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电子商务是国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速信息化进程、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战略决策,也是我省适应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应用初见成效,促进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但是,与发达省市相比,我省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等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急需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电子商务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现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政府推动。企业是电子商务应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重在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重在引导推动,提高服务质量;重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协调发展。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确保电子商务与各保障和应用实体的协调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统筹规划,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科学合理推进。实现工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实现电子商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延长产业链、扩大就业市场的协调发展。

  3.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探索、研究、规划多层次、多模式、符合我省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和设备进行企业流程再造、管理创新和营销体系创新,实现电子商务在更高层次上的应用,实现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紧跟国际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进程的同时,注重国情省情,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中,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量力而行,讲求实效。

  5.营造环境、推进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现代物流和诚信机制等支撑体系建设,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08年,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信用等良好的应用软环境。构建我省配套设施完备、政策法规健全、人才结构合理、应用领域和范围广泛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具备应对国际网络经济发展的能力,建设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和基地。

  (二)具体目标。到2008年,全省建成3—5个具有国际水平的省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备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吸收不同行业和地域的重点网站一起构成全省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网络,实现全省信息技术和资源的共用共享。

  电子商务在商业、贸易、金融、交通、旅游、税务、娱乐、现代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有很大的提高,使购物、娱乐、购票、教育等消费过程基本在网上实现,电子商务占消费流通总量的25—3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部具备网上交流、交易的条件和能力。全省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内部90%实现数字化交割,对外网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60%以上,其中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90%以上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实现或借助网上交易实现;全省80%的工业产品、50%的农产品实现网上大额交易;全省企业电子商务达到经济流通总量的35—40%左右。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抓住建设“半岛城市群”的机遇,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东营8个重点城市,推动商业银行、银联、通信运营商、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等与城市公用事业相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实现水、电、气等费用的网上缴纳;推动社会保障、医疗、旅游、交通、购物消费、金融等服务的“一卡通”工程,进一步推广银行卡的应用,并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从而大幅度提升我省城市管理、运行和综合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城市信息化建设。

  (二)以大中型骨干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为先导,鼓励和支持以电子商务为重要内容的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和系统升级的投入,优化产业流程,开发网上信息资源,提升企业电子商务的基础环境和能力。以大中型企业和传统产业的内部信息化为依托,推动大中型企业并带动中小企业开展广泛的电子商务活动。在重点抓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的同时,注重改造企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鼓励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网络公司,推进网上交易;吸引和联合国外公司,实现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运营方式的内外贸一体化。

  (三)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面向公众、企业、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模式,支持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为依托,以资源共享为重点,面向企业、行业和区域服务的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提高社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

  1.协调配合,加强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的阶段目标、任务和重点。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商务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2.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加快制订我省在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

  3.认真落实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有关部门应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财税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税费管理;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我省企业面向国际市场网上销售和采购。各级政府采购要积极应用电子商务。

  4.完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与电子商务相关企业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政府投入对企业和社会投入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电子商务投资中的主体地位。

  (五)提升完善信用、认证、支付、现代物流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

  1.加快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合,尽快建立全省权威性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和考核;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事业及个人进行信誉记录、评测及履约能力等级认定,以保障电子商务应用中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信度。

  2.建立健全安全认证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证书、认证机构管理;加快责任体系建设,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发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充分发挥和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全省布局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实现行业、地方等安全认证机构的交叉认证,为全省范围内电子商务及其他各种认证需求提供服务。

  3.加快推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实施我省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积极研究制定电子支付服务的相关法规,引导国有和商业银行、中国银联济南分公司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山东电子商务支付网关等在线支付平台;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推动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并与国际接轨。

  4.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鼓励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与企业运营体系相适应的物流网络,充分利用铁路、公路、民航、邮政、仓储、商业网点和物流企业等现有物流资源,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广泛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装备,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与装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发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整合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产业的社会化、集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有效支撑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建设综合性现代物流系统,把济南、青岛等市建成国内电子商务的重要汇集地和电子交易及支付的中心之一,基本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5.推进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业发展。积极扶持各类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咨询和中介机构的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电子商务协会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监督、管理和桥梁纽带作用,规范行业行为,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支持企业、社会、个人建设各类专业化电子商务系统和网站,促进信息、知识、市场营销、技术创新、法制宣传等交流与应用。

  6.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的基础上,优化、提升全省电子商务网络环境。扩大宽带网络覆盖面,鼓励应用高速宽带网络,积极推行宽带接入技术、无线上网技术和宽带IP技术。鼓励、引导省内各宽带网络运营商提供高效、优质、优惠服务,吸引更多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接入宽带,推动电子商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六)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加大电子商务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加强包括从事电子商务的技术人才、业务应用人才和各层次电子商务管理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改造和完善现有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各行业和广大民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企业和公众应用电子商务的技能和意识,积极推广先进的电子商务硬件、软件产品。

  (七)加大对电子商务开展政策扶持力度。

  1.根据实际需要,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全局性、基础性、公益性、示范性信息化工程建设。

  2.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计划时,应适当向电子商务有关的信息化项目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以电子商务为重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对企业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

  3.鼓励企业和消费者使用银行卡,对企业安装使用POS机设备和相关线路的,金融部门要免费及时提供设备和服务。企业为开展电子商务而购置设备和软件,需要贷款的,主要开户银行可优先给予支持。

  4.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申请,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

  5.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采购试点,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本地、本系统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指导,制定有关管理规范,发动和组织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强网上银行建设,完善网上支付体系;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监督电子商务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