延伸扩展的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经贸、教育、监察、建设、文化、卫生、广电、工商、旅游、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周密安排部署,加强检查督促,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要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从即日起到2005年11月底,要搞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对本地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分析,全面清理火灾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会战”工作方案和措施,务必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2005年12月,各单位和业主要加强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增添措施,加强消防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的社会基础。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详见附件),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市政府(迳送市消防支队防火处)。2005年元旦、春节前后,各级政府要组织消防安全抽查。2006年2月,各级政府要层层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迳送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并做好省上2005年2月下旬对我市进行抽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对“会战”工作抓得有力、落实得好、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倒查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重点,严密防范措施。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会战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整治机关出租房屋、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店、美容美发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各基层单位还要针对“六小场所”(即小型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店、美容美发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火灾扑救面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群防群治,严防火灾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一是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凡是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将其予以挂牌督办,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全面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二是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火灾隐患检查要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要认真督促落实死看死守等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置若罔闻、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必须强制执行。对现实危险性大、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短期难以整改的,当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并依法作出决定,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督促整改隐患的合力,增强督促整改隐患的实效。四是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对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从重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尤其是重大隐患单位,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切实督促其单位和业主落实自查自改的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并跟踪问效直至整改。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为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当好参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围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造成强有力的社会声势,为“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动员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促进整治工作。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元旦、春节放假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能力,并安排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等安全措施。

  三、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设施建设。2005年12月31日前,要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清理,凡未落实到位的,要安排资金,落实到位。问题严重的,要下决心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主力军作用,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一旦发生大的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当地领导都要靠前指挥,组织联动作战,科学有效处置,坚决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各乡镇要积极发展义务消防力量,落实群防自治措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把“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抓出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